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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晶仁: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新型城镇化中的引擎作用

时间:2018-11-14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谢晶仁

民营经济是一个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正本清源、旗帜鲜明,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传递了信心。

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湖南民营经济进一步做强做优?湖南日报特约请专家学者、民营企业家建言献策。

谢晶仁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40年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民营经济在我省新型城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助推新型城镇化的新引擎。

当前,城乡利益格局和社会结构正经历深刻调整,应着力引导民营企业有序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优势和民营企业家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所强调的,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

发展民营经济对于新型城镇化建设意义重大

在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具有多重意义和作用。

有利于促进城镇人口就业。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有效激发了创业创新活力,加速了人口城镇化进程。民营经济吸纳社会就业的数量也逐步增大,已成为我省城镇就业主渠道。据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9月,我省实有个体私营经济主体309.45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48.69万户,比2016年增长10.47%;私营企业60.76万户,比2016年增长15.48%。

有利于扩大城镇消费需求。新型城镇化注重城镇人口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人的生活质量一般是通过消费需求多样化来体现的。从需求角度来看,民营经济在促进我省就业人数增加的同时也使这部分人的收入逐步提高,从而使城镇人口的消费能力、消费需求逐步增强;从供给角度来看,民营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我省城镇商品、服务种类,刺激了城镇人口消费需求和消费水平的提升。

有利于实现城乡一体化。民营经济是民生经济,是联结工农、城乡的纽带,发展民营经济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途径。多元经营、城乡兼顾的龙头型民营企业担当就近、就地城镇化的市场驱动主体,能够实现产业兴、人口聚、小城镇成型的良性互动,从而形成农民、企业和地方政府多赢局面。

推进新型城镇化应重视为民营经济排忧解难

对于民营企业在参与城镇化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予以妥善解决。

人口城镇化进程有待加快。人口城镇化进度明显不及土地城镇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以省会长沙为例,2007年至2016年,长沙城镇建成区面积从148平方公里扩至374.64平方公里,增长率为153%;城镇人口则从383.69万人增加到580.97万人,增长率为51.4%。

对民间资本的认识有待提升。城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金。城镇化不可能全部由公共财政负担,即便有可能,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浪费,包括重复建设和投资过剩等。而对于民间资本,不少地方过度担心其逐利性,加之缺乏相关规章制度,于是将其排斥在城镇化建设之外。

城镇公共基础服务有待加强。我省当前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期,城镇人口的增加对于公共基础服务提出了新要求。每万城市人口拥有的公共交通运营车数量、每千人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单位人口拥有的图书馆藏量等公共基础服务均难以满足需求。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亲属虽然生活在城市,但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难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城镇化建设活力有待增强。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一些民营企业存在落后、保守等思维定势,不利于城镇化水平、质量提升,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更好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民营经济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人力、生产、消费、资本和技术的主要载体,只有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充分发挥其引擎作用,才能更好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支持民营企业广泛吸纳城镇人口就业。鼓励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并成为城镇人口,支持民营企业在吸纳就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集中、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和服务业发展,以此提升区域整体就业量。同时,应帮助民营企业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改善外来员工就业环境,形成吸引人才、汇聚人才的“洼地”。

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规模。在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领域继续推出一批重大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和支持具有资本、技术、管理和体制优势的民营资本投资城镇基础设施;引导民间资本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推进民营企业同等享受各种要素资源,激活民间资本参与民生领域的城镇化建设。

加快城镇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按照“资源共享、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服务优质”的基本原则,多举措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要引入民营企业或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问题;要推进公共服务向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使民企的外来人员同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要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让民营企业留得住、发展得好。

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能否把民营企业引导到城镇化建设中来,主要在于能否保护其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探索减轻民营企业负担、防止民营企业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积极性;要拓宽维权案件处理渠道,创新法律服务机制,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省社科院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湖南日报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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