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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立龙:加快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时间:2021-12-31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高立龙

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方向,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加快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支撑,是推进平安湖南建设、构建公共安全网络的战略工程。

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其中长沙获评“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应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社会治安防控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防控体系整体效能和社会治理水平,为全省稳定、高质量发展筑起牢不可破的防线。

党政领导、多方参与,加快治安防控立体化建设

社会治安防控立体化建设的实质是整合多方力量、运用多种方法,对社会治安问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防治。

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层次科学、责任清晰、保障健全的工作体系,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和“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一体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治理创新。

深化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推广“四巡四防”机制,科学划分巡逻区域,优化防控力量布局,加强公安与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开展24小时动态巡逻,提升社会面动态控制能力。全面加强党政机关、学校等重要单位和重点场所、特种行业防控,完善智能感知、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共享。聚焦扫黑除恶、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社会治安热点问题,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

推进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防控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群防群治力量开展联户联防、邻里守望等“平安守护”活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形式,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打造队伍、完善手段,加快治安防控专业化建设  

社会治安防控专业化建设,是公安机关有效应对复杂社会治安形势的客观需要,也是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打造专业化防控队伍。应强化对社会治安防控队伍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律知识、专业防控技能培训,打造经验丰富、决策指挥能力强的专业化防控队伍,满足新形势下防控工作的现实需要。

依托专业化工作手段。应加强信息应用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优化管理人口、场所等资源,对社会面防控等基础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明晰化。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聚力打造“法润三湘”专业法律服务品牌。

完善专业化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指挥中心的牵头作用,大力推行一体化运作模式,打造合成作战新格局。不断探索构建体现实战特点、符合实战要求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实现从静态控制型警务向动态反应型警务的转变。完善巡特警与派出所勤务联动响应机制,实现巡特警反应快、社区民警基础实、办案民警打击准的倍增效应。

筑牢基础、共享资源,加快治安防控智能化建设

在现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背景下,应将基层基础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作为先导性工程来抓,持续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健全设施设备。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城乡末端感知系统建设,将人、地、事、物、组织等基本要素纳入系统,做到信息掌握到位、预防预警到位、便民服务到位。广泛布建、联网与整合各类新型设备,尽快建成全域覆盖、全网共享的视频资源平台。深化智慧派出所、智慧警务室、街面警务站等基础支撑点建设。

共享数据资源。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优化整合公安警务数据、政府管理数据等各类信息、数据,逐步建立统一的法治湖南信息平台和地方性法规数据库,推进各类信息、数据融合共享。

加强分析研判。充分利用云技术等手段,提升“数据决策”指挥实战能力,提升对涉恐等重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动态研判、动态评估和动态预警能力。通过大数据科学分析,实现对各类风险的自动识别、预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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