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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治理:新媒体时代的重要治理维度

时间:2016-12-21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何雪松

尝试提出情感治理这个概念,是源自对文献和现实的三点反思。

其一,美国著名人类学杂志《民族志》(ethnography)的一篇论文讨论中国的“送温暖”,认为这样的关怀方式表明中国是一个感性国家(affective state),因为西方国家的福利提供是基于公民权利的。我的质疑是,难道国家不可以有这样的表达吗?

其二,我观察到,一线的社会工作者常常要面对服务使用者的情感评价,而有效的社会工作服务与正面的情感评价联系在一起,这远远超出我们预设的专业界限,社会工作似乎总要夹杂着情感的劳动。

其三,新媒体为个人情绪、群体心理和社会心态的表达提供了全新的可能性,原本被垄断的表达渠道被打开了,情绪的表达自由了,网络社会的具象化与感性化,无疑对传统的、以科层制为核心的治理体系构成了全新的挑战,需要转变思维更多地考虑和回应民众的情绪与心理。

毫无疑问,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是大国转型的关键课题。现在学术界讨论较多的是法治、制度等议题,可能忽视了情感治理这一特殊的面向。

很多人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讨论是比附西方国家理论的,这个理论的核心是利益与权利。不过,讨论中国的治理体系尤其需要关注情感层面,这有着深刻的政治与社会背景。

在西方的国家理论里,理性压抑情感、利益驯服激情,情感被视为非理性的,它被理性压抑了,交由宗教和社会去处理,国家被理解为理性公民的权力让渡而形成的保护公民的暴力机器。这个治理体系是诉诸权利的、以利益为中心的,选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表达自己的情感,特别是不满与怨恨情绪。但总体而言,情感在治理之中是一个边缘议题。

近年来,情感的社会理论开始兴起,这实际上回应了社会学的一个隐含的情感传统,马克思讲异化,韦伯谈理性的牢笼,涂尔干注重集体表征与集体欢腾,托克维尔讨论心灵的惯习。情感社会学、情感政治、情感与社会运动亦成为当代社会学的重要研究主题。情感纳入了国家治理与社会建设的视野。

不过,我的立论基础不是社群主义的观点,而是中国国家治理的实践脉络与普通民众的社会想象。

正如李泽厚所指出的,中国人是情本体的,这意味着,情感是立国与社会建设的基础。社会学家强调中国社会是情理社会,情感是绕不开的,理性并没有完全占据上风,情与理复杂地纠缠在一起。

项飙在论文《普通人的国家理论》中指出,中国的老百姓将国家视为情感与道德维系的对象,而非西方意义上立足于契约的国家想象。这表明,我们似乎有着不同于西方的想象国家与社会的方式。这也就不难理解,中国的治理有多个面向,不仅仅是基于理性的法律与制度设计。

比如“送温暖”、“对口支援”,这在西方国家理论看来是父爱式的,是中央集权的产物,但很多中国的老百姓愿意看到这样的“民心工程”,这样的制度安排强调政府与民众、地区与地区之间的情感联结,表达的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关怀,体现的是儒家所言的“仁爱”。

这背后体现的是,老百姓对国家与政府的想象并不只是基于权利与利益,对于很多人来说,国家是道德化的、情感维系的对象。

而对情感的重视,对中国共产党而言,是其来有自的。裴宜理就指出,中国共产党充分利用了情感的模式,因为它是感召普通群众参与革命行动的重要策略,由此意识形态、组织形式、符号体系都具有强烈的情感特征。

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的发展与兴起其实有一个重要的特点,那就是对情感的重视。在革命与建设时期,使用了非常多的情感技术,以情感的工作方式获得民众的支持。

在某种意义上,群众路线就是考虑了这样的情感规则,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共产党的情感工作传统的重要体现。沿着这个传统,我认为中国的国家治理与社会建设,需要关注情感这样一个现有理论体系较少考虑的维度,这才是真正贴近民众需求的。

明确执政党的情感工作传统之后,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官方不断提及的“民心”、“人民群众的感情”、“心态”、“舆情”,这说明在国家的治理体系里,情感是基本的、不可或缺的、具有核心地位的元素。

既然情感是根本性的,情感治理就是必要的,因为我们不能简单地预设法治、制度和权利可以全面回应民众的情感需要。情感治理就是以情绪安抚和心灵慰藉为目标的制度化的或非制度化的情感回应。

一般而言,情感治理有三个层次:社会心态、群体心理、个体情绪,即宏观、中观与微观。

从宏观层面的社会心态而言,治国理政要充分考虑老百姓的心理感受,以百姓心为心,密切关注“民心向背”。尤其是新媒体时代,社会心态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情感的“势”,有必要把握社会心态的动态变化,形成制度化的民情民意的汇集与回应机制,这样民众才能感受到自己受到关注,从而形成确定感和秩序感。

情感治理要求在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之中加入与群众的情感联结,这实质上是群众路线的要义。市场的越界、社会的暴虐、权力的滥用要受情感原则的节制,情感上是否可以接受是一个限度。如果老百姓在情感上不能接受,就要慎之又慎。

更进一步而言,就是要思考如何去面对这样一个情感表达越来越容易的社会,这实际上涉及心灵秩序的重建,要建设“国家的心灵”,才能安稳人心。而建立社会的精神基础,这恐怕是转型大国现在面临的重大课题。

从中观的群体心理而言,群体之间的比较和群体内部的认同是最为重要的心理机制。应特别关注转型时期因利益格局的调整而引起特定群体的心理变化与情绪反应,比如焦虑、愤怒、失落,既要有托底保障与利益补偿,又要提供安全感并赋予希望和信心,也要关注非直接利益相关者情绪累积的突然爆发——这恰恰是我国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一个特征,说明社会安全阀机制尚未得以全面建立,情绪的疏导与宣泄缺乏足够的渠道。

在微观的个体情绪层次上,从个体的心理困扰到极端的反社会行为呈现为一个连续体。尽管就其表面而言,心理问题可能是个体化的,但不能简单地进行医疗化的理解,以为心理治疗就够了,要有一定的社会学想象力,看到背后的社会的脉络和根源。

如果稍加留意,我们就会发现,近年来抑郁症的报道明显增多了,且被建构为自杀的最主要归因。实际上,抑郁症成为社会流行病有其时空背景,社会的个体化趋势与医疗化建构作用其中。而社会工作具有个人与社会双重聚焦,如果与其他专业人士一起积极介入,也许是回应个体情绪需要合适的方法。以此为基础建立系统可及的社会服务体系,可以预防或减少极端的个案。

行文至此,绕不开的议题是,如何看待法、理、情之间的关系。立基于理性的法律、政策与制度,要以人情民意的可接受度、可承受度为界限,否则会出现大规模的不守法而形同虚设,或引发公民抗命和极端的反应。

不过,强调情感治理,并不是要低估法治、政策与制度的重要性,而是要考虑法、理、情三者之间的结合。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要以更加细致的、更加制度化的、老百姓可以接受的方式回应社会的关切,建构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情感联结。当然,国家要回应民众的情感诉求,但又绝不能为民粹情绪所裹挟。

在此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有:

第一,“抓两头、带中间”的治理术如何面对一个正在扩大的中间阶层?送温暖还温暖吗?用什么温暖人心?这可能就是情感治理本身的局限,情感的治理不能替代制度提供的确定性、安全感与团结。

第二,情感治理是一种制度的残余吗?抑或有转型的可能?这需要从一个更长期的视角进行观察,特别视乎新生代如何想象这个社会:如果他们的社会想象改变了,情感治理必须转型以回应社会结构的变化。

第三,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中国是否可以成为一个韦伯意义上的理性国家?如果情本体或情理社会的判断继续有效的话,法治与制度的建设就有一个可见的情感限度,越过这个限度可能是艰难的。

(作者系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探索与争鸣》杂志2016年第11期)

(编辑:何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