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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超:面向新安全格局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

时间:2024-05-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汪超 宋纪祥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提出,“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建立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随后,“韧性城市”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党的二十大报告。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再次强调推进韧性城市建设。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调研时提出“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意味着现代城市建设既不片面追求规模经济效益,也不局限于安全与发展目标的简单叠加,而是强调运用系统观念、战略眼光、底线思维等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以安全发展的新范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其中蕴含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城市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新安全格局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既彰显新安全格局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又从国家安全层面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指明方向,为城市安全发展提供新路径。当前,城市安全风险呈现多样化、复合化特点,传统风险与非传统风险层出不穷,国内风险与国外风险交织叠加,风险的复合化特征驱动着城市安全风险呈现综合化特点。城市安全风险的叠加效应不断彰显。一些“黑天鹅”“灰犀牛”事件的出现既具有发生学意义的独立属性,又具有时空演化的叠加效应、链式传播特点,由此推动着城市安全的内涵范畴突破常态与非常态的时空间隔,表现出复合化的特点。城市安全风险溢出效应所引发的跨域需求不局限于单一属地、单一部门、单一领域,而是在不断延展的基础上突破传统城市安全风险治理的属地局限、科层局限、认知局限,要求城市安全风险治理由传统的碎片化管理向统合性治理转变。建设韧性安全城市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应在尊重城市发展和安全风险演化规律的基础上,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是我们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原则。作为构建新安全格局的必要环节,韧性安全城市建设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过程、全要素之中。要将党的领导机制充分渗透到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当中,以党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统筹城市安全治理的多元主体关系,在城市安全风险治理过程中起到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作用,以更高质量的安全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夯实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既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也是新安全格局构建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属性。因此,需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准则贯穿到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当中。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始终强调一切为了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新安全格局涉及多重价值考量,但最核心、最重要的是人民安全,这就决定韧性安全城市建设要将人民的生命健康置于优先位置。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始终强调一切依靠人民。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构建新安全格局要求发挥人民的主体性作用,这就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明确了主体力量。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始终强调一切成果由人民共享。将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内嵌于新安全格局,旨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安全问题,这就明确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最终目标在于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秉持系统治理思维。新安全格局是系统观在国家安全领域的具体运用,要求以系统思维统筹治理安全风险。相比传统意义上的安全范畴,新安全格局对安全的多元化阐释突破了对既有安全概念的理解,更加强调拓展不同类型安全的认知内涵,统筹不同维度、不同领域、不同向度的国家安全。这种建立在系统观基础上的安全理解蕴含着韧性治理思维,为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提供理念支撑。有鉴于此,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不局限于单一治理形态、不受制于单一治理结构,而是力图在风险治理中表现出灵活机动的特点,以不断回应充满不确定性的复合式风险。同时,要将情感治理和精细化治理内嵌于风险治理全过程,实现安全与发展的双轮驱动。

  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新安全格局重视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层基础,意味着国家安全建设不仅注重宏伟蓝图的擘画,更强调将构建新安全格局的具体举措下沉到基层,要求在充分理解新安全格局的基础上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从治理场域看,新安全格局的基础场域在基层。基层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需要将新安全格局的宏观战略规划落实到基层治理场域,以积极回应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需求。从治理制度看,新安全格局的制度根基在基层。构建新安全格局要求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以党建引领、民主协商为代表的社会治理制度能激活城市基层多元主体关系,夯实新安全格局的制度根基,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注入内在动能。从治理基础看,新安全格局的治理重心在基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治理资源、民生服务、行政权力的下移能为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夯实物质基础和情感基础。

  推动数智技术赋能。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的飞速发展正改变着国家安全治理的方式,必须以数字思维赋能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从运作逻辑看,数智技术所内蕴的数据联通、万物互联、跨越时空等属性超越传统治理工具的固化思维,通过风险感知优势、信息汇聚能力、资源延展效应重构现代城市应对不确定性风险的能力。从主体塑造看,数智技术溢出性效应所驱动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以及精准服务,改变传统风险应对中人民群众被动式参与的角色定位,强化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中的主体性力量。从管理功能看,数智技术所展现的数据互联优势能够打破城市内部安全风险应对的主体边界、信息壁垒、部门阻隔等,全面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助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进程。总之,应充分认识数智技术的创新驱动作用,推动数智技术的广泛应用,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持续注入动能。

  (作者:汪超、宋纪祥,分别系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矿业大学应急治理与国家安全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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