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强调,要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制度,全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和纵向生态补偿机制。这既是应对能源约束趋紧、从根本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战略举措,也是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的良方,对我省今后一个时期加快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生态环保工作合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强化目标责任,严控重点领域能源消费增量
健全政策机制,层层分解落实“双控”目标任务。应及时进行“双控”目标完成形势预警,严格执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对未完成能源消耗强度控制目标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对未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对能耗“双控”目标均未完成地区,实施区域能评缓批限批,暂停或减少中央和省、市级节能减排财政资金支持。
落实监管和核查责任,加强节能绩效管理。应以钢铁、有色、化工、造纸、印染、建材、电镀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为重点,严格禁止新增落后产能,逐步淘汰一批落后产能;转移一批不具备能源资源优势、但属产业链必需且仍有发展空间的加工环节;推动高效节能产品应用,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统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商业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加快产业升级,以结构性调整推进节能降耗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腾退化解旧动能,积极培育新动能,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应更加重视运用经济手段,严格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基本形成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和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局面;加强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专项执法检查,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机制;加快循环经济产业集聚、规模化发展,积极打造循环经济示范区。
着力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应大力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完成火电行业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燃气发电、垃圾发电和生物质发电机组脱硝改造,推广使用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加快推进“气化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减少原煤消耗;鼓励发展风能、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快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城中村和城郊接合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
严格节能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从严执行国家、省节能准入规定,提高项目建设节能准入门槛。应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设备应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严格新上耗能项目环评审批,新建能耗项目排污强度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快完善以产业标准准入为核心的政策支撑体系、监管考核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形成可持续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格局。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产业布局向集约、高效、协调转变。力争2020年底之前全省地级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基本完成搬迁改造、现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全部分类入园;实行差异化区域产业政策,进一步明确各区域能源消耗与排放要求,工业化发展、城镇化开发应建立在对其所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基础之上,在生态保护功能重要性显著地区,应严格控制工业化、城镇化开发规模。
完善多元补偿机制,增强生态环保工作合力
抓好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应将生态保护补偿与主体功能区规划、能源消耗“双控”、产业转型升级、严守生态红线等工作有机结合,重点在“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功能区开展生态保护补偿;细化森林、湿地、水流、耕地、草原五大领域生态保护重点任务,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积极争取国家补偿资金和政策支持,探索建立“中央、省区、市、县四级财政资金投入+撬动社会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省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
加快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沟通协调平台建设。应以流域为重点,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间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关系;加快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利益补偿机制,健全资源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的区际利益补偿机制;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总量及配额分配工作,重点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完善森林生态价值补偿机制;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完善政策立法,明确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补偿范围、资金来源、补偿标准等,加快推进生态补偿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长沙理工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来源:湖南日报 ,201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