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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健:完善体制机制系统推进协同创新

时间:2020-01-10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朱健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近日召开的湖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省人力资源丰富、科技教育发达,需要把现有优势发挥出来,把发展潜力激发出来。

一个地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必须用好区域内人才、科技等创新资源。协同创新是以知识增值为核心,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政府和中介机构等为了实现重大科技创新而开展的整合创新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实现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创新活动协同,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的活力。

协同创新可有效引领区域经济创新发展已被大量事实证明。如北京“中关村”依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与辖区企业开展“技术转让”“项目委托”“联合研发”等形式深度合作,成为了我国的科技高地。我省高校、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企业、有创新活动企业的数量在全国都比较靠前,创新基础较好,应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系统推进协同创新,更好发挥创新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擎作用。

——注重“三个瞄准”,建立重大需求与协同创新的传导机制

目前,我省科技进步贡献率在全国居中等水平,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相脱离的“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推进协同创新应强调以重大需求为牵引,在政府、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等的协同支持下,实现合作创新主体之间知识、信息、成果的转移和聚合,并形成“研究开发→产业化→市场化”创新价值链。

根据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我省协同创新须注重“三个瞄准”:一是瞄准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二是瞄准有色、钢铁、石化、建材、汽车、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三是瞄准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

为使社会需求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得以有效传导,一方面要改革协同创新平台直线型组织结构,设计好矩阵式组织结构,凸显行业产业在协同创新平台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应以参与协同创新的企业实际需求为指引,确定协同创新的重点工作,帮助企业在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方面取得新突破,增强核心竞争力。

——强化“三个保障”,形成责任共担与成果共享的协作机制

在协同创新过程中,目标协同是前提基础,主体协同是关键内容,组织协同是支撑平台,资源协同是坚强后盾。要提升协同创新平台的科研合作水平、协同创新能力,走出传统产学研合作困境,必须形成科学有效的责任共担和成果共享机制。

相比发达地区而言,我省在科技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保障措施还不够,协同创新的效率和效果有待提升。为此,我省应注重“三个保障”:一是做好政策保障。设计好供给型政策措施,明确协同创新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主要权利,切实保障创新主体权益;二是做好资源保障。足额供给协同创新主体在创新过程中所需的各种经费、设备等资源;三是做好组织保障。指导、帮助协同创新平台做好组织架构和合理分工,明确各参与单位、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坚持“三个引导”,构建协同创新与成果转化的联动机制

虽然我省各类创新资源丰富,但科技成果转化率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的现实说明,我省协同创新与成果转化的联动不够。

为使协同创新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相关部门应注重“三个引导”:一是引导做好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创新成果难以转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社会需求信息难以及时有效反馈到创新活动中。因此,要构建好信息平台,使创新链中各创新主体无缝对接,实现技术创新与技术应用紧密结合;二是引导做好协同创新产品推广。采取多元形式重点扶持具有较强转化能力或商业化潜能大的研究项目,并通过多种渠道对其产品或成果加以宣传推广;三是引导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引导社会组织或中介组织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创新能力中心、创新技术交易中心等科技转化的“孵化器”,促进协同创新成果更多、更快、更好地进入交易市场。

(作者系湘潭大学商学院教授、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湘潭大学基地研究员)

(来源:湖南日报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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