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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坤秋: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助推长株潭都市圈乡村振兴

时间:2022-05-27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坤秋

长株潭都市圈乡村振兴正蹄疾步稳、压茬推进。激活土地要素是长株潭都市圈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近年来,长株潭都市圈农村宅基地可持续利用水平大幅提升,但依然存在人口流失与宅基地扩张并存、占用农地建房局部存在、宅基地产权不完整抑制资产价值、新生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不足等问题,应加快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

强化农村宅基地存量管理,优化乡村空间格局

宅基地是乡村重要用地类型,也是乡村居民美好生活的空间承载,摸清家底、强化存量管理是实现农村宅基地科学管理与高效利用的基础。

推进数字与信息赋能,实现宅基地存量挖潜。建议适时启动“长株潭都市圈农房一张图”工作,建立宅基地农房监测信息管控平台,探索实施农村宅基地档案管理制度;集成档案造册、平台管控、“卫片执法”,摸清长株潭都市圈农村宅基地存量潜力,实现宅基地的动态监管;全面开展“一户多宅”清理行动、违建清拆行动、危房改造行动,探索实施宅基地超面积退出方案。

创新规划与管理,优化宅基地时空格局。把宅基地空间布局与可持续利用规划纳入乡村(振兴)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乡村空间格局;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供需储备与利用机制,科学预测乡村人口与家庭规模变迁趋势;坚持人地协调与集约利用原则,在科学界定宅基地使用标准基础上,依据家庭人口规模合理确定农村宅基地审批面积。

分区分类管控,提升宅基地使用品质。以乡镇为单位,完善促进偏远自然村易地搬迁的体制机制与配套政策,以宅基地管理为抓手推进中心村建设;在城市近郊等人地矛盾尖锐地区,尝试推进农村住房标准化工作;鼓励多方参与农村住房规划设计服务工作,引导农村宅基地的有序使用,维护乡村特色建筑风貌,彰显乡村生态绿色风味与湖湘文化品位,实现宅基地科学管控、乡村空间重构与居民生活品质提升。

健全农村宅基地权能体系,优化乡村发展功能

还权赋能是当前长株潭都市圈农村宅基地改革的重点,集中体现在宅基地占有权、收益权、处分权的还权赋能上。其目的在于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为农村宅基地使用的效率提升、价值显化提供制度与政策保障。

健全农村宅基地占有权。建议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标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普查工作,摸排可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城镇户口人员规模与意愿,出台农村宅基地继承权资格认定标准与继承方案,为长株潭都市圈农村宅基地的合理规划、科学利用与动态监测提供基础支撑。

完善农村宅基地收益分配权。严禁用“以租代征”等方式提供农村建设用地,严禁城镇居民下乡购地、建造“小产权房”;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畅通农村宅基地转让、出租、抵押等资产价值显化渠道,禁止农村自建房盲目加盖等不法行为。

放宽农村宅基地处分权。积极探索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议基于农村宅基地权能与资产价值、参考城市不动产估价规程,出台长株潭都市圈农村宅基地估价规范文件,为农村宅基地自由流通提供依据;鼓励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方式,实现存量宅基地的多元化利用。

创新农村宅基地流通机制,拓宽乡村发展路径

创新农村宅基地流通机制不仅是实现宅基地高效利用的有效渠道,也是拓宽乡村发展路径的重要方式。

创新农村宅基地内部流通机制。畅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置换渠道,鼓励农村宅基地内部腾退;适当拓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范围,允许同一个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前提下跨村申请或转让宅基地。

提升农村宅基地市场化水平。引导农村空废宅基地有序退出,加快空废宅基地整治,配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与补充耕地指标的跨区域交易政策,盘活农村宅基地资产,为农村集体经济与乡村振兴补充发展资金,同时优化乡村发展空间;稳步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补齐乡村发展的资本短板;加快构建长株潭都市圈城乡统一土地市场,探索实施退出宅基地直接入市的体制机制。

创新农村宅基地使用方式。创新宅基地利用方式方法,尝试通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方式,实现存量宅基地的多元化利用;合理引导、支持农村宅基地出租,培育乡村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民宿与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制定乡村新型经营主体、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科技人才等乡村振兴人才目录,通过集体供地方式保障目录人才在服务乡村振兴时的用地需求,提升乡村建设用地价值;实行乡村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盘活乡村宅基地存量,优先保障乡村产业设施用地需求,为乡村振兴赋能。

(作者系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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