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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泽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系统推进教育公平

时间:2022-08-09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段泽孝

育才造士,为国之本。教育,不仅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重视的社会问题,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奠基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发表了一系列有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全面系统,为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指明了方向,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教育公平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改革发展重要论述的关键词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与民生息息相关,不仅决定了人民群众个体的发展前景,更影响着社会整体的发展质量。而教育公平更是人民群众格外重视的公共议题,人民群众对于教育公平的切身感受,直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的后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重要论断不仅指明了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集中体现,更凸显了我国教育的鲜明特点,那就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如果说人民满意是发展教育的根本尺度,那么,教育公平就是人民群众判断、评价、衡量教育发展水平与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实现教育公平,既要着眼于党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又要平衡处理好人民的眼前利益诉求;既要从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又要兼顾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权益,保障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教育公平的获得感;既要在宏观的教育立法、教育政策中通过实体性、程序性的规定保障教育公平,又要在教育政策的具体执行和教育行政过程中确实践行教育公平。通过深化教育改革,不断追求人民满意,回应人民期待,满足人民需要,既保障教育机会、教育过程的公平,又促进教育结果的公平。

  坚持全面系统的方法推进教育公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蕴含着一个完整、系统的教育公平观,为我们揭示了一个完整、全面的教育公平图景。其中,既突出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又重视推动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既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教育类型,又关照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家庭教育,要求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又着力提高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等欠发达地区的教育发展水平;既注重传统的智育教育,更注重与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五育并举”,全方位提高人的素质。可见,只有不同类型、不同地域、不同层次的教育全面发展,才是高质量的教育公平。

  系统工程必须全面系统推进。我们党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政策不断完善、教育法治水平不断提高,旨在实现教育公平的改革不断深化。例如,在学前教育领域,通过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全面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每个孩子能在家门口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在义务教育领域,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逐步改变“乡村弱”“城镇挤”的局面;同时通过“双减”政策对过度竞争性的观念和加重学生负担的做法进行纠偏。在高中阶段教育领域,大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因经济问题而辍学,“择校热”现象也得到了一定程度抑制。这些举措精细、精准,明显弥补了教育公平方面的短板。

  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教育公平

  已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教育公平领域仍然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资源配置方面,城市与农村之间、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教育投入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在教育观念方面,尽管“双减”政策下全面取消学科类课外补习,但部分家长的教育焦虑情绪并未随之缓减,仍在通过各种方式寻找课外补习机会。在教育类型方面,虽然《职业教育法》已经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但其发展空间受限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扭转,社会上仍然存在着对职业教育的歧视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强调的教育公平精神,也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甚至可能加剧社会分化和阶层固化,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阻碍。

  通过完善教育法治,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全面系统推进教育公平,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教育法典编纂为契机,借助法典的体系化功能,将教育公平的理念贯彻于教育法典中,为持续全面系统推进教育公平提供体系化的法治保障。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聘副研究员、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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