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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芹:完善实践机制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

时间:2019-11-18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唐小芹 马春道

导读

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回答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开启了“中国之治”新征程。    

如何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根本遵循,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湖南日报》特约请专家学者建言献策。

唐小芹 马春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规治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坚持依规治党,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

当前,我们应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加快完善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的实践机制,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作出应有贡献。    

促进学习领悟,完善深入的研学机制

提升管党治党效能离不开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广大党员干部惟有通过持续深入研学,才能打牢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困用法的法制观念和党规意识的基础,不断提高依法依规执政的能力。  

一是端正态度,强化自觉自律的学习。党员干部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与首创精神,俯下身子在丰富生动的基层党建实践中虚心求学;要把学习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党委(党组)要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善抓善管,推动党规学习走向日常化、经常化。

二是及时跟进对新修订党内法规的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修订的法规占现行党内法规的近三分之二,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在2015、2018年有过两次修订。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换挡提速,对党员干部的跟进式学习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三是创建各类平台,深化研究性学习。比如在高校和研究机构成立“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推进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交融,针对依规治党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探究,为增强管党治国的实际效能提供智力支持。

强化总揽衔接,完善有效的统筹机制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等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整体,须立足宽宏视角和战略高度,为整体推进计、为长远发展谋。

一是定好“总盘子”。确立管总的目标、揽总的视野,做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国家法律体系与党内法规体系、国家法律与党的政策有机统一,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有机联通,制度改革与制度运行有机渗透,顶层设计与分层实施有机对接,党规“瘦身”和“健身”有机协同,表层“物理反应”与内里“化学反应”有机叠合,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形成一体推动、一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是理好“总规制”。今年10月,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精神时指出,要注重进一步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增强配套党内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制度整体效能。由此可见,建好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大房子”,完善党章是“打基石”、制定若干部准则条例是“立梁柱”、出台配套法规是“添砖瓦”,最终通过制度创新锻造出环环紧扣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三是画好“总蓝图”。地方党内法规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当地落地生根有着重要作用。应以上位党内法规为准绳,出台符合中央要求、契合省情、面向基层的地方党内法规。在党内法规实施中,各地须按照党中央、中纪委和省委制定的“施工图纸”,严格对标执行。    

加大约束力度,完善严格的执行机制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紧紧扭住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这个关键,才能切切实实把党内法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

一是解决好党内法规制度虚置问题。党内法规执行机制运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管党治党实践的效果。在加大党规执行力度的同时,还须逐步提升党规执行水平,从人力、物力、财力、权威等方面强化优质执行资源的有效供给,从而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从虚到实、从弱到强、从边缘化到中心化、从“软约束”到“硬约束”,使党内法规制度虚置问题得到实质性、根本性解决。

二是增强执纪监督力度。积极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真正实现纪法贯通,构筑反腐合力。着力贯通纪检监督、巡视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将监督贯穿于各领域、各部门治理的全过程,并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的政治示范效果、纪法震慑效果、社会辐射效果。应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格处理、严肃处置违反党纪党规的事件。    

着力严密设计,完善科学的考评机制

应将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党政机关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形成看执行、观结果、重效能、强激励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源头把关、过程监控、事后评估结合起来。

一是将政治标准作为考核的首要标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既是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党性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应有之义。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使命,以忠诚干净担当的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力促党内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

二是将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作为党员干部考试、晋级的重点内容。以考促学、以考赋能,以行之有效的方式确保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同时,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并发布督查结果,以起到奖优惩劣的作用。    

(作者系湖南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湖南工商大学基地、湖南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湖南工商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来源:湖南日报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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