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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孟亮:加快普惠金融发展 助推湖南脱贫攻坚

时间:2016-12-21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周孟亮

湖南省是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的首倡地,“十三五”期间全省有465万贫困人口待脱贫,脱贫攻坚是当前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需要健全、高效的普惠金融服务。

自2006年起,我省以增量改革为手段,以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效率为内容,以发展普惠金融为目标,取得了较大成就,但与脱贫攻坚目标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普惠金融与脱贫攻坚在理念上具有一致性,都重视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公平,认为不同收入人群具有平等融资权,金融机构要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和低成本金融服务,主张通过政策创新去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发挥扶贫主观能动性。普惠金融实践在国际上是“减贫”的重要手段,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需要加快普惠金融发展。

实现微型金融、合作金融与其他金融扶贫模式有效结合。脱贫攻坚既需要精准的到户金融服务,也需要针对贫困地区的基础性金融服务。在参与扶贫中,金融机构要从自身优势出发,明确目标定位,同时破除本位观念、强化合作意识。微小型金融机构要重点发挥机制灵活优势,对拥有一定技术和产业发展能力但缺乏资金的贫困户,启动到户金融扶贫;中大型商业银行要结合区域优势和特色,加强对贫困地区产业项目金融支持;政策性银行要重点在异地搬迁扶贫、教育扶贫和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另外,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还可与微小型金融机构开展信贷技术和信息方面的合作。政府要在促进金融机构合作方面发挥“牵线搭桥”作用,并注重在引导金融机构选择扶贫模式时,要体现不同地区和时期扶贫重点,实现不同扶贫模式在不同时期有序推进。

实现金融扶贫与财政扶贫有效结合。脱贫攻坚不仅要短期内解决贫困户温饱问题,更要着眼长期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应做到财政扶贫为基础、金融扶贫为主体、社会扶贫为补充。财政扶贫要重点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加强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引导更多金融资源进入贫困地区,为普惠金融服务脱贫攻坚创造外部条件。要以普惠金融理念为引领,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扶贫内在积极性。政府要与银行、保险公司进行平等、互利合作,以财政扶贫资金撬动更多普惠金融资金进入贫困地区。

实现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创新性扶贫有效结合。普惠金融理念的核心,是通过创新缓解金融机构和贫困人口之间天然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降低金融服务成本。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能改变贫困人口的金融消费体验、填补金融机构与贫困户之间的隔阂、拓宽金融服务范围,为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载体。借助互联网的成本优势和信息优势,“互联网金融+精准扶贫”有望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武器。实现我省脱贫攻坚既定目标,需要将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扶贫模式有效结合起来,实现普惠金融服务脱贫攻坚的“双轮驱动”。要通过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降低互联网金融扶贫创新成本,提升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脱贫攻坚的积极性。

加强普惠金融制度创新,构建良好金融服务环境。要加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制度创新,特别是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制度、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资金来源等问题,在制度层面应该有突破;要落实民营银行普惠金融责任,引导民营银行开展普惠性互联网金融创新;要在把握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合作金融”精髓的基础上,发挥合作金融服务脱贫攻坚的优势;要鼓励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以及不同贫困地区的金融机构开展扶贫协作,以实现扶贫优势互补、扶贫资源充分利用。在鼓励和服务产业扶贫中,金融机构应善于辨别相关龙头企业和项目是否“真扶贫”,同时避免贫困人口在产业扶贫中被边缘化。要加强宣传和政策指引,提升贫困人口脱贫意志,改善农村信用意识,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只有构建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才能更多更好传递普惠金融服务脱贫攻坚的“正能量”。

(作者系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周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