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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峰:小区围墙到底该不该拆

时间:2016-05-04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梁志峰

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如此重要的一个文件,全面的解读显然是必要的,但没想到的是,其中“不再建设封闭型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的提法,即刻激起了“千层浪”,引发社会各界热议。“治安谁负责?”“以后小区楼下不断有车辆路过,大家是不是也别睡觉啦,可以起来嗨!”“公摊面积30%已经哭晕在小区的路上。”……这些评论纷纷上了头条,还有网友笑问:“那以后是不是能去富人区别墅区摆烧烤摊儿了?”住建部马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政策进行官方解读,一批专家亦被发动起来,正确解读政策和引导公众,予以熄火。

这到底怎么了?小区围墙到底该不该拆?该怎么拆?这要从围墙的本质说起。

人类最早的围墙,毫无例外地是来自于安全的需要。无论是原始社会人类为了抵御猛兽的攻击,还是后来出现的欧洲城堡和中国长城,都是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因此,从围墙的起源看,围墙就是一种封闭社会的公共服务产品。在现代社会这样说,可能还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解,因为在一个有政府的社会里,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是面向所有公众的,而围墙提供的公共服务仅仅局限于围墙内部的、封闭的人群,而不是全社会,也就是说,围墙提供的公共服务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是同一性质的。为了区别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我们可以更明确地定义,围墙是一种封闭社会的“集体服务产品”。

在有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情况下,这种集体服务产品为什么还会存在呢?很显然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只是基本的公共服务,而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无论是在项目数量上,还是在服务品质上都会有更多更个性化的要求。政府满足不了公众的需求,必然导致那些具有相同或相类似需求、具有同等能力的公众汇聚到一起,共同想办法来提供这些要求更高个性化更强的公共服务;当这种需求达到一定规模而具有规模经济时,市场就会替代政府来提供这些公共服务。而这些公共服务具有外部性的时候,为了给出其明确的边界,防止公共服务外溢给这些付费购买的少数者增加更多的成本,现代社会的围墙就有非常必要的存在价值,这些公共服务也就演变为一种“集体服务”。比如说,在现代城市里,不同档次的住宅小区,居住的是不同层次的家庭,很少有富豪住在低档小区,更不可能有穷人住进别墅豪宅小区。我们经常在城市里看到,与别墅豪宅小区隔路相立的是拆迁农民安置小区,别墅豪宅小区高矗的围墙、严厉的保安,与安置小区敞开的空间、杂乱的景象形成鲜明的对比。因此,当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的时候,社区围墙以一种“集体服务”的形式就必然存在。

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地看到,“围墙”这种集体服务产品具有几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强弱效应。围墙是由强势集体建立的,而且越是强势集体,对围墙的需求就越强烈;反之亦然。表现在,越是强势集体,就越是深宅大院,高墙矗立,门卫森严;而弱势集体的居住地,往往没有围墙,进出自由。二是规模效应。越是强势集体,围墙所围住的封闭区域往往就越大,围墙就越长。三是落差效应。强弱集体落差越大,强势集体的围墙就越高越坚固,防范程度也就越高。四是基位效应。所谓基位,就是指政府给全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如果公共服务水平较高,实际上会使强弱集体落差缩小,强势集体对围墙的需求动能就会减弱,围墙就会减少。也就是说,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与围墙的数量成反比例关系。这一点也很容易观察到,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公共服务水平高,住宅小区基本上都是开放的,围墙很少;而在发展中国家,公共服务欠缺,围墙四处可见,开放的住宅小区基本上都是贫困区或者农村。围墙的这些特征,即使放大到国家之间来看,也是成立的。比如欧洲大陆之间各国国境基本上是开放的,而欧洲与非洲之间的国境管理是非常严格的;美加之间的国境管理是宽松的,而美墨之间的国境管理是非常严格的,甚至还有实体的围墙。围墙的这些特征甚至对于无形的“围墙”也是适应的。如,发达国家之间的签证就较容易,而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签证就卡得很严;反之,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签证相对就放得较松,这就是典型的、不对称的“强弱效应”。

基于围墙的四大特征,我们可以得出,小区围墙该不该拆、能不能拆,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社会阶层的分化程度和贫富差距的大小。社区围墙实质上就是社会阶层的分隔带。如果一个社会呈现阶层融合、贫富差距缩小的趋势,拆除社区围墙也许可能;如果一个社会的阶层在不断分化,基尼系数处于警戒线之上,拆除社区围墙只可能引起更多的阶层冲突。那种“以后是不是可以去富人区别墅区摆烧烤摊儿了”的发问,只不过是平静湖面的微澜而已。二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数量与品质。如果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让富人们也觉得满意,那他们对围墙的需求必然减少;反之,如果不仅富人们不满意,中等收入者也不满意,那中等收入者也会寻求走入相适应的围墙之内。譬如社会治安没有保障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装上防盗门窗,来寻求一种无奈的安全自保。前些年一些城市的管理者为了城市的美观,花费了很大的力气去拆除这些防盗窗,结果是过不了几天,家家户户又重新装起来了。


因此,拆掉小区围墙的根本之策是缩小贫富差距,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但这是长久之策,非一日之功。在城市交通日益堵塞、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宜居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做一些折中的处理是很有必要的。比如,政府带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封闭小区率先拆掉围墙,将其中的道路与绿化、公共活动空间向社会开放;从疏通城市交通着手,将影响城市交通的、封闭的特大社区改为几个封闭的小社区,释放出部分道路为公共道路,增加城市毛细血管的密度,从而舒缓城市交通拥堵的压力;探索政府给予适应补偿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一些社区开放停车场、休闲运动场所,以及交通高峰期开放社区内道路;等等。更重要的是,在今后的城市规划中,少一点权威的指挥棒,少一点变味的铜臭气,少一点随便的立异心,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遵循规律,更加注重倾听民意。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 ,2016年05月3日;作者系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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