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闫仲勇系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处主任科员
新常态下,科技创新成为驱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也是我省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举措。那么新常态下,我省科技创新的基础到底如何,能否带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影响我省科技创新的因素有哪些?我们又该如何克服科技创新的不利因素,不断提升全省的科技创新水平呢?本文试图从新常态下我省科技创新的基础、问题与对策三个方面回答以上问题。
一、新常态下我省科技创新的现实基础
(一)科技创新环境改善显著
为应对和适应新常态,我省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不断推动创新型湖南建设,科技创新的外部环境明显改善。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显示,2006年我省科技进步环境指数为40.09%,比上年提高了-7.32个百分点,远低于全国提高的平均数2.39%,提升速度在全国仅仅高于西藏,排在全国倒数第二位。而到了2014年,我省科技进步环境指数上升到47.09%,比上年提高6.91个百分点,是全国平均数的2倍之多,提升速度位居全国第六(见表1)。与此同时, 2006-2013年我省R&D投入强度增长速度高达9.72%,全国排名第7,高居中部省份第一位。
表1 我省科技进步环境指数变化情况
(二)科技创新的条件不断优化
一是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初见成效。推出实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25条,积极落实科技资金后补助方式,创新构建“项目+基地+人才”三位一体的育才、引才和励才模式,科研院所转制成为全国亮点。二是科技成果成就显著。近年来,我省共取得“天河二号”、3D打印机等多项世界第一、国内第一的科研成果4600余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115余项,“自主创新湖南现象”全球瞩目,美国总统国情咨文两次提及“湖南速度”。三是创新平台建设发展较快。成立了麓谷等16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了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国家轨道交通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检测中心等一批世界级、国家级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夯实了科技创新的基础。
(三)设立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4年12月,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示范区可在用地、财税金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多个层面享受优惠政策。除可参照执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优惠政策外,还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在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具有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示范带动的优势,为我省发挥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全省科技创新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供了现实平台。
二、新常态下湖南省科技创新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资源支出结构不合理,基础研究支出比重和政府资金来源比重“双低”现象并存
一是基础研究比重不合理。根据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的发展规律,研发总投入中,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试验发展三者比较合理的比例应控制在1∶1∶3左右。与之相比,表2表明,我省研发支出结构处于极不合理的水平,基础研究的比重远远低于其他地区。在2009年之前,我省研发支出的重点用于应用研究,这段时期三者之间的比重平均为1:3:1.7。2009年之后,我省的R&D活动以试验发展为主,2009-2013年研发支出中三者比重变为1:3.7:23。2013年我省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总投入的比例仅为3.35%,比全国4.68%的水平低了1.34个百分点,也远远低于东部地区(4.4%)、中部地区(4.1%)、西部地区(6.3%)和东北地区(5.9%)的水平,处于全国后10名的位置(见图1);R&D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的比重仅为6.6%,位居全国22位。可见,基础研究比重过低仍是制约我省科技创新长期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图1 2013年各地基础研究占研发总支出的比例
表2 湖南省、全国及各地区研发支出结构表
二是政府资金来源偏少。发达国家研发投入模式变迁轨迹显示,地区的研发投入来自政府资金的比重和该地区的工业化水平成反比,在工业化发展的初始阶段,以政府主导型模式为主,在工业化发展的后期,则会逐步过渡到政府企业双主导型,并将最终过渡到企业主导型。也就是说工业化水平落后,则政府资金占研发的比重应该越大。图2-3表明,我省研发支出中政府资金的比重和工业化水平成正比关系。2013年我省工业总产值占GDP比重为041%,位居全国第20位,工业化水平在全国处于比较落后的水平。而2013年我省研发支出中政府资金的比重仅为14%,远远低于全国平均值25%,位居全国第22位,没有达到与工业化水平相匹配的比重。
图2 研发支出中政府资金的比重(2013年)
图3 工业产值占GDP的比重(2013年)
(二)科技资源的投入产出效率有待提高,科技资源投入水平和产出水平“双低”现象并存
一是科技资源投入水平低。根据2014年全国及各地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2014年我省科技活动投入指数为56.95%,比全国水平65.69%低了8.74%。2013年我国R&D投入强度首次突破2%,而我省仅为1.33%,只达到全国水平的64%,与全国水平还有较大差距。
图4 2005-2013年我省科技活动产出指数发展趋势图
二是产出水平较低,且下行压力较大。图4显示,2005-2013年我省科技活动产出指数基本呈现下降趋势,与全国科技活动产出指数上升趋势形成鲜明对比,差距逐年上升,占全国的比重由2006年的88%下降到2013年的41%,下降幅度高达53%。尤其是2010年以来,我省科技活动产出指数更是加速下滑,2013年科技活动产出指数(24.56%)仅相当于2010年水平(47.83%)的一半。在全国的排名也由2007年的第7下降到2013年的第20位。可见,我省总体科技产出水平偏低,且产出水平下行压力较大,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过低的科技产出水平,导致了科技投入产出的低效率。2013年,我省每投入一亿元R&D内部经费,产出的有效发明专利仅为21.6项,排在全国第24位。我省研究与开发机构中每投入一名R&D人员,产出的有效发明专利不足0.05项,这样的产出水平在全国仅高于江西和西藏,排在全国倒数第三位。
(三)科技与经济结合不够紧密,科技成果转化率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双低”现象并存
目前,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15%,企业成果转化率也只有75%,与湖北等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90%的转化率差距明显;2013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为41.33%,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83%,比上年下降了5.46个百分点,降幅达到12%,在全国的排序也有2012年的第17位下降到2013年的第23位,高新技术产业化在全国仍处于落后水平,尚不能将多数高新技术切实转化为产业实力。
较低的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等因素,致使我省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不足。2013年我省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仅为55.12%,在全国的排序从2012年的第15位下降到2013年的23位,成为全国位次下降最快的地区。2005年以来,我省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基本在全国处于最后十名的位置,与全国平均值的比值基本上维持在90%左右,许多专利等科技成果不能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 科技创新的开放水平不高,技术市场和高技术产品开放度“双低”现象并存
一是技术市场对外开放水平较低。2006年以来,我省技术市场技术输出合同额占全国的比重及其在全国的排序均表现出下降的态势。技术输出额占全国的比重由2006年的30.88%下降到2012年的不足10%,降幅高达68.6%,在全国的排序由2006年的第8位下降到2012年的近19位(见图5)。
二是技术市场的引进水平过低。我省技术流入合同额占全国的比重在2006年曾超过2%,但2006以后这个比重保持在1.5%以下,尤其是2010-2012年的比重不足1%。占中部六省的比重在2006年接近20%,但以后这个比重均在15%以内。在全国的排序由2006年的第13名下降到2012年的第25名,2013年有所好转,上升到19名,但仍处于比较落后的水平(见图5)。
三是高技术产品对外贸易水平较低。2013年我省高技术产品出口贸易额、进口贸易额和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0.25%、0.21%和0.23%,在全国的排序均为21位。占中部地区的比重分别为4.48%、4.72%和4.57%,在中部六省中,高技术产品出口贸易额和进出口贸易总额排名最后,进口贸易额排在中部六省第5位。
图5 2006-2013年我省技术市场变化趋势图
三、新常态下湖南省科技创新的对策建议
(一)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 构建科技创新生态体系
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需要前沿技术、科技人才、创新主体、创新资本等多方面的科技创新资源,更需要市场、法制、政策等环境方面的支持。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过程中,需要以这些重大需求为牵引,构建包括创新企业、“创客”群体、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创投资本、前沿技术、创新创业文化七大要素以及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平等的法制环境和全面可行的政策环境等三大环境在内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重点依靠市场的力量集聚科技创新资源,逐步在全省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环境。
(二)以科技体制改革为突破口 提升科技创新的产出效率和应用能力
一是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建立与科技成果产出数量、质量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将现有两个“70%”比例奖励提高到90%以上,力争实现科技成果收益个人比例不设上限。同时,要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不断提高科研机构和人员进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二是改革产学研一体化机制。增强产学研一体化的市场导向,建立企业在产学研一体化中的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提高产学研一体化中产业专家和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专家咨询组中的比例,扩大企业在产学研一体化中的话语权,确保高校院所提供的科研成果真正满足企业需求。
三是改革高校院所科研评价机制。改革现有以论文为导向的职称评定、考核评价等制度,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与科技成果转化相适应的职称评定制度、激励制度、考核制度等,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评价、科研资金支持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之一,并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加大或者减少对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科研资金支持。
(三)以科技资源投入为抓手 提升科技创新的人才和资金支撑力度
一是提升科技人才支撑力度。不断丰富人才引进模式,大力提倡“柔性人才引进”模式;不断完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和创新平台建设等,力争用良好的生态环境、完善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吸引人才,用知名企业、创业平台等聚集人才,用完备的政策扶持人才、用完善的制度激励人才,用健全的市场引导人才、用浓郁的文化与乡情感召人才,用开放的视野使用人才,真正做到本省人才留得住、引进人才留得下。
二是提升科技资金支持力度。建立财政投入与工业化发展的联动制度,根据我省工业化发展水平,逐步加大对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公益性、共性技术类项目财政支持力度;丰富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完善事后补助、创业投资引导、目标奖励等多种投入方式,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投入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促进社会资本和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建设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金融体系,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票据、私募券、短期融资券、信托计划、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不断拓展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国内外市场主体在省内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开展创新创业风险投资活动,培育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
(四)以发展基础研究为重点 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基础研究是推动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知识创新能力的根本。美国硅谷和武汉光谷所具备的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根源就在于持续不断的大量基础研究的投入。湖南省在工业化水平还相对落后的前提下,重点要在移动互联网、生物制药、交通轨道、卫星应用、电动汽车、智能制造等既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又具有地域优势产业方面,加大基础研究的投入,不断提高基础研究在研发支出中的比重。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积极对接国家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形成科技创新的重大需求,以需求为牵引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向我省基础研究倾斜。
二是设立基础研究专项基金。整合现有各种基础研究投入,设立基础研究专项基金,加大对高校、科研院所基础研究的投入,并积极引导激励企业增加基础研究的投入,制定对企业基础研究的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不断提高全省基础研究在研发总支出中的比重,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三是加强基础研究队伍建设。建立基础研究人才队伍评价标准,改变把短期内获取明显成果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 ,积极探索短期和长期效益相结合,以长期效益为主的基础研究人才评价机制。健全基础研究人才的激励制度,完善基础研究的事后补助、目标奖励等激励方式。加强基础研究青年队伍建设,各类基础研究计划适度向青年人才倾斜,防止基础研究队伍断层。
(五)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为基础 提高科技创新的开放水平
一是加强省内地区间科技创新的交流合作。以 实施“一带一部”战略为契机,不断加强省内地区间进行科技创新的协调沟通能力、 资源共享能力,强化省内地区间的交流合作,形成强大的科技创新合力,提升我省科技创新的对外竞争力。
二是提高科技创新的对外开放水平。作为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的接合部,要发挥我省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更好的对接“一带一路”战略,不断发掘和整合省内各种科技资源,逐步建立科技对外合作项目需求库,形成跨地区、跨行业的国际科技信息平台和资源共享机制,促进科技创新“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既要积极借鉴外部科技创新经验,集聚外部高端创新要素,实现我省科技创新的跨越式发展,又要通过在省外建立科技创新基地等形式,拓展我省科技创新的外围空间,加强与省外的交流合作,不断提高科技创新的对外开放水平。
文章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智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