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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英: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大提升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体系

时间:2020-11-02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邓建英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要着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这就要求立足湖南、放眼内陆、胸怀全国、走向世界,通过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度融入国际分工和全球产业链,不断扩大湖南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互促式发展。当前,尤其要着力解决“营商环境市场化建设有壁垒,营商环境法制化建设有障碍,营商环境国际化建设有短板,区域不平衡没能得到改善”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大提升,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体系。

市场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健全制度,强化营商环境体系。提高办事效率,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相关机制,畅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扎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把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否定备案制等内部制度切实执行好、落实好。精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内涵。从企业最急的事着眼,从群众最盼的事着手,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与转变经济结构、提高市场主体准入意识结合起来,推动行政效能再提速,拓展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服务链条,构建“清”“亲”的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加快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三链融合”,更大力度推动中小企业管理创新,推动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新动能快速集聚。加强环境的综合整治,提高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品位。

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平有序文明城市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完善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需要的法治体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持续建设法治型政府。通过法治保障市场主体、营商主体敢于创业、放心投资、踏实经营。通过法治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通过法治促使政府更好的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保障公平竞争。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与公正司法。做到执法有边界、执法行为有规范、执法责任有落实,依法行政贯彻一切工作始终。大力推广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对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打造公平、正义、公开的司法体现,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加速构建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发挥信用激励和约束作用,发挥政府主导地位与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要做好信用监测,使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以及司法公信等得到快捷的实时监测。

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实施开放崛起战略。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和世贸规则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体系,稳定外资、外贸,确保国际外循环畅通。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打造健全营商环境的工作运行机制、过程控制机制、问题反馈机制和督查考评机制。切实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到实处,坚决摒弃贸易保护主义思想,努力为内外商提供平等舒畅的经商环境。大力建设包容环境,努力形成地区全面开放格局,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以包容的心态积极为内外商提供宽松、公平、尊严的环境。搭建国际交流平台。通过建立友好城市、经济合作城市、举办中非经贸博览会、中部制博会、农博会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和社会搭建多种对外交流平台,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提高国际竞争力。保持和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吸引国际高水平资源聚集湖南,实现“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效配置,深度参与国际分工和全球产业链,逐步建立民企、国企、外企处于同一起跑线的公平竞争环境,通过国内大循环,形成对国际外循环的竞争力和底气,沿着高质量发展道路阔步前行。

(作者系湖南省委党校第92期厅干班学员,湖南建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来源:湖南日报 ,2020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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