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开放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多年来湖南对外开放成效显著,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将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全面加强国际经贸合作。“十三五”时期,湖南要更加积极地融入国家开放战略,进一步提升经济国际竞争力,大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提高经济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富民强省进程。
一、湖南对外开放的成就与问题
近年来,湖南立足省情,积极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外经外贸全面发展,增长快于全国平均水平
对外贸易稳步增长。2011-2014年进出口总额累计971.35亿美元,年均递增速度13%。2014年实现进出口310.27亿美元,同比增长23.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8个百分点,居中部第一;其中出口200.23亿美元,同比增长35.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9.1个百分点;进口110.04亿美元,同比增长6.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7个百分点。民营企业成为开放型经济发展关键力量,2014年进出口176.2亿美元,同比增长51.8%,高于同期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45.4和45.6个百分点。利用外资不断扩大。近年借助产业转移有利时机,吸引外资速度加快。实际利用外资从2005年的20.7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102.7亿美元,十年间增加3.96倍;实际利用外资在全国的比重从2005年的3.24%增加至2014年的8.59%。2014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同比增长17.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2个百分点。“走出去”步伐加快。在坚持市场引导和企业自主决策基础上,积极引导各类企业有序参与对外投资和工程承包。2013年湖南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为56970万美元,中部六省中排名第2,全国排名第18位;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454724万美元,中部六省排名第1,全国排名第8位。通过华菱并购FMG、中联重科并购意大利CIFA公司、时代新材并购BOGA、三一重工并购德国普茨迈斯特公司等一批国际影响力较大的跨国并购,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走出去”道路。2014年全省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共新签合同额51.92亿美元,同比增长14.9%;完成营业额40.75亿美元,同比上升23.3%。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累计向境外派出劳务人员6.93万人,建立了48家对外劳务服务平台,平台数量全国排名第二,实现了省内全覆盖。
(二)产业基础不断夯实,开放合作能力逐步提升
产业是区域开放合作重点领域,产业综合素质体现区域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湖南已形成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例如,机械设备制造业实力雄厚。2013年专用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的10.6%,主营业务收入164.3亿元,在全国市场占有率达到8%左右;混凝土机械、特大型工程起重机械、液压静力压桩机、多功能旋挖钻机等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中高端工程机械装备、电力牵引轨道交通装备、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装备等领域,湖南也居国内市场领先地位。化工产业基础扎实,增加值占全省工业的比重达到7.8%,化工产业利润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已经形成以巴陵石化、长岭炼化两家企业为龙头的化工产业体系,并已打造岳阳石油化工、长沙精细化工、株洲基础化工、衡阳盐化工等4大化工产业集群,产业布局完整,部分化工产品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较高。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兴未艾。2013年全省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3%,已经成为重要支柱产业;18家企业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在中部六省中位居第二位。全省各领域形成了一大批拥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以中联重科为核心,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装备制造业产业链条和产业联盟、产学研联盟;以南车株洲为龙头,形成了具备工程承包、建设、设备制造业、维护、保养的成熟产业链,具备了全方位、全产业链对外输出的基础和条件;以湘潭电机为龙头,形成了从风能、太阳能、核能到新能源汽车的湖南特色新能源产业体系;以巴陵石化和长岭石化为龙头,化工产业集群成为中南地区重要的化工产业基地,在长江经济带的化工产业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以电广传媒为龙头的湖南文化创意产业已经形成了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模式,在动漫、演艺、影视、出版等领域中具有明显优势。
(三)全方位开放格局初步形成,开放合作区域引擎不断壮大
全省各市县高度重视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全省区域经济四大板块,长株潭地区、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湘南地区、大湘西地区的开放水平均稳步提高,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开放范围不断扩大,开放层次不断提升,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开放新格局已显端倪。长株潭城市群成为湖南开放发展的引擎和龙头,作为增长极的集聚效应逐步显现。2007年以来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5%,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从37.8%上升到2013年的42.6%,进出口额占全省近60%。城市群辐射带动效应逐步增强,引领环长株潭地区成为湖南开放开发的主战场,进出口额占全省比重超过80%。全省产业发展与合作平台日臻完善。2012年107个开发区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3779.5亿元,占全省规模工业增加值的44%;全省国家级开发区13家,其中7家分布在长株潭地区,国家级开发区在产品销售收入、R&D投入、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占全省产业园区的比重均超过50%,对全省经济的带动作用明显。当前,湖南还在东盟的泰国、越南、老挝,非洲的刚果(布),中东的阿联酋,北欧的芬兰等已建有一批境外产业园区。
(四)对外开放总体水平仍然不高,推进国际化依然任重道远
湖南对外贸易总量相对偏低,外贸依存度小。2014年对外贸易规模排在全国第18位,对外贸易依存度7.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4.6个百分点。对外贸易结构不优,2014年机电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为41.9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95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的比重为11.9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6.17个百分点。加工贸易仅占总量的29%,低于全国35%的平均水平。全省外贸发展地区不平衡。2014年长株潭郴四市外贸进出口为221.99亿美元,占全省的72%,而进出口最少的三个市州(张家界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仅有42965万美元,只占全省的1.39%。
全省实际利用外资规模仍然偏小。2013年,湖南共有外资企业5020家,投资总额404.86亿美元,在中部六省中分居第4和第5位,全国均居16位;外资企业总注册资本208.72亿美元,其中外方所占资本157.9亿美元,均居中部六省第5位、全国第17位(见表1)。利用外资中,来自香港、台湾等亚洲地区的占80%,来自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仅占9%。
表1 2013年中部六省外资企业相关情况
全省对外投资水平有待提升。湖南对外投资崛起于金融危机前后,华菱并购FMG、中联并购CIFA等四大跨国并购总金额占全省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近40%。重大跨国并购带动湖南企业海外投资大跃进,2014年全省新批境外投资企业144家,占到中部六省的三分之一左右(见表2)。但总体来看,多数企业投资额均在300万美元以下,而且部分企业并购计划未建立在对并购风险详细了解的基础上,投资的潜在风险较大。
表2 2013年中部六省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情况表
二、把握国家开放发展战略大势
经过30多年开放,我国已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2013年,全国货物贸易进出口额达到41603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一;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176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服务贸易进出口和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分别为5396亿美元和902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当前,我国正积极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对外开放和改革发展的良性互动。“十三五”新一轮对外开放,将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一是着力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2015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外贸传统优势进一步巩固,竞争新优势培育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努力实现五个转变,推动我国外贸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即推动出口由货物为主向货物、服务、技术、资本输出相结合转变;推动竞争优势由价格优势为主向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推动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营商环境由政策引导为主向制度规范和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转变;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地位由遵守、适应国际经贸规则为主向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订转变。二是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大幅缩减外商投资限制类条目。全面推行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进一步下放鼓励类项目核准权,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修订外商投资相关法律,健全外商投资监管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放宽投资准入,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稳步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三是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推动铁路、电力、通信、工程机械以及汽车、飞机、电子等中国装备走向世界,促进冶金、建材等产业对外投资。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拓宽外汇储备运用渠道,健全金融、信息、法律、领事保护服务。注重风险防范,提高海外权益保障能力,让企业走得出、走得稳。
(二)大力推进“一带一路”战略
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是我国开创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大举措。当今世界正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继续显现,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多边投资贸易规则酝酿深刻调整。共建“一带一路”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秉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建“一带一路”有利于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
根据我国3月份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国将与沿线国家在以下方面加强合作:一是努力提高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沿线国家宜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方面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多双边合作,推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实施。二是努力促进贸易转型升级。进一步拓宽贸易领域,优化贸易结构,挖掘贸易新增长点,促进贸易平衡。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三是努力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加强与有关国家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消除投资壁垒。四是拓展相互投资领域。继续推动在农林牧渔业及生产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加大传统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合作。五是努力探索投资合作新模式。六是树立投资合作新典范。
与“一带一路”区域的合作,是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新动力,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助推器,可为我国资源和能源的供给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也是培育中国跨国企业的重要平台。具体来看,基础设施的相关产业、能源和资源的相关产业、装备制造业、金融和电信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将从合作中赢得更多发展机遇。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将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比较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强东中西互动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根据“愿景与行动”计划,湖南所在的内陆地区,将利用内陆纵深广阔、人力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较好优势,依托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推动区域互动合作和产业集聚发展,打造重庆、成都、郑州、武汉、长沙、南昌、合肥等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建立中欧通道铁路运输、口岸通关协调机制,打造“中欧班列”品牌,建设沟通境内外、连接东中西的运输通道。加强内陆口岸与沿海、沿边口岸通关合作,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深化与沿线国家的产业合作。
(三)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中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把自由贸易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而采取的重大举措。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5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及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未来我国自贸区队伍仍有可能继续扩大。天津等第二批自贸区获批后,很多省市都在积极筹备申请建立自贸区。
各地自贸区在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中将担当重任,争取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继续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贯彻“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率先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上海自贸区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政府经贸和投资管理模式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推动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广东自贸区将在国际投资、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探索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体系,有效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着力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天津自贸区将同时对接京津冀协同、“一带一路”战略;福建自贸区要打造改革创新的试验田、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的新高地。
在国内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同时,我国坚持世界贸易体制规则,坚持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积极与其他国家谈判建设国家间自贸区。目前,中韩、中澳自贸区完成实质性谈判,中国与冰岛、瑞士自贸区启动实施。2015年,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推动与海合会、以色列等自贸区谈判,力争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建设亚太自贸区等成为新一年中央政府工作安排的重要内容。
三、湖南融入国家开放战略、提高国际化水平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及国家对外开放新趋势,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开放战略,坚持开放开发并举,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有效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加快形成全省“一带三极”开放开发新布局,加强与国内自贸区互利合作,全面提升湖南开放型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拓展湖南经济发展新空间,形成湖南产业发展新动力、新优势,努力把湖南打造成新时期我国开放开发的新高地和中部崛起的增长极。
(二)基本原则
融入国家战略与提升区域发展相结合。要制定符合湖南实际的开放开发战略规划,积极对接国家开放开发总战略,坚持在大开放大发展格局中提升湖南区域发展水平。通过融入国家战略,聚集国内外资源要素,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和活力。通过提升区域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化水平,为服务国家战略作出更大的贡献。
开放带动与开发支撑相结合。树立全球视野,坚持在大开放格局中谋求跨越发展,以开放带动开发,以开发支撑开放,通过重点地区的开发、重点企业的培育、重要通道的建设等,为扩大开放创造基础条件。借助开放带动和开发支撑的双引擎,支撑中部崛起增长极的建设。
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相结合。一方面,要扩大对外贸易往来、积极利用外资、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产业布局,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让更多的湖南产品、服务、技术、标准走向世界。另一方面,要更加重视区域合作,加强与周边地区、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合作,共享贸易以及市场资源,以区域合作支撑对外开放,实现“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联动、融合。
开放体系建设与开放环境完善相结合。开放体系的打造包括区域的布局,开放通道和开放平台的建设,适应开放架构的产业培育、产业承接、产业配套体系建设等;开放环境则包括开放政策完善、区域合作框架等方面。湖南作为不沿边、不靠海的内陆地区,开放体系和开放环境的建设更加重要,“十三五”时期要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三)总体目标
一是构建内陆开放开发新高地。坚持对外开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坚持开放发展与转变发展方式相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体制创新促进外贸外经发展方式转变,充分挖掘湖南“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将区位优势转化为区域发展优势,将湖南打造成内陆开放新高地。有序对接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复制、推广“清单式管理、快速化审批”等成功经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打造与国际惯例和国际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系,构建制度优势;加快对接“一带一路”,积极参与到长江经济带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两带对接当中,加强湖南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全面激活人员流、资金流、信息流、物资流,以四大要素自由流动提高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加快区域的互通互融和产业的互通互融,促进产业、资源、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夯实对外开放基础。
二是营造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以“一带三极”为核心构建湖南开放开发的空间布局,着力提高区域国际化水平。“一带”即湖南境内京广高铁、京港澳高速等南北向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区域,“一带”经济走廊聚集了湖南重要的工业基地、城市群,对省内其他地区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一带”开放格局上要重点布局“三极”,包括北部岳阳极、中部长株潭极及南部的湘南极,作为湖南开放开发的重要支点,三极之间在开放和开发功能上相互协调,互为支撑,联动发展,共同构筑湖南开放开发的支撑极。岳阳极突出“以开放带开发”,打造湖南对外开放的“北大门”,发挥内引外连的纽带作用;长株潭极突出“开发与开放并重”,打造湖南开发和开放的“中枢”,发挥承上启下、串联南北、辐射东西的区域优势;湘南极突出“以开发促开放”,打造湖南承接产业转移的“南大门”,建设湘南产业发展集聚地和对接港澳台、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陆港通道。依托省内“一带三极”总体格局,通过发达的立体交通网,带动大湘西与湘中地区的对外开放,使整个湖南纳入全国开放开发大版图之中,对接长江经济带和沿海经济带,担当起“承东启西”和“贯通南北”的桥梁作用;进而深化融入“一带一路”,畅通湖南与世界的联系,拓展开放开发新空间。这有利于发挥湖南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形成开发、开放双引擎,对于湖南打造中部崛起增长极、形成国家新的战略支点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三是将经济国际化提升到新水平。通过对接国家开放战略,全面提高湖南经济国际化程度。进一步发展进出口贸易,调整优化进出口结构,推动进出口均衡发展,提高出口商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推动外贸市场多元化发展,保持外贸较快增长。力争到2020年,实现进出口总额600亿美元以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提高引资质量,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力争200亿美元左右。保持“走出去”的良好发展势头,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稳步增长。
四、湖南提高国际化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内外衔接的大开放通道
大开放离不开大通道。要加快公路、铁路和航空等通道建设,尽快在全省范围内构建一个以长株潭城市群为中心覆盖全省的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国际空港、内河航道为重点的综合运输通道和立体交通网络,提高基础设施综合承载力和发展支撑力。大力完善湖南与周边省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以高速铁路、公路与周边省市连接。大力推动“内陆无水港”建设,积极对接“渝新欧”、“郑新欧”等国际物流大通道,推动“湘欧快线”一主两辅铁路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营。开通到达北部湾、珠三角水运口岸的铁海联运,争取开通长沙-广西-越南的国际货运五定班列。加快岳阳城陵矶新港和长沙霞凝港等水路口岸建设,城陵矶新港着重发挥长江中游贸易中转枢纽港功能,增加“五定班轮”直达航线和班次,增加黄花机场至东盟、中亚、欧洲的国际客货运航线,承接东盟、中亚输往内地的物资、转运、配送等业务。更好地发挥湘江通江达海的黄金水道作用,促进湖南融入长江经济带。加快岳阳长江大型水运港口建设,加大与周边省份的水运物资合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湘江、长江黄金水道在现代物流中的作用。
(二)夯实开放经济载体建设
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要以“开放城市”和“开放园区”为主要载体。“开放城市”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城镇的开放水平;“开放园区”以园区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建设为抓手,带动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培育出口产品基地。以重点地区吸引产业聚集,以产业聚集形成地区特色,从而形成出口产业集群,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依托现有基础,重点建设和壮大锑钨、陶瓷、烟花鞭炮、生猪和肉品、优质绿色有机茶、罐头食品和盐渍菜等出口商品基地,以郴州、永州和衡阳为主体的湘南三市加工贸易基地等。大力加强保税区建设。完善相关条件,大力申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创新“一次报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内陆通关模式。鼓励更多的企业入驻综合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推动加工贸易聚集发展。选择有条件的开发区和产业基地建立加工贸易产业园,通过发挥保税物流功能,延伸出口加工区的政策覆盖范围。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利用外资的载体作用。各产业园区要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地加速产业培育和集聚,成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重要载体。国家级开发区和产业基地要率先由“引资”向“选资”转变,更加注重外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省级开发区要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且较为完整的产业集群,实现开发区间的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和恶性竞争。规划国际工业园区,借鉴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等成功经验,探索与外国政府合作共建园区,创建中美、中韩、中德、中英、中日、中新等投资创业专门园区。
(三)健全自由开放市场环境
要积极创造制度和市场环境的比较优势,为吸引外来投资、促进湖南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一是进一步开放投资项目,制定自由投资开放政策。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外资入股国有企业,提升湖南工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鼓励外资参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经济规模化发展。鼓励全球资本参与高速铁路、机场港口、城市生态、旧城改造等领域的建设,鼓励外资参与高等院校和医疗卫生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资金投入,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标准,探索外资投入、政府购买、市民享用的公共产品外包供应模式。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外地方性法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认真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重点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对外贸易,迅速扩大加工贸易企业数量,引导更多的企业投入到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来。三是提高政策激励和引导作用。切实用好各项进出口促进政策,确保国际市场开拓、品牌建设、出口基地建设、进出口商品数据库、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技改研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大对市州、区县和重点企业的奖励,提高全社会重视、开展对外贸易的积极性;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并联审批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商务、财政、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信用保险、银行等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解决进出口企业退税、融资、通关等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出口企业的服务,采取贴息和资助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建立健全信息服务平台,为涉外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海外市场信息;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增强处置贸易争端的能力。
(四)加强产业对接合作
一是要把产业对接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扩大向西开放结合起来,推动湖南资源类产业向西建立原材料基地,技术类产业向西输出产品,市场类产业向西建立生产基地,服务类产业向西建立服务网络。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的机遇,鼓励湖南工程机械、轨道交通企业走出国门,设立生产基地;鼓励湖南新能源、资源加工企业积极参与沿线地区资源开发;加强与中亚各国以及我国西部各省在生态农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方面的对接和合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的产业对接。鼓励湖南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省内企业在东盟建立生产基地以及一批产品展示中心、售后服务网络和区域辐射范围大的批发市场。进一步推动纺织服装、箱包、打火机、五金工具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利用当地劳动力资源,建设加工贸易基地。继续加强面向东盟的招商引资力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湖南-东盟经济园区等特色园区。三是加强经贸合作。积极组团参加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等国内重要对外经贸活动,引导企业开拓欧亚市场。深化与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湖南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巩固发展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出口,加快发展以计算机信息服务、通信、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贸易以及有比较优势的动漫、影视、出版等文化创意产业的出口。加大对境外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结合湖南实际,出台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的支持政策,吸引更多企业进入境外工业园,同时也争取建设更多的境外工业园。大力发展工程承包。鼓励水电、路桥等优势施工企业开展境外工程承包,扩大劳务合作规模。
(五)强化开放开发保障措施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积极对接国家中长期发展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将湖南“十三五”开放战略规划的主要内容融入国家相关规划,争取国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二是加强融入国家开放战略的组织领导。健全湖南融入“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领导推进机制,成立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快改革创新、推进国际国内合作等相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重点对接地区的市州以及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部委厅局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形成全省上下齐心协力促开放的强有力领导机制。三是打造开放型人才聚集高地。人才始终是促进内陆开放型经济的关键因素。要借鉴其他地区吸纳人才的先进经验,提高参与国际化竞争合作的意识以及不断开放创新的意识,为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创造开拓、创新、合作、开明的人文氛围,成为内陆地区开放人才高地。人才的引进可以采用招贤与引智相互结合的思路,开设高层次服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启动特殊岗位人才全球招聘规划,将全国、全球的高端和紧缺人才引入湖南,并创建事业留人的相关配套措施,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湖南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文章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官方微信,2015年10月15日;作者系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