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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数字时代的社会批判理论”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南京举行

时间:2023-08-2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王广禄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王广禄)8月21日,第一届“数字时代的社会批判理论”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南京举行。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许开轶在会议开幕式上致辞,南京师范大学数字与人文研究中心主任吴静主持开幕式。来自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的数十位专家学者线上线下共聚,聚焦数字时代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数字时代的劳动形式与生产方式批判,数字时代的技术哲学批判,数字资本主义批判,算法、元宇宙与人工智能批判等话题进行研讨,以回应数字时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以至整个人文学科提出的新问题和新任务,重新激活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今时代的强大理论生命力和实践指导力。 

全面把握数字时代的社会嬗变

“数字时代猝不及防的到来,对人的存在形式和方式产生了各种冲击。”正如许开轶所言,数字技术本身并未造成隔绝,相反它以无限连接的可能,重塑新型的社会连接和个体的存在方式。当这样一种技术,内嵌于个体存在以及整个社会结构史,人们过去所熟悉的人和社会的概念已经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正因如此,推进数字时代的人文思考,回应现实需求、深化理论研究刻不容缓;通过学科互联和多学科融合直面数字时代种种问题,推动数字时代的社会批判理论研究创新恰逢其时。

深入把握和理解数字时代的本质,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陈立新提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针对异化劳动的现实境遇,深刻论述了劳动的本质及其现实开展过程,集中体现在三个论题中:劳动是人的生命活动本身、劳动是人的自为的生成、劳动是人的自我对象化的运动。马克思对于劳动的沉思,是马克思“成为马克思”的秘密和诞生地,对于认识和把握数字时代生活的变化及其实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德国恩格斯故居博物馆前馆长埃伯哈德·伊尔纳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不是简单地将技术理解为一种纯粹的科学手段,而是始终将其摆置进特定的社会历史与现实之中,将技术视为一个社会关系范畴,考察技术应用带来的一系列社会效应。这对数字时代如何看待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的发展具有深刻启示。

数字时代,劳动形式和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吴静提出,有学者将按需用工平台所连接的零工劳动描述为“逆向劳动过程”,即资本由过去的购买劳动力转而变成购买劳动。这里的“逆向劳动过程”不但不是向古典主义政治经济学命题的倒退,反而更深地揭示了按需用工平台在数据权利和权力不对称基础上所形成的因特网政治现象:用户无产者及其所面对的风险。这种新的连接方式创造了新的经济和社会行为网络,突破了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线性价值链的递增型增长模式。由此带来的启示是:对按需用工平台的理解必须从多维度进行,对劳动和工资在古典政治经济学与数字平台时代的根本性差异要进行具体分析。

美国格兰谷州立大学传播学院教授张先广就平台资本主义与注意力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资本主义在数字时代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异,平台作为捕获装置以注意力为捕获的对象,加速了财富的集中,也加剧了对人心理的控制。他强调,人在消费所谓的信息的同时,信息也在消耗着人的注意力。数字时代,认识新经济范式背后的运行机制、更新思维方式具有迫切的伦理意义。

关注数字时代人的生存方式变革

近年来,数字游民热潮在全球迅速兴起。借助迅捷的移动网络和便携式数字设备,他们不仅摆脱地理位置的束缚,还消解了工作与生活、线上与线下空间之间的边界。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姚建华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对全球数字游民热潮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数字游民成为一种全球浪潮,是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蔓延相互交织的产物。生活如万花筒般“绚丽多彩”更多的是对数字游民生活的一种美好想象,其背后是不可忽视的网络平台和企业对劳动力的控制与剥削,以及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对个人自主选择的束缚,而这又与个人的商品化过程紧密联系。

数字时代使得人们自我表达的渠道与空间得到了全新的拓展,既为思想观点的多样化表达创造了机会,也凸显了价值共识塑造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教授徐强提出,在数字时代,网络的出现形成了新的公共言说空间,为人们的自我表达提供了新的场所,充分的自我表达有利于集思广益、抒发民意,但与此同时,罔顾事实、不加节制的自我表达又可能带来网络暴力,对个体和社会造成伤害。网络自我表达既是社情民意的反映,也会对个人和社会形成直接或间接影响,因此既要合情合理,也要合规合法,防止把网络自我表达变成纯粹个人情感的宣泄,这就需要求同存异,在尊重差异的前提下通过沟通交流,凝聚网络公共价值共识,从而既保障个人有充分自我表达的权利,又能保证网络自我表达的安全性,真正对社会发展形成助力,从价值共识走向社会共治。

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哲学系教授罗伯托·菲内利则提出,数字技术推动着人类的书写系统、知识积累和经济生产过程发生深刻转变,但有一种观点主张将数字技术的工具转化为本体论,甚至将人类简化为“信息实体”,声称整个现实世界——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类的,都是由信息组成的,世界是一个信息过程,犹如认为人脑的运作方式与计算机过程相同。事实上,数字信息对应于排列在单一维度上的一串字母数字符号,缺乏实体性和三维空间,但论及社会和人自身,无论是在生物学视角还是社会历史领域,其立足点都应当是有机体(个人或集体)生命利益在三维空间和特定文化背景下的呈现。

“数字时代,仿佛数据和算法决定了我是谁,而实际上,‘我们是谁’不能由数据和算法来决定,不能把人的网上与网下生活混为一谈。”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朱彦明提出,我们和我们的数据身份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在数字时代,我们自己的故事,不是要交给数字技术,而是要把数字技术纳入我们追求“善的生活”的整体生活规划中。

辩证看待生成式人工智能

“ChatGPT在整个AI行业乃至社会各界引发了强烈反响,就其本质与逻辑而言,ChatGPT及其迭代产品不仅是一种新工具,而且预示着一种新存在,人类社会或将因此发生重大变化。”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王金林认为,从人的知识方式上看,ChatGPT等生成式AI已经具有了知识生产能力,并且其生产不同于人的知识生产方式;从人的语言方式上看,ChatGPT具有语言能力并开始生成新的语言;从人的存在方式上看,人是一种对象性存在,现在一些本来属于人的能力和属性,如思考、决策、感知等,被投射到了AI身上。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巨大潜在风险和挑战,既有应对之策仍然囿于工具论范畴,仍然是在“技术行规定”这个大范式之下进行的,可能不具有本质性、根本性意义。

“从本质上说,对超级AI的恐惧是对他人的恐惧。”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刘永谋提出,超级AI思考和行事很可能并不类人,因此不能用人心揣度它会不会毁灭人类。问题的关键不在于AI会不会“觉醒”,而在于人们应当努力控制AI的发展方向,使之为社会福祉服务。要不要发展可能觉醒的AI、需不需要发展通用人工智能以及如何控制可能的超级人工智能是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AI设计的目标不是更智能,而是更有益。因此,有限AI设计主张将AI限制在有限的工具层面,而将相关道德问题全部交给人类处理。换言之,机器道德不是机器的道德,而是与机器相关的道德问题。

超越人工智能时代的“自愿奴役”,走向人的可塑性。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科技哲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段伟文提出,随着数据驱动的人工智能特别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数字机器产生的虚拟智能日益强大,越来越多地实现了对人类行为的预见、拟仿、操控、管理乃至全面替代。走出这一“新黑暗时代”的关键可能在于二个方面:一是反思人工智能对人的驯化可能导致的“自愿奴役”状态;二是将人的可塑性作为对人工智能的批判与审度的出发点,探寻人类从人工智能的“核爆现场”及时转移的生存策略。

南京财经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刘辉分析说,数字化时代,用户在网络空间的逗留与任何使用都将留下痕迹,并且成为平台贩卖的商品:或使自己直接成为广告侵袭的对象,或制造了吸引流量的用户自制内容。平台以算法为手段,获得了某种强制性的支配力量,算法与用户构成了一组新的权力关系。当前对算法权力的反抗主要以个人单打独斗的方式呈现。真正突破算法权力,使互联网助推人类文明进程,既有赖于制度制约下的技术透明化,也有赖于人们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两方面的提升。

以“人工智能就是哲学”为理论视域,把握人工智能的本质、掌控人类认识的发展和探讨人机融合的可能。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涂良川认为,人工智能通过递归的调用逻辑使整体的感知凝聚成为驱动的力量、通过群体试错的选择将共同学习的成果整合成优化的原则、通过抽象解释的通用将社会进化的成就内化为改变的路径,这表明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与认识论形成了协同前行、相互拓展和共同进化的关系,关注人工智能获取智能技术逻辑的认识论叙事,就是关注人工智能和认识论本身。

强化数字时代的社会治理

一些基于社会科学、传播和人文学科对创造性劳动、“平台”劳动和其他新的剥削框架进行的劳动研究往往十分重视其中的经济关系,但忽视了法律在这些关系的形成和再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信息与传媒学院副教授马特·斯塔尔表示,法学研究需要与英欧文化产业的政治经济研究相结合,从而建立一种研究资本主义文化生产的社会法学批判理论。针对文化产业的相关研究表明,法律在资本主义中的主要功能是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强制执行和合法化。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单勇则提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特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基于看门人规则的新型规制模式以元规制和自我规制的交互推动了犯罪治理的时点向前端防范和源头治理转移,回应了刑事规制作用范围有限、预防效果不显、治理主体单一的问题,催生出看门人规制和刑事规制二元并立的数字社会治理架构,成为数字化时代改善网络犯罪治理之国家能力的关键所在。

数字技术与国家治理之间呈现紧密的相关性,数字时代社会治理路径创新有赖于科学运用数字技术。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陈辉通过实地调研与深度访谈系统梳理了“网格+调解”治理的社会背景与治理场景,运用量化分析探究网格调解度与网格满意率的内在关系。他提出,“网格+调解”简约治理带来可信承诺,破除邻里纠纷处置结果非输即赢的零和博弈,以情感人、寓情于法,情理法交相融合化解矛盾,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夯实基层稳定的社会基础,从而促进中国式基层治理现代化。

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学者阿斯顿·范·登·博斯切以大学排名为例分析了互联网数据被用于评价影响力的问题并提出,大学排名只是一个信息来源,学生是排名的主要关注者和消费者。在数字时代,大学信息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上以各种新形式呈现并吸引着观看者的注意力,排名机构将相关数据作为大学排名的参数,对传统专业化的评估标准形成了挑战。

会议由南京师范大学数字与人文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主办。在大会主题报告之外,会议设置了青年论坛,在三个阶段的研讨中,近二十位青年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发表了专题学术报告。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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