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从制度机制层面入手,突出新时代事业需要,向全省广大干部发出了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的“动员令”“集结号”。
担当作为是“四个意识”衡量标尺。“四个意识”强不强,敢不敢担当、乐不乐担当、善不善担当是重要指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连,有权必有责。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在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当下,领导干部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应有力量,增强担当意识、提高担当本领是关键。广大新时代干部只有树立高度负责的精神、拿出敢于担当的气魄,才能够主动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得住、站得稳,才能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对于社科院每位干部职工来说,就是要立足本职岗位,在每一次服务、每一项研究中切实履职担当、奋发作为。
担当作为关键在付诸实际行动。是否乐于奉献、是否乐于为人民服务,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精神状态,也是党性的一项基本要求。达到这一精神状态、实现这一基本要求,毫无疑问需要我们的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具备担当精神。但是,担当并不是喊得出来的,关键还是要看实际行动。一是在攻坚克难中展现敢于担当作为的精神,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二是在真心为民中彰显乐于担当作为的情怀,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在学习实践中提升善于担当作为的本领,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
担当作为需要有良好制度环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从建章立制的层面为新时代干部担当作为树正导向、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落实这两个《意见》,一是要全面尊崇制度。干部愿不愿意担当、敢不敢担当,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制度是否完善,制度面前是否人人平等。二是要科学完善制度。三是要遵守制度规律。既然是制度,就不能朝令夕改,就不能搞临时抱佛脚,仓促出台,要按照制度发展的内在规律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完善制度。一方面,根据各自实际,对需要制定和完善哪些制度,要有总体谋划,倒排工期,不能每年都修订制度、让人觉得制度太随意,也不能长期让制度“睡觉”、让人觉得制度太落伍。另一方面,制度的制定,要少些特殊和参照,多些一般和刚性。
(作者单位:省社科院)
(来源:湖南日报 ,2019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