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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耀农:长沙市文化治理的具体措施

时间:2016-07-04 来源:原创 作者:曾耀农

文化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随着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和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的深刻影响,尤其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文化以其快速传播、受众面广的强势,使长沙市文化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和新要求,过去许多有效政策和措施,现在已不合时宜,改革势在必行,需勇于突破过去不敢逾越的樊篱,以建设品质城市为指向,改革创新文化治理体制机制,重点突破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体系创新、模式创新和方法创新,为长沙市政府科学把握和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撑。

第一、文化治理对全社会文化发展起引导和调控作用,能保证文化朝着既定方向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长沙市文化治理机制创新,就要朝着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文化正能量,坚定理想信念,凝聚市民力量,营造和谐社会的方向发展。文化无形,治理有形。通过引导和规范,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社会思潮,抵制错误舆论,修正社会情绪,端正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稳定,增进人民福祉。

第二、文化治理模式变化的基础是政府角色的转变。在国外文化治理模式中,美国主要是分配资金,提供服务,不直接干涉文化;韩国主要是政府主导,政策支持,有效投入;法国主要是大权集中,有序管理;日本主要是直接扶持,间接管理。这四种模式对长沙市的文化治理机制创新均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在文化治理机制创新方面,如何既有效充分调动文化生产单位和文化生产者的积极性、切实维护他们的权利,同时又保证政府作为宏观管理者在文化发展的大方向上起主导作用,需要进行科学的研究分析,认真剖析发达国家的经验,厘清长沙市政府改革创新文化治理的方向,探索有利于政府高效管理、社会文化工作者不断创造出文化新成果的运行机制。长沙市必须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第三、科学的文化治理模式应产生于文化生产过程,并由其规律所决定。从文化管理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历程来看,一定的经济条件和政治环境对文化治理存在促进或制约作用。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当前,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治文明、科技文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文化管理和文化政策制定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改革不相适应的文化管理模式是长沙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应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文化治理体制与机制。

(此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媒体领域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研究”、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三网融合语境中湖南电视节目创新策略研究”[12YBB142]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曾耀农,男,1959年生,湖南长沙人,湖南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硕导,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致公党省委文化与体育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影视美学与传播美学、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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