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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长株潭城市群打造成为创新发展高地

时间:2015-07-19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罗波阳
    
  2014年12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会议决定,依托国家高新区,在天津、湖南长株潭以及中西部一些地方再建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使先行先试政策在更大范围、更多地区发挥效益。长株潭成为继武汉东湖后,我国中西部地区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得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先机。应以此为契机,加大协同创新力度,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积极发现培育新增长点,放大长株潭自主创新效应,努力把长株潭城市群打造成为中西部地区的创新高地。
  
  加大协同创新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足4000平方公里面积的长株潭城市群,拥有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聚了全省70%以上的科研机构、70%以上的创新创业平台、6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创造了湖南70%的科技成果。应立足其人才、成果及平台优势,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既促进同一城市内产学研之间的协同创新,又推动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3市之间的协同创新,同时还加强与国内外有关方面的协同创新,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开放式创新体系,形成科技创新“大合唱”,提高长株潭城市群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增强长株潭城市群的带动能力和竞争力,提升两型社会建设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激发自主创新活力。围绕破除制约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方面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让市场真正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力量,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另一方面发挥政府在资源整合、环境营造和支持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作用,从资金、税收、人才、知识产权、放开管制等方面入手,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夯实科技创新的基础。改革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各方面创新创业活力。
  
  积极发现培育新增长点,增强自主创新实效。走出为创新而创新的误区,把创新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坚持科技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聚焦发现培育新增长点,有的放矢开展创新活动。从“四化两型”建设的要求出发,大力促进科技创新与“四化”以及“两型社会”建设有机结合。在推进“四化”同步发展中,依靠科技创新,培育发展产业和内需新增长点;在加快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同时,改造提升机械、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食品、农业、商贸等传统产业,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在纵深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中,大力开发绿色低碳技术,构建“两型”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发现培育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增长点,早日把长株潭建设成为全省“四化同步”引领区、中部地区重要增长极、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具有国际品质的生态型网状城市群。
  
  (作者系湖南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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