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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场化为取向全面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

时间:2015-11-13 来源:原创 作者:邝奕轩

以市场化为取向全面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图1) 

以市场化为取向全面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

——省重点智库社科院举行《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研讨会

【湖南智库网11月12日讯】11月12日上午,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在院中层干部会议室举行《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研讨会,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进行学习研讨。会议由院副巡视员、中心常务副主任方向新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心主任刘建武出席会议,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全体成员参与学习讨论,中心人员结合各自学科背景,从不同角度对《方案》进行了讨论。

省重大决策咨询智囊团专家、刘建武院长充分肯定了中心及时跟踪学习中央精神、把握农村研究与实践工作方向的做法,并结合其在“一进二访”(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活动中实地调研的体会,对《方案》中提出培育职业农民队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农村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等重大举措进行了探讨,认为我国贫困村与贫困人口还较多,部分贫困农户的贫困程度深,基本生活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需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也不能少,一户也不能落”的理念,完善贫困农户生活保障的体制机制,发挥农村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文明水平,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

省重大决策咨询智囊团专家、科研处处长陈文胜研究员认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经营权流转为核心,农业经营制度改革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关键,农业发展制度改革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导向,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发展共享为目标,农村社会治理改革以村民自治创新为突破,实施方案根本上就是围绕中央关于如何来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原则出发,来进行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让改革来推进农民的财产权利的保护,分享土地增值的收益;让改革来推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实现传统农业现代化转型;让改革来推进城乡二元的体制机制壁垒的不断破除,确保农民真正共享发展成果。办公室主任潘小刚研究员结合走访扶贫点时的体会,认为农村改革发展重在“托底”与“提升”两个方面,《方案》对于“提升”作了全面的部署,还应该加大农村医疗保障、小孩就学、养老和低保等“托底”方面的改革支持力度。中心执行主任王文强副研究员从投入、农产品价格形成、农业补贴、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对《方案》提出的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进行了解读。区域经济所所长谢谨岚研究员就《方案》提出的五大部分内容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省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陆福兴研究员就《方案》中的农村建设性土地改革试点发表了看法,认为改革应为村集体赋权。刘新荣研究员认为《方案》很有针对性,是近年来我国多项农村改革政策基础上形成的比较完善的“组合拳”。邝奕轩研究员认为《方案》瞄准农村生态保护的配套机制还有待细化。哲学所所长杨畅博士认为《方案》明确了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有利于解决农村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何绍辉副研究员认为,《方案》看到了农村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措施,但是具体到每个区域、不同类型的农村,应采取不同类型的措施。丁爱群副研究员认为,《方案》是对全国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具体落实还需要根据方案要求提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向广大农民宣传。张黎副研究员认为,当前亟待重建乡村文化,《方案》提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意义重大,也很及时。胡守勇副研究员认为,《方案》在农村治理方面特别是村级治理方面提出的措施很重要,体现了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马骏博士着重解读了《方案》提出的关于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举措,认为应提升城乡资源流动的能动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张小乙认为,当前农村环境污染严重,经济发展动力不足,人才缺少,需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改革。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方案》部署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农村改革,直面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问题,大胆推荐近年来各地改革试点的经验,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顶层设计,体现了“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改革取向,既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改革精神的贯彻落实,又是对“十三五”农村改革发展的具体指导,为“十三五”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拓展了实践探索空间。 (湖南智库网邝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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