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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凤鹏:社会组织助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时间:2022-04-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罗凤鹏 许鹿

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公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必然要求。社会组织作为国家与社会间的沟通中介,可采取价值共创的路径推动多元主体互动与整合进而助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价值共创在新公共治理理论中,是一个多元主体在对话、协商和交流等互动中形成资源整合进而解决问题、创造价值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社会个体不再被视为价值的消耗者,而是价值创造者,甚至有可能是资源整合者,这与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念不谋而合。落实到社会治理领域,社会组织可通过社会网络嵌入或拓展、意义诠释、赋能、链接多元主体差异化资源等手段推动多元主体资源整合实现价值共创,进而助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嵌入多元主体

拓展社会网络

社会治理问题往往复杂多变,单靠政府部门或某一社会力量难以解决,这也是党和国家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初衷。而社会组织若想助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则需嵌入或拓展组织的社会网络以形成联系。社会网络理论认为,看似自主的个人或组织实际上嵌入社会关系和互动之中,个人或组织也正是通过社会关系与互动才得以与市场进行资源共享和交换。群体成员之间若建立紧密联系的互动关系,也能帮助彼此共享信息,以获取资源并取得竞争优势。实践中,东部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便是通过多重社会网络再组织,以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由此可见,社会组织若希望助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需不断与多元主体互动、建立联系,进而取得信任并形成潜在支持网络。现实中,不少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高校、民众建立了联系,而这种联系则为助力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国家与社会就某一社会问题达成共识时,社会组织便可借助社会网络承载的信息、信任、规范等资源助力政府解决相应社会治理问题。

现实中,公民个人可能由于忙于生计并未意识到部分社会治理问题的严重性,即使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可能也会出于个人力量过于弱小的心态而止步不前。而在此过程中,社会组织可通过意义框定,以改变部分政府、民众、企业的认知结构。根据研究可知,人类在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一种认识和解释经验的认知结构,而这种认知结构能够使不同人对同一社会现实产生不同的感知、界定与诠释。但感知、界定与诠释并非一成不变,人类在日常生活与人际沟通时,可使用特定的诠释框架来解读事物和研究对象以产生特定的意义。经过观察总结,社会组织实践中常常通过以下方式改变其他主体的认识:一是社会组织自身长久以来的行动坚持,通过行动逐步改变人们对于社会问题不可治理的认知。二是社会组织通过文字、图片、讲座、所获奖项等形式展示自身的合法性及社会问题治理的迫切性。三是社会组织借助国家话语推动社会治理问题重要性的传播。而在社会组织的努力下,不少政府部门、企业、民众也逐步关注社会组织关心的社会治理问题。

单一社会组织的力量毕竟有限,因而在推动社会治理问题解决与助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必须有相应的合作者。而在地社会组织与民众无疑是多元主体中最好的合作者,他们往往具备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愿意为社会治理问题付出时间与精力。但不少在地社会组织或民众缺乏相应的能力,往往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为此,社会组织往往采取赋能的方式来增强合作者的自信心、内在潜能,以提升合作者的个体能力、结社能力与合作能力。通过观察总结可知,社会组织主要采用以下几种赋能方式激发合作伙伴的潜能与能力。一是培训赋能,社会组织邀请有合作意向的在地社会组织或志愿者参与培训,以提高他们参与社会治理的技能、意识与协作能力。二是项目赋能,一方面,社会组织承接其他主体(政府、基金会)的项目经费后,为在地社会组织、民众提供小额经费支持,以支持其将想法变为行动;另一方面,社会组织设计简单且易于参加的活动激励在地社会组织或民众参与。三是陪伴赋能,在地社会组织或民众的成长并非一蹴而就,是一个“学习—行动—反思—成长”的循环过程。社会组织往往会在参与社会治理行动过程中陪伴在地社会组织或民众规范化成长,共同面对社会治理遇到的难题。

链接多元主体资源

推动资源整合

社会组织实现社会网络拓展、推动多元主体认知契合、提升合作伙伴能力之后,便是进一步链接多元主体实现资源整合以推动社会治理问题的解决。资源整合是指个体或组织对不同主体的异质性资源进行选择、汲取、配置、激活和有机融合,进而发挥聚合效应以推动社会治理问题解决的过程。在不少学者看来,社会治理中提升资源整合能力是实现支持网络从组织个体到多元主体共治转变的重要前提。前一阶段的社会网络拓展、推动多元主体认知契合、提升合作伙伴能力为社会组织进一步链接多元主体差异化资源奠定了基础。其中,社会网络拓展为多元主体进一步互动打下基础,认知契合则为多元主体形成“最大公约数共识”奠定前提,而提升合作伙伴能力则为更多社会力量组织化参与社会治理埋下种子。在以上机制的助力下,社会组织便能自然地链接政府、企业、民众等多元主体资源,进而实现资源整合。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在很多社会治理领域都建立了相应的社会治理平台,如党和国家为推动河流保护在全国推行了河长制,而社会组织链接政府资源的一个主要途径便是参与政府设置的社会治理平台或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社会组织推动多元主体资源整合后,多元主体价值共创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逐渐形成。在这个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每一个主体都有着相应的分工并发挥着自身价值。当在地社会组织或民众遇到可独自解决的社会治理问题时,在地社会组织或民众便通过法律介绍、国家政策介绍或私人关系予以自行解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当在地社会组织或民众遇到自身难以解决的社会治理问题时,便可向社会组织反映,再由社会组织向多元主体表达诉求,进而借助多元主体资源或官方权威推动社会治理问题解决。简言之,社会组织助力政府建立了一条“群众表达—社会组织识别—多元主体响应—问题处理”的链条,彰显了我国系统化的治理效能。而社会治理问题的解决,也就进一步激励着价值共创系统内多元主体持续参与社会治理,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价值共创路径的独特意义在于,社会组织作为资源整合者,在助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过程中,不仅实现了社会网络再组织,还推进了共识的达成、合作伙伴的培育以及资源的整合,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当前社会治理共同体研究的视野。国家未来引导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关注社会网络再组织,还需关注社会组织培育、共识的达成以及资源整合。

(本文系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项目“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共创研究”(19GZYB10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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