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的决议》明确提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建设生态强省。”生态强省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系统完备的绿色发展制度是建设生态强省的必然要求。
一、构建绿色发展宣传教育制度,凝聚生态强省的主动力
思想决定行为。构建多层次的绿色教育制度,可以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共识,从而凝聚生态强省建设的主动力。一是注重校园绿色教育。加大各级各类学校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教育的投入,建设生态环保教育中心等绿色教育基础设施,组织开发一批中小学生的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的教育课程,在高校组织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帮助各层次学生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养成绿色消费习惯。二是注重社会绿色宣传。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每年定期进乡村、进社区进行宣讲,综合发挥媒体、橱窗、活动和志愿者的宣传功能,营造全民参与生态强省建设的舆论氛围。三是注重公务员的绿色宣传教育。要定期组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选取正反典型案例进行示范或警示,帮助他们厘清工作思路,明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所应承担的生态强省责任与使命。四是注重企业绿色教育。组织相关的重点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让企业意识到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的重要责任。
二、完善绿色发展目标责任体系,强化生态强省的责任力
绿色发展目标责任体系包括发展目标、评价指标及责任机制等,可以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强化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生态强省的责任。一是健全绿色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不仅要细化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各项战略目标,将其纳入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中,还要提高绿色发展指标比重,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从而以制度强化观念。此外,尝试构建差异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产业结构、污染状况、治理难度等情况的差异性科学制定相对差异化的评估规则。二是探索构建幸福指数评价机制。幸福指数与人的收入、良好生态环境都成正比,这可有效避免生态好但经济不景气或经济发展好但生态环境质量问题突出等情况。三是明确绿色发展的责任追究,对负有责任的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进行精准追责,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及终身追究机制。
三、健全绿色发展市场制度,提升生态强省的推动力
市场是资源配置最有效的方式,绿色发展必须建立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只有让各市场主体在绿色发展与生态强省建设的过程中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获得收益,才能让各市场主体形成绿色发展的行为自觉。一是确立市场基础的资源权与环境产权制度,明确政府对资源权的归属和分配。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摸清行政区域内的资源本底,探索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价值评估制度。二是构建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难以转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源价格难以反映其稀缺性,过低的资源价格和污染治理费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发展。推进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是遏制能源消耗增长过快的有效措施。三是明确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法律地位,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和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
四、建立绿色发展激励制度,增强生态强省的拉动力
要制定各种激励政策,通过各种激励手段拉动各级政府以及企业自觉地参与绿色发展与生态强省建设。一是以财政支出制度激励绿色发展,通过生态补偿、循环补贴、低碳补助等激励生态保护者、资源循环利用者、低碳生产和消费者的积极性。二是加大绿色产业的财政投入力度。世界各国都把绿色低碳产业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对绿色产业相关环保设备的生产者给予较多的财政补贴等。要将绿色发展的重点行业纳入财政投入预算并逐年提高扶持力度,设立绿色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鼓励民间和社会资本的参与和投入。此外,将绿色产业的财政投入与金融政策、银行信贷等措施实现有机衔接,大力推进绿色金融,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三是提高绿色增长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政策是推进企业节能减排的动力,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产业税收减免和优惠力度,提高高污染和高能耗产品的税负税率。
(作者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
(来源:湖南日报 ,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