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7月11日,中非合作论坛——法治论坛(2025)在长沙举办,会议围绕“深化经贸法治合作,共筑高水平中非命运共同体”的时代课题,来自中国和非洲26个国家的法学法律界人士共话高水平法治合作。校长廖永安作了“以高质量法治供给赋能中非经贸深度合作”的主旨发言,现将发言摘编如下。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不可阻挡。中非作为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早已结下了深厚的兄弟情谊。这份情谊,不仅体现在政治上的相互支持、经济上的互利共赢,更深刻蕴含在文明的交流互鉴之中。去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中提出,中方愿同非方开展中非携手推进现代化十大伙伴行动,其中之一就是文明互鉴伙伴行动。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制度基石,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深化中非法治合作,既是践行全球文明倡议、推进文明互鉴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非合作行稳致远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基于此,我们认为,推动中非合作迈向更高水平,应着力构建更加系统、高效、协同的法治保障体系。
我们主张,持续优化中非法治合作的顶层机制供给,让合作的“主旋律”更加高昂。应充分激活双边与多边对话机制的潜力,让思想的火花在交流中碰撞。在此方面,湘潭大学参与承办的“中非合作论坛-法治论坛”“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已成为双方凝聚法治合作与法学教育共识的重要平台。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着力打造中非治国理政经验的交流高地,分享彼此在法治建设、社会治理方面的智慧与方案,让中国的法治经验为非洲朋友提供有益借鉴,也让非洲的古老智慧为我们带来深刻启示。同时,着眼构建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务实推进执法与司法领域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地区和平与商业安全,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
我们坚信,多向畅通中非复合型法治人才的培养供给,是合作事业“后继有人”的基石。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也是深化中非友好与合作的能动性力量。面对中非经贸合作对法律服务提出的新需求,必须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湘潭大学始终坚持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理念,既注重培养“书斋里”的法学家,更注重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工程师”。为此,我们建立了从本科到博士完整的涉非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并率先创办了法律硕士(非法学)非洲法务方向。同时,积极构建政府、高校、企业协同的人才培养机制,让学生走出课堂,走进政府部门、走进企业、走进非洲,在实践中淬炼真金。未来,我们还将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通过联合培养、师资互访、学生交换等方式,不断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大力培养沟通中非的优秀人才。
我们致力于,健全一体化的中非经贸合作法律服务供给,为企业“扬帆远航”提供法治后盾。企业是中非经贸合作的主体,其安全感和信心,直接关系到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为此,应着力夯实涉非法律服务的基础设施。在此方面,湘潭大学承担了非洲法领域唯一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非洲国家和地区法律文本的翻译、研究与数据库建设》,致力于为中国企业和法律实务部门提供最基础、最权威的法律信息;建设的“非洲法律查明中心”,致力于破解法律查明与适用难题。同时,积极倡导构建“一站式”的中非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将调解、仲裁、诉讼有机结合,高效、低成本地化解矛盾;大力开展中非法治宣传与培训,提升双方企业的法律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着力从源头上预防纠纷。
宏伟的蓝图需要坚实的行动来推进。湘潭大学作为中国最早开展非洲研究的高校之一,自1978年成立“非洲研究室”以来,始终将服务中非合作作为自己的重要使命,历经近半个世纪的探索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形成了一定特色:
一是坚持特色发展,打造了非洲法研究的“湘大品牌”。贡献了全国非洲法领域近九成的学术成果,出版了中国第一部《非洲法导论》,创办了《非洲法律评论》集刊。这份坚守,正是湘大人的学术情怀与责任担当。
二是坚持平台支撑,构建了多元立体的“交流矩阵”。从教育部的“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到中国法学会的“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再到被写入《中非合作论坛-达喀尔行动计划》的“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和“非洲法律查明中心”,这些平台的融入和构建不仅是沉甸甸的荣誉,更是湘潭大学服务中非合作的阵地与桥梁。
三是坚持服务大局,贡献了咨政建言的“湘大智慧”。聚焦中非合作战略需要,服务湖南对非合作发展,为历届中非经贸博览会发布主宾国法律环境报告,与非洲国家共建法律查明中心。我们深知,学术研究不能束之高阁,必须与国家的需求、人民的期盼同频共振。
展望未来,湘潭大学将继续对标《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的宏伟目标,以建设中非经贸法律新高地为己任,持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着力培养“非洲+”复合型国际化人才;聚焦国家战略需求,高质量建好“湘潭大学中非研究院”等平台,加快推进《非洲法系列丛书》等重大成果的产出,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决策咨询服务,为构建中国自主的非洲研究知识体系、提升中非在全球法治领域的话语权与影响力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