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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银春:保护民族村寨遗产,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时间:2016-11-16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何银春

[编者按]

值此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之际,湖南省旅游局、湖南省旅游研究院、红网论道湖南频道围绕“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联合策划选题,组织深入研讨,陆续推出一系列政策解读、理论探讨、热点评论文章,积极营造关注湖南旅游、凝聚发展合力的舆论环境,向党代会胜利召开献礼!

湖南是少数民族大省,共有55个少数民族,700多万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0.23%,居全国第6位。其中,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白族、回族、壮族、维吾尔族等8个为世居的少数民族。许多少数民族村寨既是民族群众生活生产的基地,也是湖南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珍贵的活态遗产。有效利用这些遗产资源,发展民族村寨遗产旅游,可以成为推动湖南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促进湖南少数民族地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综合梳理湖南少数民族村寨遗产资源。湖南是少数民族特色村落的重要聚集地。2014年,被国家民委列入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湖南少数民族特色村落有27个,进入“十二五”时期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落保护与发展名录的湖南少数民族特色村落80个,其中苗族33个,侗族20个,土家族16个,瑶族8个,白族1个,侗族和苗族1个,土家族和苗族1个,在数量上仅次于云南省(90个)与贵州省(90个),这其中,更有在2015年登录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永顺老司城(土家族),还有被列入我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单中的凤凰区域性防御体系(苗族)和侗族传统村寨(侗族),这些将成为湖南省在发展国内外旅游时重要的世界名牌资源。

正确认识民族村寨遗产资源的特征与利用价值。少数民族村寨的景观构成及民情风俗等方面都集中体现了世居的少数民族特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内涵,集中刻画了不同的少数民族村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及不同的地理区域中形成、变迁和发展的脉络,共同构成了村寨最原真的价值。湖南的少数民族村寨大多聚居在湘西和湘南山区,文化底蕴深厚、建筑独特、风景秀丽,其特色民居、特色文化、特色产业等方面具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如拥有苗鼓、苗歌、苗狮、苗拳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遗产的湘西德夯、坪朗等苗族村寨,还有完整保留了传统侗族建筑、婚丧、农耕、饮食、歌舞、纺织等传统文化的怀化坪坦、横岭等侗族村寨。这些村寨各有特色,蕴含着丰富的建筑艺术、历史文化、经济和社会价值,也是吸引外来游客最重要的资源基础。

加强民族村寨文化的完整性保护。文化是民族村寨、传统村落的灵魂。民族村寨文化遗产保护首先是要注重民族村寨、传统村落生态环境的和谐性,对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空间形态与环境的保护,治理文化遗产周边、河塘沟渠、公共场地等环境,实现村容美化。其次是要注重特色民居、历史建筑、文物古迹等传统建筑的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的保护。再次是要增强村民保护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自觉性,加强对村寨历史典故、民间传说等故事,吹、拉、弹、唱等技艺,歌舞、节庆、婚丧、饮食等习俗的收集整理与传承,把民族文化保存在村民日常生活中,使特色村寨古朴纯真的民族风貌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具文化底蕴和历史内涵。近年来我省通道县芋头村等村寨在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要加强经验总结与推广,同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与提出对策。

促进村寨保护与旅游发展的良性互动。要根据村寨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类型的村寨保护发展目标和内容,推动村寨保护与旅游发展。对本身处于旅游区内的特色村寨建设要以保护传统文化、丰富文化内涵为目标,可以发展旅游的村寨在保护基础上利用其不同特色发展山地旅游、民族文化旅游、红色文化旅游、休闲观光旅游、健康养生旅游等不同产品。不适宜发展旅游或者暂时发展旅游有困难的古老村寨要以保护为目标,新居群落建设要以增添民族元素、展示文化特色、合理布局、美化环境为目标。各村寨要因地制宜,寻求适合自身的保护和发展模式。要根据村寨的民族特点、文化特点、经济文化类型、市场环境、村寨结构来确立文化保护和旅游发展的良性互动。

推动村寨人居环境优化与旅游协调发展。在村寨旅游发展过程中要推动村寨人居环境优化,形成统筹协调发展机制。进行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改善少数民族生活环境是民族特色村寨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村寨旅游及其他产业发展的基础。目前湖南少数民族村寨实践着各具特色的村寨环境整治方法,如通道县坪坦乡坪坦村、播阳镇上湘村实施了“五改三建”(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建家、建园、建池),这一生态家园建设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村寨民居环境的优化中,特色民居保护要以民居维修和改造为重点,要引导、鼓励村民对民居进行改造,增加民族文化元素,彰显民族特色,要体现适用、经济、安全、美观、舒适的原则,在保护好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使广大群众享受现代文明带来的生活便利。

统筹协调推动民族村寨旅游可持续发展。在民族村寨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中要形成政府、村民、企业、社会团体等多方参与,职责明确的统筹发展机制。首先充分发挥政府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并制定村寨保护与发展的具体规划和方案;积极发挥村民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尊重村民的意愿,要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管权,听取他们的建议,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保护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注意发挥当地干部和文化传承人在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外部的科研院所、企业等社会力量在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中的发挥积极作用。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来更多研究我省民族村寨的保护与发展,并参与村寨建设的规划设计,投资开发和保护建设,最终形成统筹协调推动村寨可持续发展的合力。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湖南旅游研究院何银春博士。)

(来源:红网)

(编辑:何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