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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三五”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思路研究

时间:2015-11-13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梁志峰、唐宇文、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窗口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关键时期。“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社会发展同样经历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带来的变革。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湖南省立足当前省情民情,着眼长远发展规划,立志啃下社会体制改革的硬骨头,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一、“十二五”时期湖南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进展

“十二五”时期,湖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心中常思百姓疾苦,脑中常谋富民之策”,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实际的利益问题,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全省社会运行和发展态势良好。目前全省社会体制改革的进展如下:

(一)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14年湖南省城乡居民收入人均分别达到26570元、10060元,比2010年的16566元、5622元分别增长10004元和4438元,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实现较快增长。全年各级财政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达3314.8亿元,比2010年增加1591.3亿元。二是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稳步提升。2014年湖南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289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35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025元,人均消费支出的增长带动居民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三是消费结构实现转型。生存型消费向品质型转变,发展型消费成为支撑居民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享受型消费和保健型消费实现较快增长。

(二)大众创业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一是湖南省着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出台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文件,完善创业培训政策,修改《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创业培训师资建设,推进创业模拟实训,充实创业培训内容;推进创新型城市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2014年全省新增市场主体30.9万个,2014年创造就业岗位约80万个,创新创业成为促进就业的新增长点。二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2013年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若干措施》,从职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就业扶持范畴、校园招聘活动、落户手续办理等方面,提出8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6条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措施,成效明显。2011年-2014年,湖南省新增城镇就业389.07万人,新增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共计287.66万人,2011-2014年城镇登记失业率都低于国家控制目标。

(三)社保体制改革与提质扩面并进

一是着力改革社保体制。湖南省所有县、市、区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历史拖欠的补发任务;解决关闭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参加医保问题;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和企业养老金并轨。二是着力强化扩面征缴。启动养老、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工作,推行以“项目参保,全员覆盖”的模式,推进家庭服务企业、出租车行业、餐饮服务业、新兴网络企业等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2014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398万、2283万、743万、534万、485万,五项社保全年征缴收入847.6亿。三是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2010年1140元提升到2014年的1820元,人均增加680元。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逐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2014年提高到每年320元,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以上和70%左右。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分娩医疗费实现全免费,生育津贴支付天数增加了8天。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756-1012元/月,将32万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四)以改革推进教育强省

第一,以改革促进教育公平。严格实施《湖南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2011-2015年)》,将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同时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兴办普惠性幼儿园。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出台实施《湖南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教育人才津贴,2014年湖南省本级财政共安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教师人才津贴31124万元,对在44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县农村学校工作的9万余名教师按规定给予补助。保障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机会公平,出台实施《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第二,以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构建与湖南产业特色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湖南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2014-2016年)》(湘政办发〔2014〕60号)和《湖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湘教发〔2014〕50号)等政策文件,明确了湖南省加快建设与现代产业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第三,以改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认真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大力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印发《关于改进湖南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湘组发〔2014〕7号),下放高校用人自主权和职称评审权。

(五)文化体制改革呈现新亮点

一是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部署和梳理湖南省文化体制改革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基本完成湖南图书馆、湖南省博物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启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支持完成转企改制的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二是着力推进文化产业化进程。天心文化产业园荣膺“2014年度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最受关注的十大园区”榜首,湖南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达到11家;着力国家示范园区、重点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全省演艺、文化娱乐、动漫游戏产业等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制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宝石产业、体育产业等政策性文件,出版、广电、体育等文化产业取得新成绩。三是继续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湖南省博物馆扩建工程顺利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为民办实事工程有序推进,截止2014年年底,全省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0.53平方米,每万人拥有“三馆一站”面积达542平方米。持续推进长沙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提质提效和第二批岳阳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开展“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艺汇演活动,开展“雅韵三湘”高雅艺术普及计划活动。

(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推进

一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各地紧紧抓住破除“以药补医”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探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株洲市试点城区8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实行零差率销售。深化医保支付保障制度改革,在全面实行总额预付的基础上,逐步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二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筹集标准和保障水平。2014年,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连续五年稳定在95%以上,参保(合)人数达7111.7万人,其中新农合参合人数达4795.7万人,参合率达到99.29%。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80元,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扩大到24个病种(34个类型)。三是加快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改革。省、市两级15个卫生数据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行,三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试点建设实现了纵横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两”大数据库基本建立,70%以上省、市级医院为病人建立了电子病历档案。四是计生工作富有成效。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新政,已办理再生育证4万多个。出台《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成为目前全国两个奖励标准最高的省份之一。

(七)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实现突破

一是理顺体制机制。湖南省完成省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2014年1月新组建的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按新体制运行,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完成建制划转。市县改革强力推进,截至2014年底,14个市州均印发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三定”规定,机构全部独立设置,10个市州局本级人员已经划转到位或基本确定划转人员,60个县市区出台了“三定”规定,45个乡镇(街道)监管所已经挂牌。省、市、县、乡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正在逐步建立完善,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二是强化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医疗器械、农村食品市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桶装饮用水等领域的专项整治,规范食品安全市场。药品注册管理全面实现信息化,药品技术转让审评能力通过总局评估正式获得授权,新版药品GMP、GSP认证分别完成57家次、5217家,药用原辅料、药包材、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及精麻毒放等特殊药品监管全面加强。三是创新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技术手段运用,推进靶向精准高效治理,发现问题率稳步提高,启动省本级及8个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项目,搭建全省食品药品基础数据库,启动了12331投诉举报系统建设,开发完善了互联网药品信息监测、药品注册等业务系统。

(八)社会治理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一是革新社会治安防控运行体系。“十二五”期间湖南省始终坚持“打防结合、打防并重”工作理念,以强化“六张网”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单位内部监控系统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治安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被纳入省为民办实事工程,目前,全省城区视频监控点达5.5万个,超过70%的监控点联入省级平台。二是革新信访渠道,扎实推进“阳光信访”,在提升信访工作公信力上实现了新突破。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制定了《湖南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2014年,省一级共受理网上信访10690件次。三是推行诉访分离。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2014年,全省涉法涉诉进京非访占比由2010年的40%下降到15%。四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水平不断提升。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建设,目前全省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万多个,县、乡普遍设立矛盾调解中心和流动调解庭,乡、村两级调委会组建率达100%。全省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达4000多个,驻公、检、法调解工作室2000余个,全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刑事和解、信访工作衔接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矛盾纠纷预防和调处能力明显增强。

二、湖南社会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与投入水平不匹配

湖南省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空间巨大。2013年湖南常住人口居全国第7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居第15位,人均财力薄弱,投入不足。教育方面,湖南生均教育投入与全国各地区比较,存在一定的差距,教育投入实际上是“小马拉大车”,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生均教育投入支撑了位居全国第7位的事业规模。医疗卫生方面,2013年,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为4.52人,全国排名第2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4.69张,全国排17位,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湖南人均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差距同样比较明显。社会发展空间巨大,发展需求旺盛与投入水平不足成为湖南省社会发展领域最大的矛盾。

(二)社会事业发展需求与提供主体、方式不匹配

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居民对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加,大众化、单一化、一刀切的社会服务提供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这些新的需求正在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湖南目前社会事业呈现出提供主体单一化,提供方式简单化的特点。养老、医疗、教育等领域亟待社会资本进入,激发发展活力。二是由于城乡结构、地区结构的分化,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资源分布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城区普通小学大专以上学历教师比重为95.7%,远远高于乡村的75.6%,城区普通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为788.02元,而农村仅有394.02元,城区普通小学每百人教学用计算机台数为5.64台,高于农村的3.24台。城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为8.69张,农村为3.39张,城乡之比为2.56:1。

(三)就业需求与就业发展形势不匹配

一是就业总量矛盾依然存在并可能加大。湖南作为劳动力大省,每年有70多万新增劳动力,但随着经济下滑压力加大,就业总量矛盾进一步加大。二是结构性矛盾凸显。与“求职难”并存的“招工难”问题逐步从经济相对发达的长株潭地区扩散到全省,一方面由于工资增长和经济下滑压力增大,许多中小企业和大型劳动密集企业的普通员工出现短缺:另一方面,又出现大学毕业生“找工作难”或“就业压力大”的现象,说明人力资源供给与岗位需求不匹配,技工短缺尤其普遍。三是职业培训的能力与需求矛盾加剧并亟待解决。新常态下创新驱动必须更多依靠高质量的人力资源。湖南省技能劳动者总量严重不足,仅占城镇从业人员23.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5个百分点,高技能人才更是不足6.4%。

(四)社保改革进展与现实运行压力不匹配

湖南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但依旧存在不少问题:第一,社会保障支出总额较低,保障水平低。部分特殊困难群体救助设施严重不足,目前全省共有残疾人托养、照料机构143家,总托养能力3000人,难以满足45万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的巨大托养需求。第二,农村与城市的保障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农村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城市,部分县市区受资金限制,低保覆盖范围仅限于缺乏劳动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如湖南农村低保达到6%的全国水平,需新增近100万人,有10多亿元的资金缺口。第三,停保和弃保现象日趋严重。一方面,社保扩面征缴难度日趋增大,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费源萎缩,企业和个人停缴断保趋势有所显现。另一方面,社保制度全国流转困难、延迟退休年龄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等问题,导致民众对现行社保制度感到失望,因不信任而自动弃保现象频发。

(五)社会治理需求与社会组织发展现状不匹配

“十二五”时期,全省各级政府虽然比较重视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但从实际情况看,社会组织发展依然面临着体制、机制、经费、人力等方面的困境:第一,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对于社会组织的进入、登记、管理、评估和退出缺乏完善的机制激励和约束。第二,湖南省社会组织虽然在数量和规模上有所增长,但质量堪忧。目前在湘社会组织总数超过两万个,这些组织有的是瘫痪或半瘫痪组织,有的是官办或半官办性质,有的则是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共生和杂交。第三,从社会组织的经济条件来看,缺乏持久可靠的资金来源,有的仅有3万-5万元注册资金,缺少维持正常活动的资金。第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体意识还非常有限,大多仍停留于“自娱自乐”层次,或仅提供“俱乐部产品”,而没有发挥表达群体诉求、参与公共管理或提供公共产品等积极功能。

三、“十三五”时期湖南深化社会体制改革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湖南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体制改革面临诸多挑战,但总体而言,“十三五”时期湖南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发展机遇期。

(一)面临的四大挑战

一是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湖南经济结构调整进入攻坚阶段,产能过剩、房地产泡沫、金融风险等行业和领域带来的风险日益增大,国内外环境都呈现出不稳定性和多样性的特征。二是社会结构的多元化趋势日趋明显,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受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影响,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不断显现。三是城乡结构转化进入加速阶段,新型城镇化对于一体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是大数据时代信息传播机制多样化,即时通信工具的普遍使用使得信息传播即时化,对政府的数据获取、数据分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社会治理形成了更大的挑战。

(二)面临的四大机遇

一是国家正在实施的“一带一部”等发展战略,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转型,倒逼新兴产业发展,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开发和应用推动整个社会治理领域的变革,资本主体多元化、产品形态专业化、治理方式多样化成为推动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的新机遇。二是深化改革过程中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浮出水面,环境污染、贫富分化、食品安全、医药卫生等一系列问题成为风险释放的过程,政府应抓住机遇深化改革,积极主动作为,改变“等、靠、要”的惰性和惯性,通过制度创新解决问题和提升社会发展质量。三是新常态引领创新创业新高潮,一方面要简政放权降低创业门槛与成本,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发展带动产品服务、商业模式与管理机制的创新,加上高新区与科技园区作为集聚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的洼地效应日益凸显,创新与创业也成为社会发展领域的新引擎。四是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大力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将创造巨大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对公用服务和公共资源需求剧增,政府需要抓住机会大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人为本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和城镇功能。

四、“十三五”时期湖南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思路与对策

湖南“十三五”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为本的制度构建理念,以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主线,推进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深化社会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在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方面的发展需求。到2020年,社会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更加公平可及,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就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取得显著成效,依法治省统领社会发展。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社会公平正义和共融共生基本实现,使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全省人民。

(一)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制,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一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根据社会政策统一性原则,按照国家建立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设计,尽快实现对全省居民实施统一的社会政策、同类项目统一运行及建立一体化的筹资、运行和管理机制,将目前各项分割隔离的制度进行整合并轨,实现统一制度、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与医疗保险的整合,农村居民的社会福利与基本公共服务享受资格不以土地被征用或城镇化为前提条件。进一步研究明确社会发展战略的主要任务和战略措施,促进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均衡布局和协调发展。二是加大公共服务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与公共服务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大幅度增加公共服务投资,加快推进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财政对公共服务投入的正常增长和经费保障机制,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增长幅度,稳步提高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比例。财政新增公共服务投入主要用于农村、基层、大湘西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促进城乡、区域公共服务协调发展。向中央争取将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源零星分散、纳税环节不易掌握、征收成本高的税种列为地方税,落实省级政府的立法权、法规解释权、征收管理权。争取中央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用于弥补地方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三是深化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明确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发展中的职责和事权划分,并确保事权与财力相对等,建立健全以市(州)、县(市、区)政府为主导、统一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办法,将公共服务发展指标、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公平性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公共服务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让公共服务的提供更快捷有效。按照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分开的原则,科学划分公共服务单位类型,并实行不同的支持政策和管理运营模式。深化公共服务单位内部改革,探索建立新型的公共服务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四是加强公共服务发展宏观管理。创新社会发展宏观管理手段,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实现公共服务宏观管理目标。研究建立综合性的全省社会发展动态监测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公共服务指标、社会管理指标、民生预警指标和均衡和谐指标,推进形成从规划目标设计—运行监测和预警分析—发展水平评价的社会发展宏观调控完整体系。

(二)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就业创业新机制

一是以体制创新推动企业创新和科技创新。精简“权力清单”,为“十三五”时期湖南省创新主体搭好舞台、扫清障碍;建立“负面清单”,明确创新创业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划定红线;理清“责任清单”,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帮助建立公平竞争的创新创业环境。二是拓宽创新创业政策覆盖面。将政策扶持对象从特定群体扩大到全体社会成员,实现创业主体全覆盖;实行各类创业主体平等享受扶持政策;坚持法律“非禁即入”原则,实现创业领域全开放。三是拓展创新创业政策创新点。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创业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降低创业成本;实施园区创业企业打捆参保、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政策,降低用工成本;劳动和相关部门研究税收优惠、收费减免、金融扶持、小贷贴息等政策,加大“免费、减税、贴息”力度。

(三)全面推动养老医疗提质扩面,实现社会保障新突破

一是全面深化养老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湖南省养老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和企业养老金并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方案,实现养老保险城乡统筹。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加快提升湖南省养老服务行业质量,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评估监管机制。二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障机制。积极协调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资金筹集、保障水平、支付结算和监督管理,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标准、统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办法等“五统一”。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继续提高新农合参保率,稳步提高政府财政支出,适当提高个人支出。三是构建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机制。按照《医疗机构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2015-2020年)》,制订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和标准,推动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优化医疗资源和布局。加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继续开展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帮扶乡镇卫生院活动,启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改革试点,探索城市三级医院托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加强村医培训,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四是深化改革药品保障供应机制。“十三五”时期实现全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着手设计全省基本药物招采合一实施方案,推动招标、采购、使用、管理各环节有机统一的基本药物保障运行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健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管理机制。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四)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推进人才培养新篇章

一是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对农村、贫困和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和“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加快推进教育公平。落实学前教育入园幼儿补贴,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完善义务教育资源的合理、公平配置,完善就近免试入学机制,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提高优质高中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改革试点;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免费定向培养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计划”,努力缩小县域内校际之间的师资水平差距;深化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录取机制。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建设一批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以县为单位开展随班就读试点,开展学前、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试点,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加快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与应用,创新数字教学资源开发、应用与服务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二是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着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推进课改样板校建设,深化高校实践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探索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路子。积极支持高校积极参与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探索联合培养人才的体制机制,切实增强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快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探索鼓励学校去行政化改革,下放高校用人自主权、职称评审权,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总量平衡和事中、事后监管。

(五)全面推进文化产业改革创新,创建文化强省新格局

一是凸显文化民生。“十三五”期间实现省博物馆改扩建的竣工验收和开放,完成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湖南省文化艺术中心等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各级文化设施提质改造,提高文化设施的利用效率。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服务领域,推动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和推广“欢乐潇湘”“雅韵三湘”等高雅艺术普及计划活动、“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活动、“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活动。二是突出文化产业。全面推进国务院《关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分工任务落实,“十三五”期间试点开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认定工作并出台实施办法。把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纳入地方政府的“十三五”规划,促进转企改制的国有文化单位进入市场、焕发活力,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政府帮扶特色文化产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加强文化产品与市场的融合,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推进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的合作,支持大湘西地区特色乡村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建设。统筹推进湖南特色文化产业和文化产品与互联网的融合,实现文化和市场的快速对接。三是推进文化保护。“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全力推进永顺老司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侗族村寨、凤凰区域性防御体系等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遗产地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加强古城、古镇、古村文物的保护、研究、展示与修护;建立全省文物信息数据库,全面开展数字化记录保护工作。

(六)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引领社会发展新常态


一是坚持法治湖南的治理理念。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政府职能、权力、责任法制化,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体制改革,建立群众诉求依法有序表达的机制;以信息化为载体,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加大信访信息综合平台的应用力度,把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信访的主渠道。二是革新社会治理体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基层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和综治信息化建设,保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转,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加大网络信息管理力度,创新虚拟社会管理模式。三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完善社会组织网络社团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政府委托、公助民办、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加大社会组织人才扶持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通过加大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建设力度,提高广大公众及个人的社会参与程度。

(作者系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成员;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官方微信,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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