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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利利:以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

时间:2023-01-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杨利利 周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当前,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浪潮如火如荼,并深刻影响着社会生产和生活,如何运用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治理面临的时代课题。

  一、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逻辑

  首先,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数字技术在社会治理场域的应用,拓展了多样化的应用场景,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与稳定,推动社会运行系统不断完善,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

  其次,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需求。高效能治理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数字技术赋能为实现高效治理提供核心支撑。通过数字治理优化社会治理模式是应对数字化、智能化变局的战略思维,是在技术层面对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回应。

  最后,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数字技术作为新的治理手段赋能社会治理理念和模式创新,重塑社会治理格局,引领社会治理走向科学化、高效化、精细化、智能化,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作用机制

  一是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科学化。依托数字技术承载的“数据跑路”“数据监控”“数据定位”“数字监督”等功能,政府能够及时进行治理理念和行动方略的制定与调整,实现治理模式创新和决策的科学化。首先,创新治理手段辅助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借助大数据监控做好舆情追踪、事态研判,加强政府政务信息整合能力,增强对社会风险的预警防范,推动决策由经验判断转向数据驱动,从而更具前瞻性、针对性和协调性。其次,完善治理手段赋能监管机制更加科学。通过大数据算法找准社会治理短板,探索贯穿治理全过程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对于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的监管能力。最后,规范数据化管理推动治理流程更加科学。构建社会治理大数据体系,消除不同行业部门间的信息不对称,推动数据共建共享、高效利用。

  二是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高效化。依托数字技术,多元主体连通性增强,合作效率显著提升。横向来看,数字技术融入赋能,破除传统治理模式中部门条块分割、行政壁垒、职责同构的难题,增进了跨部门的数据流通和联动协同。同时,基于数字技术的互联网平台呈现出数字化、快捷性、智能化等特征,助益于扩宽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民主参与、信息交互、凝聚共识的数字化渠道,从而在“跨界”合作中实现协同共治。纵向来看,数字技术作为新型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结构朝向整体性、协同性、扁平化发展,政府角色由管理者转向引导者,推动数据资源开放、数据下沉,以数据放权等形式激发市场活力,增进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互通互动。

  三是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精细化。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反映民众诉求的海量数据被抓取和解读,政府通过大数据可视化分析,促进社会资源的精准匹配,强化公共服务的靶向性供给,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推动社会治理更具人性化、个性化。同时,数字技术在不同治理场景的分类应用,促进技术与医疗、教育、交通、养老等细分领域的互动融通,形成了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等治理模式,推动社会治理精细化。

  四是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智能化。数据、算力与算法是推动社会治理智能化转型的三大要素。首先,数据赋能是基石。大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能够汇集多元治理主体利益诉求,助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完善,数据整合共享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其次,算法赋能是核心。机器学习算法促进机器智能化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方案不断优化,社会治理效果显著增强。最后,算力赋能是支撑。强大的计算能力推进数字技术改进升级,高效处理海量数据,完成各个领域的社会治理任务。

  三、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

  一是构建技术向善的社会治理体系。数字技术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导致了“技术鸿沟”“信息茧房”“信息孤岛”等伦理困境和社会风险。为此,一方面,推进数字技术“负责任”地介入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数字化发展理念,建立安全、平等、公正等数字技术支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伦理准则。同时,制定规范化的技术介入标准,动态跟踪社会治理数字化中的伦理问题,通过制定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面向现代化的制度伦理体系。另一方面,推进数字技术介入风险监管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敏感数据的监测管理,构建覆盖社会各领域的风险感知平台,筑牢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安全底线。

  二是打造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强化数字技术支撑,形成政府主导,企业、社会组织协同的治理格局,建构利益整合、优势互补、权责分明的治理制度框架。同时,运用数字技术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为周全便捷的服务,激发、提升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培育数字技术支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人才队伍。统筹政策、资金、制度等手段推动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相关专业发展,强化研究型、复合型数字化社会治理人才培养。拓宽数字技能培训渠道,提升多元主体数字化治理能力。

  【基金项目: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负责任创新的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机制研究”(21YJC720017)】

      (杨利利,北京印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周颖,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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