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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青:零碳发展须兼顾效率与公平

时间:2021-09-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李志青

201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耶鲁大学史特林经济学教授诺德豪斯曾提出一个关于环境经济与低碳发展的公平问题,即在应对气候变化上,为何要现在的“穷人”为未来的“富人”买单?这一关于气候变化的“诺德豪斯之问”,最早出自他与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斯特恩博士在2007年的学术争论——人类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路径中,究竟是选择“较高”的贴现率(牺牲当代社会的收益满足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是“较低”的贴现率(在确保当代社会收益的基础上满足未来社会的发展需要)。诺德豪斯教授坚持认为,人类应该平衡经济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关系,选择一条适度的、足以兼顾经济增长速度和气候环境保护需要的低碳发展之路。也就是说,在关乎市场资源配置和分配的“贴现率”等因素上,应该设定“适中”而不是“激进”的碳减排水平。从财富规模的角度来看,在全球经济稳步增长的基本假设下,无论如何都不应使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当代社会”过度地为发展规模和质量都远超当下的“未来社会”支付气候变化的应对成本。

尽管诺德豪斯教授的答案存在可商榷之处,但从中可以看出,气候变化的“诺德豪斯之问”实则关涉人类社会低碳发展进程中不同时空维度上的“共同富裕”问题。在气候危机愈演愈烈的当下,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核心的零碳发展,已不可避免地在多个领域产生各种“财富效应”。当前,我国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也要求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与过程中,协调好经济发展与公平分配之间的关系。而零碳发展既有“富裕”上的内涵,即通过全面绿色转型,防范气候环境变化风险,提升社会经济发展质量;也有“分配”上的诉求,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不同群体必然存在利益再分配。因此,零碳发展必须兼顾做大“蛋糕”(效率)与分好“蛋糕”(公平),由此制定激励相容的政策体系,才有可能推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对于零碳发展的效率与公平问题,主要有两方面含义。其一,无论是在空间意义上,还是在时间意义上,零碳发展必须从效率层面解决宏观资源错配问题;其二,零碳发展本身可能带来潜在的公平问题,有必要通过分配政策给予纠正。气候变化的“诺德豪斯之问”以及诺德豪斯与斯特恩两位气候变化经济学家的学术争论表明,关于零碳发展的效率与公平问题,后者在某种程度上更容易被忽视,这就需要围绕“诺德豪斯之问”进行全面分析和探讨。

从时间维度上看,零碳发展的效率与公平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重新界定“财富”。实际上,在绿色低碳转型的发展趋势下,传统意义上的“财富”计量标准与方法正在发生根本性变革。“诺德豪斯之问”的基石是时间维度上的财富分配,如果以传统的GDP核算方式,在科技进步等因素推动下,未来社会的财富规模将远超当代社会。但气候危机的代价在于,它不一定直接摧毁现实中以货币衡量的各类“财富”,而是首先摧毁人类的生存家园——自然生态环境,GDP等财富在此时将“一文不值”。就此而言,随着人们对气候危机的认识不断深入,人类社会未来的“财富观”必将是实物价值与生态环境价值融为一体,以综合价值的标准与方式计量财富规模,中国各地正在试点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即是一例。基于生态环境的重要财富贡献,未来社会未必较当代社会“更富有”,这一点也恰恰改变了“诺德豪斯之问”的关键前提,当代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时的投入不再是“有失公平”的选择,而是实现环境代际公平的正确之举。

从空间维度上看,零碳发展的效率与公平问题的核心,在于区分“一次分配”与“再次分配”。“诺德豪斯之问”提及的“富人”“穷人”等概念,实则暗含了诺德豪斯教授对空间维度分配问题的担忧,即零碳发展最终演变成“穷人倒补富人”的分配不公。事实上,一旦各种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制定不当,就有可能造成这一反向效果,进而不利于零碳发展。比如,碳排放量在地区间的不合理分配,就有可能带来碳排放资源的错配。为了避免零碳发展可能出现的分配不公,诺德豪斯教授再次强调了效率的重要性。零碳发展在空间维度上的分配公平问题,需要通过其最终的分配结果来解决。由此,零碳发展的“一次分配”侧重提高效率,“二次分配”旨在实现公平。零碳发展过程的确有可能出现不公,但可以通过有效措施与政策安排,实现最终结果的公平正义。

此外,零碳发展的效率与公平问题还有一个非常重要且必要的维度,即“自主贡献”维度。这既是“诺德豪斯之问”最深层的内涵,也是关系到零碳发展可持续性的根本问题。考虑到各种主客观情况,零碳发展中的效率规则与公平规制无法有效约束全部的碳排放行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过去20年里国际社会出现了“自愿减排”的趋势,一些国家、机构及企业主动为自身设定较高的减排原则与目标。比如,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提出的“国家自主贡献”原则,以及金融机构倡导绿色低碳投资行为的“责任投资”原则。尽管这些自主贡献的减排行为尚处于效率的测算体系与公平的正式规制框架之外,仅仅是为了实现零碳发展目标而采取的“自主选择”,但却在客观上弥补了市场配置资源机制以及政府税收调节机制的不足,有助于实现零碳发展的公平分配。

“诺德豪斯之问”虽提出于十多年前,但放眼当下,随着各国碳达峰、碳中和承诺的相继提出与执行,其影响力仍不可小觑。在推进零碳发展的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既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理论命题,对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亦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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