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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田:注重学术从业者的主体性

时间:2015-11-23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罗志田

最近有幸出席某重要刊物的编委会,一位社会学者在会上说,学术与社会密切关联,有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就有什么样的学术(大意)。这话对我启发很大。我们现在处于一个真正多元纷呈的社会,人们的喜怒哀乐颇不相同。学术界亦然,同一个系里不同老师的学术标准,可以有天渊之别。学术本以多元为妙,但现在崇尚以多为胜的“学术民主”,标准不同甚或对立,就可能造成非常不妙的结果。

现在似乎人人都对大学教育不满意,找不到原因,于是发现了“大学行政化”这一人人得而诛之的罪魁祸首。最让我感动的是,居于教育行政化顶端的教育部,也时常抨击大学“行政化”,主张“去行政化”,让我们对大学的起色充满希望。其实大学教育的不如人意,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行政化”仅其中之一,还未必是最主要的。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或是越来越多的老师以“路人甲”的眼光看待自己从事的教育事业。但这责任似乎不在老师本身,今日校园里各类“学术民主”的程序,本就提倡大家推卸自己的责任。所谓久假不归,多次放弃责任,慢慢也就忘掉了自己的主体性。

其中一个典型现象,就是现在突然极端尊崇匿名审查制。大学和研究院所把用人的鉴定权让给刊物和出版社,而刊物和出版社又把用稿的决定权让给审查人。大家都把责任推给别人,自己只“坐收”他人审查鉴定的结论。本来稿子的优劣几乎可以决定刊物和出版社的生命,在其他领域里,很少有人愿意这样把生死攸关的大事委托他人;而大学聘到什么样的老师,同样是决定成败的基本要素,却也同样把如此关键的要事委诸他人。

教授本应是最知学问的专家,本系的教授更应是最知其实际需要的懂行之人,现在却先委托刊物和出版社代为把关,然后根据它们得出的结论进行范围尽可能大的匿名投票。而投票者主要看出版社和刊物的层级,基本不必看论著本身。在这样基础上选出的老师,学问可能好也可能不好,要以后才知道(但那时已没什么办法了)。

我诧异的是,在整个选择进程中,很少看到选择者自己的身影——要么委诸他人,要么匿名隐身。其结果,大学成了一个提倡不负责任、大家竞相推诿的社区。不论是否“行政化”,谁又能使一群“路人甲”办好教育呢?

就是制定这些政策的人,也并不承担责任,而是把这推给外国,说是外国名校都这样选择人才。那些强调刊物匿名审稿的人,也多说是学外国。外国名校的情形是否如此且不讨论,外国刊物本无我们这样的职业编辑队伍,他们的主编在学力所及的范围里,却也时常自己承担责任,并不都依赖外在的审查。而且我们的学术社会自有中国特色,与外国还真有些不一样。如上所述,今日学界的学术标准多歧,不同的人可能大相径庭。

举个最明显的例子,现在教育部特别关心博士论文的品质,但并不强调博士生导师自己的责任,而是试行全面的抽查,让别的学校其他老师代为把关。这一举措不过试行两三年,仅在一个系里我已看见好几例评鉴截然相反的现象——返回的三份评审意见中,两为“优秀”,一为“不合格”(前者与后者相差近40分)。这些外审者理论上都是本行专家,竟然出现差距如此大的评鉴,应不是论文本身的问题,最能说明今日学界评鉴标准的歧异。

造成如此结果的另一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这些外审都是所谓“盲审”,貌似公平,审查者却也可以不负责任!但被审论文的作者,却必须承担这“盲”的后果。让我们的博士论文撰写者情何以堪!好在各大学的研究生院虽然也受到“去行政化”的压力,毕竟还多是懂行的人,因此只要所在院系的学位委员会开会写报告,便允许博士生答辩。现在都说年轻人抗压能力差,我倒很佩服他们遇到这样微妙的“盲审”仍能处变不惊(当然惊也无用)。不过我担心的是,他们以后会怎样看所谓的“学界”呢?

一般学术刊物里并无类似的委员会,遇到审查意见对立时,就更为头痛了。同在这次编委会上,一位编委介绍说,国外有的刊物收到两份都赞同使用的审查意见,并不怎样兴奋;反倒是收到两份对立的审查意见时,常会在斟酌后优先使用,因为这说明来稿触及到了敏感的前沿问题。通常能引起学界争议的稿子,就意味着具有突破性。

尽管目前中外“学情”不同,我觉得这是一个建设性的做法,可以为我们的刊物所参考。不仅是用与不用的意见对立,就是两皆退稿的审查意见,如果退稿的原因对立,编辑部也不妨引起注意。有刊物的主编就告诉我,某文两审查意见皆主张退稿,但一说其过于标新立异,一说其全是陈词滥调,明显对立。这恐怕就是具有突破性的稿子,最好予以进一步的斟酌。

我自己以前曾提倡实行匿名审稿,现在仍觉有此必要。但我们也不必迷信匿名审稿,不论大学还是刊物,首先要注重自己的主体性,让匿名审稿为我所用,而不是被其绑架,以尽可能为具有突破性的文稿和学人提供发表和发展的空间。


(来源:南方周末,201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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