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黎:​未来中国谁来从事农业?

时间:2017-06-19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张黎

——中央一号文件有关精神解读

张黎:​未来中国谁来从事农业?(图1)

从2004年始,中央连续14年发布聚焦于“三农”的一号文件,这体现出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视,凸显了“三农”在整体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重要性,且不仅仅是重要性,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三农”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的滞后性。因为重要,才要大力关注;因为滞后,才要持续关注。综观这些年来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其实基本上是围绕着一条主线展开,即推进农业现代化,2013年起至2017年主题直指农业现代化,其他年份聚焦的主题不管是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统筹城乡发展、水利发展等都跟推进农业现代化这一主题直接或间接相关。

可见,推进农业现代化对于我们这个传统农业大国来说一直是个重大任务,不管从历史还是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的农业一直是落后的、薄弱的,特别是在“四化同步”中,农业是个短板,这一短板制约“四化同步”,更影响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加快农业现代化是解决这一短板的必然要求。如何补齐农业现代化这一短板,或者是说,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什么,依靠什么?无疑要依靠加大投入,依靠政策、制度保障,依靠科技创新,但是更要依靠人来推动,依靠人才智力支撑。因此,当前不可忽略的是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其重点应是培养推动农业现代化的主体力量。

在2004年起的14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对于农业从业者这一群体的表述是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的。在前二年,即2003、2004年,对农业从业者基本沿用传统的称谓,一般为农民、农村劳动者、农村劳动力,如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第八部分标题即为“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促进农民和农村社会全面发展”,无疑,这些称呼还比较笼统泛化。至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出现了“新型农民”的提法,并在以后2006到2013年这八年中反复出现。这标志着对农业劳动者要求的提高,从传统、笼统的概念逐步走向具体、明确。

2012年后,新的提法不断出现,变化更为明显,2012年“新型职业农民”第一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201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第一次出现在一号文件中。这跟社会环境的变化,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推进不无关联。从农民/农业劳动者——新型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是一种明显的具体细化的过程。这一演进是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进一步界定了农业从业者的对象、范围、经营方式,使对农业从业者的要求更为具体,充分体现了中央一号文件的引领导向作用。

中央一号文件不仅从概念对农业从业者加以明确,赋予农业从业者更为具体化的概念,而且在发展上呈现出逐渐系统化的特征。如,2014年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概念,同时提出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次年,提出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倾斜政策、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两年后又进一步提出“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政策,加快形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通过连续几年的完善,逐步构建起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框架,系统化趋势不断增强。“新型职业农民”从提出到完善也是如此,2012年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未升学的农村高初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可以看出,这里点明了培育目标、来源,并要求提供培训和支持。到了2016年,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要求逐步系统化,“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基本形成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可以看出,一个新概念、一个新生事物,从提出到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更是一个逐步系统化的过程。

综上所述,连续1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于农业从业者的表述与要求是不断具体化、系统化的,这一方面体现了现代农业对社会发展变化的主动适应,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中央一号文件指导全局的重要作用。且不仅如此,展望未来,对于农业从业者,其要求、规范还将在进一步具体化、系统化的同时,逐步走向制度化,将有望在法律制度、金融支持等方面形成稳定持续的政策制度支持体系,将有望把农民培训纳入中等职业教育范畴,在农业从业人员的职前、职后教育培训及后备农民的培养方面有所作为,从而解决未来中国谁来从来农业这一难题。

(湖南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张黎)

(编辑:内容管理员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