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吴楠 陈炼 通讯员邵晓涵 严小姗)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逻辑学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不仅有助于促进理论创新和技术发展,还有助于加强跨学科合作,并对相关领域的教育与人才培养产生重要影响。
12月21日,“逻辑与智能的双向赋能”学术研讨会在浙江大学举行,会议由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资助,浙江省逻辑学会、浙江大学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教育部哲学领域“101计划”逻辑学导论核心课程团队共同主办。来自国内外哲学、逻辑学、法学、语言学等领域的30余位专家和学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逻辑学、人工智能与哲学的交叉前沿问题。
浙江省逻辑学会会长金立在致辞中从我们“身处何处”的时代之问展开,表示逻辑和人工智能的双向互动是和时代同频共振,并让学者的心灵产生颤动。
南开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弗兰克·泽克(Frank Zenker)以“Replication, effect size evaluation, and the body of knowledge in behavioral science”为题,系统分析了行为科学研究中的复现性、效应量评估及知识构建。报告认为,行为科学需要改进研究方法,提升重复性和效应测量的精确性,以实现预测和干预人类行为的理论目标,启发了与会者对科学研究规范的深刻思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求是特聘教授、浙江大学数字法治实验室主任熊明辉带来了题为“逻辑学、法学与人工智能的互动”的学术报告。他以逻辑与人工智能在法律应用中的协同发展为切入点,重点研究逻辑与法律的结合,以及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法律推理与论证的效率,展示了逻辑工具在提升人工智能法律推理准确性与效率中的独特作用。熊明辉还在报告中介绍了国内外在法律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现状,提出跨学科合作和技术创新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呼吁通过逻辑学和人工智能的结合,解决法律领域的实际问题,最终实现更高效和智能的法律体系建设。
浙江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所长廖备水以“机器伦理的哲学基础、基本特征与实现方法”为主题,重点分析了人工智能的技术背景、伦理困境及其解决方法。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机器伦理问题逐渐凸显,主要体现在决策的可解释性、价值对齐及伦理责任分配等方面。为应对这些挑战,报告详细介绍了基于逻辑推理的多层次解决方案,并强调机器伦理的研究目标是确保人工智能系统的行为与人类价值观保持一致,推动伦理与技术在社会层面的和谐发展。
浙江大学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副教授徐慈华以“新一代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思维教育”为题,分享了当前时代背景下,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如何为逻辑的教育提供广阔应用场景和社会需求。报告通过展示沉浸式三维超媒体学习空间和逻辑学习智能平台等教学工具,说明了将逻辑学教育与人工智能技术结合的重要性。此外,报告提出逻辑学需要以更加开放的视角面向应用,将人类的批判性、创造性与机器的高效性结合起来,形成从人脑到机器再回到人脑的思维循环模式,以提升学习与研究的深度。
最后,浙江大学亚洲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黄华新在题为“数智科技与逻辑学科的双向赋能”的报告中提出,在数字化与智能化时代,人工智能的发展对逻辑学提出了新的挑战与机遇,同时人文学科的价值观、方法论和内容生成可以为人工智能的伦理设计和技术实现提供重要指导。未来,需进一步强化逻辑学科的赋能作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人文价值的深度融合,年轻学者应把握这些新兴领域的选题和方向,从理论和实践上拓展逻辑学在人文和技术领域的影响力,为人工智能时代的伦理、教育和文化传承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期间,与会学者积极参与讨论,针对报告内容进行提问与交流,会议现场气氛热烈而富有启发。与会学者表示,本次会议不仅展示了逻辑与人工智能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也为国内外学者搭建了思想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更为逻辑学与人工智能的融合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