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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中贤:把握行稳致远规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城镇化

时间:2019-05-20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童中贤

城镇化既是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也是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更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把握新时代城镇化行稳致远规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扎实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深刻认识新时代城镇化的阶段性特征

城镇化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以来,呈现出规模扩大、质量提升并进的总体特征,主要表现为:城市集群化动能日臻强大;城镇化增长速率缓慢减弱;适龄人口继续流向大城市;城镇公共服务能效全面提升;城镇人居环境治理步伐加快;城市建设管理智能化、智慧化。但城乡资源环境压力空前加重,社会公共服务品供给不足,城镇发展深层次矛盾及风险亟待化解。

把握新时代城镇化总体特征,应注重将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与户籍人口城镇化、数量城镇化与质量城镇化统一起来,正确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否则就会背离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导致“城市病”不断蔓延,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城镇化的阶段性特征并不是整齐划一的,存在很大差异性。比如有的区域城镇化已处于后期成熟阶段,有的区域城镇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无论哪种情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都应以质量提升为主,不断推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本理念引领新时代城镇化

“城,所以盛民也”,城市的核心是人。提升城市品质,解决好人的问题,是城镇化的价值指向;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是城镇化的重要标尺。

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抓好城市产业建设。中心城市是“火车头”,应根据城市资源禀赋,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强化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中小城市则应增强产业承接能力,着力提高服务业比重和城市创新能力。

推进新型城镇化,关键是解决好人的问题。应着力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实现市民化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过去,我们一些城市对进城农民只注重“经济接纳”,对其市民化进度重视不够,甚至通过设置障碍和门槛加以抵制,这种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使其进得来、住得下、过得好。这将有利于释放内需巨大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

城市建设更应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理与心理需求,应成为城市发展的首要目标。反观有些城市,在这方面就明显考虑不周,不是很好地为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着想,而是推行“楼本理念”,把城镇化搞成房地产化,贪大求洋,搞城市孤岛建设。鉴于此,当前推进城镇化更须目标正确、方向对头,无论大中小城市均应按照人性化要求,着力打造适宜居住的空间环境,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与呵护,同时围绕“人”这一核心要素,激发发展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新型城镇化要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我国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已进入“让生活更美好”的新阶段,这既是历史必然,又是我们的主观能动作用使然。一方面,城镇化经历了不同发展阶段,今天的新阶段是必然会出现的一种状态。城镇化和城市发展正面临不少困难、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转变发展方式;另一方面,当前已是追求“质量”“品牌”“智慧”的时代,但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我们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实现城乡共生共荣。

让为城市发展付出辛勤劳动的人们在城市安身立命,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道义。应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原则,充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无门槛,迁入无障碍”。与此同时,必须通过制度设计促进全社会转变视务农为“畏途”、视农业为“贱业”的陈旧观念,真正消除城乡人口身份差异。

具体而言,就是要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给予全市域人口市民化待遇,着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生活质量。应积极探索居住证在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一证通”;探索集团化办学、办医,组建城乡教育和医疗共同体;构建“有档次之差、无身份之别、可自由转换”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深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各级政府应为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但未落户的农村贫困人口优先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并加大与贫困农村的劳务对接力度。

(作者系湖南省社科院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来源:《湖南日报》2019年05月18日理论智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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