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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正:以“数字”之力促“两业”融合

时间:2022-01-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孙正 岳文浩 等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融合,不仅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性力量,还是促进地区资源充分利用、破除制造业“低端锁定”的重要抓手。发源于制造业内部的生产性服务业,以其遍布于产业链上下游的特殊优势,通过源源不断地输送高附加值要素,满足了制造业发展日趋多样化的生产性需求。与此同时,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为主要内容的数字经济,正逐步成为推进“两业”协同融合、加快经济发展转型的新引擎。

与旧有经济模式不同,在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新业态下,数字产品与数字融合产品共同建构的新型商业结构,使传统生产经营模式趋于“虚拟化”的发展倾向。基于实物商品和有形服务而建立的“两业”协同融合框架,在数字经济背景下遇到了多种挑战。因此,实现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的双轮联合驱动,是数字经济推动“两业”协同融合发展的重要发力点。其中,数字产业化,就是作为数字经济发展基础的相关信息产业在地区与行业等不同维度上的布局;产业数字化,就是通过信息化赋能的方式,实现传统经济模式下各个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以此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在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融合的过程中,由于各行业在要素禀赋与产业链间分工的相互渗透,原有的行业界限逐渐呈现出一种“透明化”状态。这种“透明化”催生了兼具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特点的新兴产业,是协同融合过程的典型产物。然而,“萌芽”式的新兴产业由于“两业”发展协调度不高而遭受一系列的外在冲击。实际上,即使忽视“两业”自身发展水平的差距,二者内部的子行业在协同融合过程中仍存在着非对称性差异。这种差异由行业生产经营特点与外在制度环境安排等因素导致。但数字化革命为这种融合过程中出现的行业差异性提供了解决办法。

在数字化转型之前,企业首先要面临数字化转型战略的选择。学者们基于对不同企业的转型实践,从不同维度梳理企业数字化转型战略,包括颠覆性战略、客户参与战略、智能运营战略、主营增长战略等。然而,这些战略方案都未考虑到应用维度的多样性和企业经营的现实性。实际上,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企业数字化转型战略发生了明显变化。数字化革命使企业的经营环境变得更加复杂,现实的转型机遇并不能自动匹配到相关企业特别是落后企业。因此,企业只有从自身发展需求出发,充分考虑在产业链价值链中所处地位,拒绝将战略转型的选择模糊化,进而明确科学可行并适用自身的数字化转型战略,才能更好发挥产业数字化的能动性作用。

伴随“两业”的长期协同发展,部分制造业行业获得新的生机,也有部分传统产业遭遇“羚羊跳崖”般的选择境遇。不同于萌芽阶段的新兴业态,这些传统产业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只有通过协调的政策扶持和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才能缓解传统产业发展脱节的现象。回顾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过程,无论是中央层面出台的各类宏观性政策,还是地方层面自行实施的地方性政策,都从本质上推进了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然而,这些政策仍存在两方面问题:第一,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的配套性与衔接性缺乏考量;第二,不同信息化政策变化过快,概念指定的不明确性限制了政策引导作用的发挥。因此,加强产业政策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构建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引擎,需要中央政策的方向统筹和地方政策的具体规划。此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技术难度高、工程周期长的特点,不适用于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式。这就要求政府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推进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发展。立足于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抢占行业制高点,需要深入考量世界发展潮流和中国具体国情。因此,推进产业数字化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在协调统一的政策体系和稳固高效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下,充分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活力。

数字技术的大量应用催生了新的产业形态,而数字产业也在数字技术的发展中逐渐成长。与生产性服务业在地区或行业发生聚集的情况一样,数字产业也存在聚集,即基于区位资源优势的数字产业集群。根据《2021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形势报告》,在部省协同共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中,数字产业占比近一半。数字经济的集群化现象,既给“两业”融合提供了便利,也加速了中国数字经济整体实力的壮大。现阶段下,我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伴随着经济发展重点的调整。一方面,数字产业的集群过程体现了技术融合与产业创造的特点。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双轮”驱动,成为数字产业集群首要立足的根本点。另一方面,数字产业集群发展与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需要我国原有的数字产业由“外贸”导向转变为“双循环”导向,以实现更高质量的数字经济集群效应。

此外,数字技术的发展不仅度量了数字化转型的内在可行性,也决定了数字产业的丰富性。社会历史变革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技术日新月异的过程,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数字媒介正在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说,数字技术创新是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数字经济促进“两业”协同融合的关键。对于相对落后的制造业产业,推进其与生产性服务业协同融合,就是利用数字技术进行数字化转型,在重构生产要素的流动关系与核心竞争力之后,数字经济将以其创新性、渗透性、广覆盖性,不断催生新的产业形态,从而为数字产业的壮大提供技术准备。本质上讲,深度挖掘数字技术将同时对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产生重要影响。例如,数字时代下的创新产品大都呈现同一特点——多主体参与性,由此模糊了关于数字技术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较为单一和滞后,无法适应这种开源性的技术应用局面。面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重要现实,势必要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纳入数字技术深度挖掘的各项准备中。

早期以工业化为主、信息化为辅,二者合力驱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策略,一定程度上加快了信息化手段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深刻影响了中国制造业的发展。然而,数字化与工业化的内在逻辑,既不是替代关系,也不是片面集中的服务关系。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内在关联,更像是点燃经济社会发展之火的火柴与木料,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灵活运用数字化手段。一些传统产业或落后产业需要通过信息化手段赋值、赋智、赋能,在原有的产业基础上转型发展;新兴业态也需要以数字经济为养分,实现从0到1的突破。第二,数字产业的横向拓展和纵向加深,拓宽了各个产业的数字产品种类,助力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因此,无论是数字产业化还是产业数字化,实体经济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最终落脚点。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营改增’对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融合的影响效应研究”(7190314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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