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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菲: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时间:2022-05-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徐菲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社会基层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最底层根基。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是国家各项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逻辑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战略部署。新形势下,明晰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基本特征,厘清新形势下治理实践的制约因素,进而把握治理创新的展开进路,对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具有重要价值。

明晰基层治理基本特征 准确把握工作重心

基层治理呈现的外在特征是治理宏观环境、时代要求和内生结构的外向表达。进入新时代,在党和国家战略层面的谋划部署与基层主体系统推动下,治理工作衍生出一些具有显著时代气息的特征样态。明晰基层治理基本特征是把握工作重心的关键环节。

政治性和人民性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本质特征。治理的实质是维护人民利益。政治性和人民性是决定治理实践目标、方向、内涵和原则的“元问题”,二者贯穿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体现着新时代基层治理的根本属性。其中,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治理作为一种偏重工具性的政治行为,强化党建引领能够有效推进基层社会的运行速度和资源效度,化解现代社会多线程并行与治理权分置等尖锐矛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是党中央领导治理实践的价值旨归。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深刻把握政治性和人民性的辩证关系,相信群众、依赖群众、服务群众,让群众切实成为基层治理最广泛参与者和受益者。

公共性和协同性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路径特征。现代治理是一项高度复杂且深度交织的公共管理过程。其中一个显著特征是政府、社会、市场和个人同时在场,治理主体呈现多元化。这是社会进步和社会性选择的必然结果。但值得注意的是,主体多元化并非基层善治的充分必要条件,只有在充分的价值认同、意愿趋同和行动协同下的公共参与和多主体协同才是基层治理的最佳状态。因此,离开了公共性和协同性的形式协同注定难以为继。新形势下构建治理新格局必须在共建共治共享基础上,积极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进而夯实“中国之治”的基层社会根基。

规则性和科学性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方法特征。循法而行、科学施政是基层社会治理中最重要的方法特征。基层具有最为丰富的生活实践,对社会问题的呈现最直接,也最生动,这也就间接建构出了基层治理矛盾碎片化、开放性和浅层化的样态特征。面对复杂交织的治理环境,一方面,要强化以法制化为核心的规则刚性治理。发挥法律、规范、民约和道德等显性或隐性规则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另一方面,要突出以精准化为核心的科学柔性治理。积极把握新时代基层治理规律,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增强基层治理的实效性与精准度。

厘清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制约因素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加速调整,基层社会的主体构成、组织形态和发展机制等要素正在发生显著而深刻的变化。整体而言,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因势而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但在治理理念、能力和保障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理念层面的管制型思维难以短期摒除。从管理到治理转变的实质就是要加速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调整与协调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职责分工,建构兼具政府主导、市场指导和社会引导的协同治理机制。但在现实中,我国基层社会长期处于科层式管理体系中,传统管制型治理思维根深蒂固。行政行为逻辑主导的理念偏差在一定程度上产生职能上的机械性“越位”或“缺位”,进而限制了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深入性。

制度层面的规范性共识尚未充分激发。制度规范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当前,我国已出台多项规范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性文件,并取得了良好实效。但在某种程度上内生性的规范、约束和指引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具体表现为宏观的刚性约束有余,但内生性与共识性的德治、民约和共识等尚未有效建立。民众在参与民主协商、社会保障、纠纷调解等方面存在一定制度方面的“痛点”和“堵点”。尤其是现代社会思维和生活习惯正加速解构传统德治教化,以家族关系为纽带的传统价值体系逐步瓦解并重塑,但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基层社会的价值最大“公约数”尚在形成中。

实践层面的协同治理亟待有效建构。基层治理是一项牵涉多主体、多层面、多领域的复杂性系统工程,需要治理主体统筹各类资源,做好信息、人员、物资等治理要素的有效配置和良性流动。当前治理多主体整合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方面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政府部门权力配置缺乏一定的界定,各部门工作内容往往存在重叠和交叉情况;社会自治发育仍需进一步提高,功能和职责定位缺乏一定的清晰度,能够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的层次和范围有待提高与扩大;公众参与深度及水平亦需提升,尤其是青年群体共同商议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意愿和深度亟须加强。

把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展开进路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参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既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核心指导作用,也要明晰多主体职责定位,畅通协作路径;既要强化制度的硬性约束,又要突出价值共识的涵育功能;既要发挥传统优势,也要注重现代性手段的创新。多措并举,系统推进,最终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基层治理共同体。

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治理根基。党建引领既是落实“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基层治理新格局的客观需要。党的强有力的组织引领力能够凝聚广泛的社会共识和行动合力,有效破解基层治理结构“碎片化”难题。多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的关键是要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要依靠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构建科学、民主、高效的基层治理核心,真正把党建下沉到基层一线,从而形成“一核多元”社会基层治理主体结构。

构建价值共识,优化治理环境。价值共识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意识,是凝聚社会认同、形成治理合力的重要软支撑。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的前提是共建共治共享的价值理念成为社会大众普遍认知并自觉接受的社会追求,成为一种社会的共同理想和集体意识。要在思想层面深刻把握全民参与、民主协商、合力共治的时代意蕴,通过价值引领和精神涵育实现人民幸福,创设积极的人文环境,并以此为圆心,调动多主体背后的人力和资源等要素,投身社会基层治理。

创新治理手段,激发治理内生活力。一方面,在治理理念层面,要充分把握“三治融合”在基层治理中的关键地位,推动不同治理手段的互融互通、优势互补。以自治为主要手段,激发基层治理活力;以法治为基本保障,强化基层治理的制度规范;以德治为关键纽带,提升基层治理软实力。另一方面,在具体实施层面,要在充分发挥传统治理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现代科学技术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发挥,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促进数字化、精准化、便捷化治理手段创新,激发基层社会的内生活力。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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