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湖北新型智库建设的破题之要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杨述明
湖北有着十分丰富的智库资源,在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五个湖北”建设新征程中,智库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湖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向前推进,智库建设将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必须抢抓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时代机遇,按照中央要求和湖北需求,积极探索智库建设之路。
湖北新型智库建设是一项全新的事业,需要理论界和实际部门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勇于实践,共谋发展。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就当前而言,破解湖北新型智库建设的要务在于搭建三大体系:组织体系、治理体系、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现代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是新型智库高效运行的保障,是打造一流智库的重要因素。当前我省智库建设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这种多头管理并存体制,不利于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合作发展。建议建立省委统一领导,省委宣传部主管,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省委高校工委协同参与的全省智库建设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开展智库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智库普查,摸清智库的机构总数、人员总数、成果总数以及成果转化率、成果贡献率、成果影响率等基本数据。构建智库分类体系和评价体系。依据普查中采集到的各种数据,对全省智库进行各类别、各要素、多角度地系统分析,找出带规律性的特点,弄清我省智库的资源优势、能力优势、专业优势、竞争优势、影响力优势等等。制订智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五年计划,明确提出我省到2020年的智库发展目标,规划好智库行业分布、专业分布;明确智库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扶持政策,在加强核心智库建设的同时,重点支持综合性专业智库,努力建设一批有影响的特色智库,集中力量打造若干个国家级高端智库,支持科研院所和企业发展行业性智库,鼓励社会智库发展,支持市(州)智库建设;加强指导,注重合理布局和宏观调控,防止同质性扩张,引导差异化发展。
组建湖北智库联盟。通过智库主体的“合纵连横”,智库平台的联动互通,智库要素的优化重组和智库管理的机制创新,形成定位明晰、特征鲜明、规模适当、布局合理,能够彰显地方软实力、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和理论先导的有机整体。作为行业性组织,接受党委、政府的委托,开展智库普查、智库发展规划制订和智库理论研究;培育和打造有湖北地域特色的智库论坛,向社会发布智库研究成果;建立智库数据库,开展智库基本数据、研究观点、研究成果的收集与整理;创办湖北省智库网,发布党委、政府急需研究的课题信息,宣传全省各个智库的研究方向、研究实力和品牌成果,推介智库人才等。
加强智库整合。做好“三个维度”的协同创新:一是智库主体协同创新。对各类智库主体的功能进行科学调整和重新定位,推动党政机关、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社会智库的联合、互动与协作,推动协调发展。二是智库要素协同创新。将不同系统、不同领域、不同主体的智库要素聚合起来,实现跨界合作、协同创新,特别是对于研究人才和经费资源,应打破部门、行业本位,根据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配置资源。三是智库平台协同创新。对于各个智库的信息共享平台、课题研究平台、成果转化平台等,实行不同层级、不同类型智库间的共享。逐步形成核心智库、中间智库、外围智库既相互联系,又各具特点、各有偏重、相互合作、活力迸发的荆楚智库体系。
二、加强治理体系建设
如果说组织体系主要是针对党委、政府及其管理部门而言的话,那么治理体系则侧重于智库实体机构的内组织管理创新,力求建立体现时代特色、市场规则和科研发展规律的新型智库治理体系。
一是建立动态竞争的科研管理机制。实施科研全过程动态管理,通过外部环境预测、内部数据分析,对科研投入、科研成果生成的各环节,多渠道、多要素、多层次地实行动态控制,并随时对科研计划、资源配置和管理手段进行适时调整和补充。建立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科研组织体制。加强研究选题和立项管理,贴近决策需求,征求有关领导意见,有的放矢地开展研究。重视前期调查和政策需求分析,发挥多领域专家咨询委员会在课题立项过程中的作用。落实课题负责人机制,组建跨部门、跨领域课题组,集中优势力量参与决策咨询研究。形成竞争导向的科研评估机制,建立研究成果分类送审和质量把关机制。
二是建立多层次的成果转化与传播机制。一方面,要提高科研效率,用最短的生产周期把最新的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及时便捷地报送到政府决策部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电子媒介、网络媒介、电视媒介等现代媒介和载体的作用,建立成果推介或发布的多渠道机制。此外,还要善于利用出版发行期刊、研究报告、书籍、内参、快报,举办研讨会、报告会、讲座,在电视、电影、报纸等大众媒体中亮相,通过网络免费向社会提供大量的研究成果等途径和渠道,向社会和政府贡献思想,引导舆论,沟通民众。
三是建立稳定常态的聚贤育人机制。创新智库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广开视野,积极做好智库人才的储备工作。对于社会上专业背景深厚、研究视野开阔、话语权和影响力强大的学者,党委组织部门要有计划地将其向智库单位集聚。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智库人才视野、问题敏感度、政策理解度、理论宣讲能力、科学研究方法和策论写作技巧等基础技能进行专门培训。重视年轻人才培养,想方设法为年轻人才提供学习深造和提高业务水平的机会,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能够在国际交流中直接对话、有实力争取话语权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建立开放式的智库人才使用平台。探索以延揽成熟型人才为首选和主渠道的新的人才引进机制,逐步完善以品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聘任机制。大胆使用专才,改变以往偏重单一学术背景、论资排辈的用人模式,不拘一格使用不同年龄、不同学术背景、不同基层工作经历的复合型综合型人才。推动党政机关与智库之间人才的有序流动。借鉴国外智库人才“旋转门”工作机制,建立智库学者到党政部门任职,党政官员或卸任官员到智库从事政策研究的机制,畅通智库学者和党政官员之间的流通渠道,增进智库机构与党政部门的相互了解和沟通。
四是建立灵活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智力报偿和间接成本支出经费管理制度,实行按技能付酬、按劳付酬和按绩效付酬相结合的薪酬体制,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体现脑力劳动价值、体现市场规则、体现科学研究规律的薪酬制度。改革科研组织设置方式,打破单位、行业、所有制界限,按照协同方式,建立跨单位的研究中心。积极探索以项目为纽带、以课题组为支撑、以成果进入决策为目的的新的科研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完善法人治理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智库决策议事规则、民主管理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科研考核管理办法、成果评价与发展办法等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所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制。改革项目管理,建立和完善后期资助方式。对政策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科研成果给予后期奖励和持续支持。提高科研骨干队伍、主要负责人在科研成果转化受益中的比例,从科研成果转化受益中获取的奖励收入,实行按年度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加强保障体系建设
智库建设的保障体系,是指有利于智库发展的政策、法律、制度、环境等各要素组成的有机体。当前急需建立以下保障体系:
一是政策保障。加强智库参与党政决策咨询的制度性框架建设。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调建立专家咨询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哪些决策必须先咨询后决策、在什么层次的专家范围内征求意见、采取什么方式征求意见、由谁来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成果如何吸收利用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并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为此,必须加大决策咨询工作的制度性框架设计,通过修改、完善或制定地方法规、规章,明确各方决策参与主体在政府决策中的法律责任,使所有决策参与主体的行为及其后果都纳入法律规范中,形成一个从程序到结果,既有权利保障,又有义务责任的完整体系。建议出台《湖北省党政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公共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管理办法》,确保在决策的信息来源、思想来源和事实来源方面,积极听取智库建言,为决策的科学化提供政策保障。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加强评估组织建设,鼓励发展公共政策评估方面的第三方智库机构,给予经费支持,赋予他们超然、独立的地位,保证其工作不受政府干扰。健全评估标准体系,尽可能全面、多唯构建,突出绩效,注重规范。重视评估结论,并消化、吸收好评估结果。发展决策咨询产业。决策的真正科学化有赖于形成一个成熟的政府咨询产业。要制订咨询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咨询产业管理与运行机制,出台详细的专业规范和行业标准。采取降低政府咨询企业的注册资金的数额和减免税费等措施,吸引更多的人创办政府咨询产业。改革官办决策咨询机构。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出台有利于智库发展的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公众向智库捐赠,享受减免税收优惠等。
二是法律保障。首先要加强立法建设。通过法律手段确定智库的地位、功能、责任、权利等内容,为明确智库的法律地位和促进其健康发展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在完成基础性立法后,再从实际发展出发,进一步加强智库法制体系建设。其次要加强执法建设。有关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对智库进行管理。建立智库准入机制和行业自律,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智库机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确保智库间的公平发展。
三是制度保障。建立谋断互动机制。从制度设计、程序规范等方面入手,推进决策者与执行者、决策者与决策研究者之间的适当分离。逐步形成决策前由专家提供多方案供选择,决策中多方面听取专家意见,决策后由智库等第三方机构评价政策效果并提出政策调适建议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制度。依托专业性智库,在智库网上开辟决策服务供需平台,决策部门发布课题招标信息,智库单位发布研究成果信息。制订智库决策咨询服务外包管理办法,明确决策咨询服务的范围、保密责任、经费资助方式、成果议价标准、方案可行性保障等具体操作办法。建立健全智库成果年度收购制度。由省级智库管理部门出面,每年面向智库机构发布成果征集通知,对入围的成果按年度编辑出版《湖北智库成果年度报告》,印发省“四大家”领导和市(州)领导参阅。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智库日常研究中,经常会出现“一数难求”的尴尬境地,严重影响科研工作的进展。为此,必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方面,要完善大众信息通道。依托政府官网、官方报纸、刊物等媒介,及时将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的相关信息、数据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另一方面,建立专用信息通道。可考虑由智库单位与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间签订保密协议,在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为智库建立某种专用的信息通道,赋予智库一定的信息查阅权。
四是财政保障。设立智库发展专项基金,支持省级重点智库加快发展。改变经费资助方式,以“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等竞争性方式取代简单的政府“财政拨款”。制订专门的科研机构经费资助方式和管理制度,对公益一类的拨款对象进行细分,按照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公共文化、文学艺术等行业分类,建立不同行业财政预算体系。建立间接成本预算和支出制度,尽快出台《哲学社会科学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范直接费用支出管理,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
新型智库事业方兴未艾,新型智库发展任重道远。湖北要加快实施“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战略,必须加快新型智库事业的发展。我们相信,有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全省智库领域专家学者、干部职工的不懈探索与持续奋斗,湖北新型智库的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