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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医卫:用“加减乘除”法推进地方“放管服”改革

时间:2018-05-30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 艾医卫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必然要求,是政府改善形象、提高效能的重要抓手。当前,地方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需要做好“加减乘除”法。

——做足“减法”,持续加强简政放权。

近年来,我省大幅精简省市行政审批事项,成效明显:减少省本级行政权力147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实施,省级财政专项减少到78项。但其间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一些基层政府思想认识不足、宏观把控能力不强、对政策把握不准,导致实际成效不佳;一些基层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承接能力有限,导致“不想接”;“油水”减少、财政缩水,则导致有些地方“不愿减”。

为此,一要加强对基层领导“放管服”改革的教育培训,使其深刻理解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目标要求、任务安排。二是简政放权后要加强对基层政府的技术指导,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留住人才。三要完善清单管理,在增强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力求简政不减责、放权不甩责。四要大胆探索向基层放权。比如冷水江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社区网格化警务改革,将特种行业行政管理处罚,户籍、交通管理,身份证办理,港澳通行证自助签注,驾驶证补证、换证等业务下放到社区警务室,实现了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五是继续减税减费,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做好“加法”,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放”的前提是有效的“管”,否则就会适得其反。目前由于人力财力不足,常常导致监管不到位、难以依法依规进行、方式手段单一、责任追究不及时、查处力度偏小等问题,削弱了监管效力。

为此,一要构建科学的监管职责体系。健全监管法律规章,制定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二要改进监管模式。事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事后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罚重惩。三要强化信用监管。搭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创新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四要大力推行智能监管。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创新和加强市场监管。五要重视公众监督。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力量有限,亟需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监管。要建立公众依法举报有奖制度,并保障举报人权益不受侵犯。

——做优“乘法”,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把服务好群众、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当作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当前,一些一线工作者由于任务重,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够,导致服务质量难以提升、服务流程难以优化、服务方式难以更新。应大力提升其服务意识、激发其服务热情,增加有效服务时间。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同时将“12345”(有事找政府)平台办成群众办事“零距离”、企业服务“零障碍”的综合信息平台。三是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审批和服务的标准规范,努力在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方面取得新进展。如浏阳市切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事项办理信息化、公共服务集成化、日常监管制度化的“四化”建设,其经验值得学习推广。四是加强公职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着力培育公职人员的爱国情怀、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奉献精神。

——做实“除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中央与地方关系不清,事权、财权不明确,条块分割,政企、政事不分,决策、执行、监督运行不畅……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当务之急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为此,一要进一步理清中央与地方关系。在财权、事权方面,该归中央的归中央,该归地方的归地方。二要加强政府部门间协作、构建合作型政社关系。打造包容性政府,实现整体性治理。三要处理好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的关系。防止多头领导、多头监管、政出多门,避免出现“谁都在管,谁都管不好,谁都不担责”的情况。四要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破除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五要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使机构设置更科学、职能更优化、权责更协同、监管更有力、运行更高效,为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作者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

(来源:湖南日报 ,2018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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