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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上海论坛——法学·2023”主论坛在上海大学举行

时间:2023-08-1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查建国 陈炼

中国社会科学网上海讯(记者 查建国 陈炼)7月1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共同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上海论坛——法学·2023”在上海大学举办。本届论坛的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学话语体系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秘书长、党组成员赵奇在开幕式上以视频形式致辞,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会政法学部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院长李培林,上海大学党委副书记段勇出席论坛并分别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作特邀学术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副局长、上海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赵克斌主持开幕式和特邀学术报告。

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赵奇表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创设了“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论坛”,2017年以来已举办多届,引起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法学是治国理政之学,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是新时代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的重点工作。他就如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话语支持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二是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三是善于总结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经验;四是注重学习借鉴世界一切优秀法治文明成果。

李培林认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论坛的召开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深化法学学科对于中国式现代化经验和规律的学术性研究和学理性阐释,推动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取得新的进展。上海研究院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作用,推动包括法学在内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形成。

段勇认为,法律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我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决定了需要建设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法学话语体系建设的研讨将推动对我国法治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建设,并丰富对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的认识。

张文显以“关于中国法学自主话语体系的几点认识”为题做特邀学术报告。他表示,中国法学话语体系是立足于中国法治经验和实践,由诸多关于法律、法治、法理的理论和信念所构成的理论体系、价值体系和表达体系,以特定的概念、范畴、用语集中凝练地表达了我国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新征程上的法律观、法治观、法理观。法学话语体系担负着向全世界传播法律真理、捍卫法律真理、维护法治尊严的宏大理论抱负。他从五个方面探讨了法学话语体系建设的关键问题:一是法学话语体系的主要特征。法学话语体系是政治性与学术性的有机统一,法学话语体系必须具备明确的政治立场、强大的理论力量和深远的社会影响。二是法学话语体系的基本构成和主要载体,包括法律话语体系、法治话语体系、法理话语体系三个子体系。三是中国法学话语体系的三大来源,分别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优秀法学理论。四是新时代法学话语体系的理论内核与支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法学话语体系的理论内核,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表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五是加快建构中国法学自主话语体系的重要意义。构建中国法学自主话语体系,有利于占领世界法学话语体系高地,掌握话语主动权。

吕忠梅以“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建构”为题做特邀学术报告。她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结合出发,认为环境法作为领域型学科建立自主知识体系具有迫切性,需要加强思想体系、理论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她认为,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是具有本土性、独立性和中国特色的环境法理论认知与经验体验,要立足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国情,形成中国环境法学的学术品格,应从三个方面建构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一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构建环境法哲学体系,二是以环境研究成果为基础建构环境法理论体系,三是以“中国表达”为目标建构环境法话语体系,彰显环境法治建设的“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她提出,建构中国自主环境法知识体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理性融通马克思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国外环境法学理论研究成果三种资源,坚持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

江必新以“关于构建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几点认识”为题以视频形式做特邀学术报告,从建构法治话语体系的认识论、方法论和本体论三个方面分享了有关看法。他提出,应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形态的基础之上,结合法治发展的规律,增强法治意识、法治自信、制度自信、法治能力,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特别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建设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逐步完善和发展法治理论,从而自主地将法治方式同其他治国理政的方式有机地结合,实现法治效益最大化。

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郑州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以及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等多家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

努力构建新时代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主旨报告阶段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林,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王新清教授,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教授,吉林大学副校长蔡立东教授分别就“努力构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法律学的自主知识体系”“关于构建中国自主刑诉法学知识体系的思考”“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建设的实践基础”“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学话语体系的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概念体系建构”主题作主旨报告。

李林围绕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法律学的历史范围和理论逻辑进行发言。他表示,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法律学是由目前新的历史方位和时代条件决定的,建构马克思主义政治法律学的意义在于,不仅可以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创造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提供政理支持、法理依据和学理阐释,也可以为构建中国法学“三大体系”提供全新的价值引领、理论依据、科学方法,加快形成中国法学的自主知识体系。

叶青认为,建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刑事诉讼观,推进刑事司法的现代化。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坚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坚定“四个自信”,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主要着力点。坚持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必须坚持自主化,不断强化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的主动性和话语权,增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在法学领域以及世界刑事诉讼领域内的主动性和话语权。

王新清围绕中国特色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发言。他表示,诉讼法学话语体系是诉讼活动发展形态和诉讼文化传统的综合表述。诉讼法学话语体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下诉讼实践规律的理论综合和逐渐升华。应进一步推动中国的司法实践不断向前发展,将符合司法规律的经验不断提炼出来,创造出新的概念,丰富和完善诉讼法学话语体系。

周叶中提出构建中国宪法学话语体系的内在要求。他认为,构建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目的在于,通过中国宪法学的独特话语体系证成我国政治制度构建与变迁的正当性;将中国宪法学话语体系与中国政治制度的成功实践相结合,证明中国宪法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中国宪法学话语体系的话语权,证明中国宪法制度建设经验的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中国宪法学话语体系的构建应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将马克思主义宪法观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

蔡立东提出了建构法学概念体系的逻辑线索。他表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概念体系由法律学的概念体系、法治学的概念体系、法理学的概念体系构成。应揭示中国法治现代化背后的底层逻辑及背后的道理、法理和哲理,从中提炼出逻辑自洽的标识性概念,并运用这些原创性的概念阐释中国生动的法治实践,从而把中国现象建构成一个理论事实,展示学术中的中国法治和理论中的中国法治,从而实现中国术语的“革命”和中国法学的知识化。

7月14日下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宪法学话语体系建设”“行政法学话语体系建设”“民商法学话语体系建设”“社会法学话语体系建设”“经济法学话语体系建设”“国际法和涉外法学话语体系建设”“刑法和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建设”“新兴及交叉法学话语体系建设”等分议题分别举行了四个平行分论坛。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莫纪宏,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凤章教授分别作总结致辞。

孙宪忠认为本次会议形成的四个共识。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真问题,中国问题、现实问题、重大问题,迫切需要解决。第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体系是为了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是为了解决中国当前面临的问题。第三,建立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不是为了割断历史,恰恰是为了更好地传承历史,以更适合中国当代。第四,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的建立现在看来问题不少,需要探讨的领域还有很多,需要深入研究、久久为功。

莫纪宏认为,这次论坛规模大、层次高,大咖云集,群贤毕至。发言专家都十分认真,准备充分,讨论热烈,会议质量非常高。以前法学界很少研讨中国自主法学话语体系,这次会议开了个好头,希望今后可以进一步研讨,将议题设置得更细致、更适于深入讨论。他还介绍了自己对于话语体系、中国自主法学话语体系等问题的认识。

李凤章分享了对于这次会议的两点深刻感受。一是与会专家对中国实践的强烈关注,二是专家们开放的态度、反思的力量。感谢大家对上海大学法学院的信任和支持。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议从组织到实施以及最后呈现的效果都较为成功,感谢与会专家支持,感谢主办方、协办方、会务组织者、志愿者等各方努力,期待下一次就有关问题开展更深入细致的研讨。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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