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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必恒:完善新型高校智库的管理保障体系

时间:2020-06-18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林必恒

新型高校智库发展的关键是“向内要管理激励,向外要支持保障”,通过内外共同施力,激发高校智库发展的动力、活力和创造力,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高校智库的力量。

高校智库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发展具备特有的学科、人才、资源优势,但也存在激励不足、资源分散、重复低效、机构多影响小、成果多贡献少等问题。新型高校智库发展的关键是“向内要管理激励,向外要支持保障”,通过内外共同施力,激发高校智库发展的动力、活力和创造力,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高校智库的力量。

完善顶层规划设计

加强高校智库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是新时代高校智库发展的重要任务。长期以来,智库在高校体系中存在资源分散、定位特色不明晰、激励机制不足、角色身份混同等问题,这严重制约了高校智库的持续健康发展。笔者有如下建议。

第一,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研究制定国家高校智库建设指导意见,细化高校智库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领导、分类管理、人员聘用、人才培养、成果报送、成果转化、考核标准、资源募集等方面,为高校智库建设提供规范性指引。第二,设立国家级和省级高校智库指导委员会,发挥智库指导委员会在智库建设中的规划、指导、评价、督导等职能,建立完备的高校智库建设和考核标准体系。第三,优化国家和省域智库布局,充分依托和考量各高校的学科和人才优势,确立国家和省域智库建设的重点方向,明确各类智库的发展定位、特殊功能和目标属性,形成特色鲜明的差异化智库发展格局。第四,充分发挥智库在公共决策中的作用,提升智库咨询在公共决策中的地位,在部分地区试点,将智库咨询纳入重大公共决策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第五,将高校智库建设经费专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实施高校智库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多元筹资机制,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建立高校智库发展专项基金。第六,由党委、政府牵头设立国家级和省部级智库服务奖项,设立智库专项课题基金,纳入高校考核评价体系。建议党委、政府在引才引智、研究生招生、博士后选聘、经费投入、场地和项目支持等方面给予高校智库政策支持和倾斜;将高校智库成果宣传推介渠道纳入党委、政府决策参考体系,使决策部门形成智库成果需求发布、成果过程管理、成果报送与反馈、成果采购等制度体系。融合智库与高校职能

高校智库的发展过程中,智库建设与高校传统职能存在逻辑矛盾,出现诸如实体化机构缺位、兼职人员身份混同、智库与院系职责分工不明、成果认定考核边界不清、兼职人员和外聘人员激励不足等问题。为此,需要从体制机制层面厘清、调试和融合两者关系,建立职能独立、资源共享、目标共融的高校智库发展生态。笔者建议:

第一,建立与高校院系、专业优势互补融合,又具备独立编制、预算、考核标准的实体化高校智库部门序列。在教学岗、科研岗之外设立社会服务岗,对智库专职技术人员进行单独的序列管理。建立岗位工作量计算、成果认定、职称评聘、岗位晋升、考核评价等机制,提升高校智库人才队伍的专属性、专职性、专业性。同时,针对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岗,建立调动转岗交流制度。设立专职智库秘书岗,制定与高校科研秘书、教学秘书等平行的智库秘书岗位管理办法,培育一批专业化的高校智库行政管理人员。第二,完善高校智库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既平行又区别于院系、职能部门的智库专门序列考核体系。细化学术委员会和科研管理部门对智库成果的认定评定细则,建立分级分类的智库成果认定机制,对不同学科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成果形式进行充分调研,对不同成果形式及其贡献程度进行量化设计,避免“一批了之”和仅关注采纳批示机关级别和领导身份的“形式一刀切”和“级别一刀切”,注重以实质贡献和决策影响力为导向。同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如对智库成果的考核,除了论文、课题等传统指标,可以参考成果在媒体上的传播情况、转载次数和阅读量等,因为这些信息、数据能反映智库成果产生的公众影响力。第三,建立兼职和外聘人员工作量互认和奖励共享机制。针对在校内智库兼职的教师,明晰工作量计算和成果评价方法,明确奖励标准,设立智库兼职特殊津贴,调动兼职教师积极性。建立智库成果互认机制和外聘人员奖励机制,由党委、政府牵头推进单位间智库服务考核的数据互通、成果互认,专家在兼职智库形成的工作量,也应计入本职单位的年度考核中,建立智库成果奖励共享制度,使外聘专家在兼职高校也能享受本校教师的待遇。

健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人才是智库第一资源,是智库运行的核心要素和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是高校智库生命力的根本保障。当前,高校智库发展中存在对人才资源挖掘不足、激励不足、培育不足、整合不足等问题,需要我们加以重视。笔者建议:

第一,制定高校智库人才发展规划,按照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建立分级分类的智库人才库和严格的人才管理制度,对入库人才进行定向培养,为智库人才开展研究提供便利,在项目申报、实地调研、资料调阅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根据培养计划,确保智库人才在特定领域进行长期深入研究,形成系统性的知识储备。第二,设立高层次智库人才培育计划和奖励体系,评选国家级、省级资深智库专家,培育中青年智库专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智库学术委员会和智库首席专家制度优化,探索智库首席专家责任制及配套管理办法,赋予首席专家充分自主的人、财、物、事权。在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培养体系之外,探索设立智库型研究生(硕士、博士)培养体系。试行高校智库人才转型培养计划,激励学者型人才向学者型与智库型双型人才转型。第三,推进智库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党委、政府制定智库人才挂职交流计划,推进高等学校智库和实务部门之间的互派互聘。一方面,让智库人才可以进入实务部门,了解实务部门决策过程和政策研究运用的深层逻辑,搭建智库与党委、政府的交流桥梁;另一方面,也让有实践经验和政策研究能力的实务人才走进智库,丰富智库的知识结构,提升智库人才的复合性。此外,还应建立国内外智库间的访问学者制度,完善多元化的智库人才交流机制。

(作者系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6月18日总第1950期 作者:林必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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