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民生指数研究”课题组2015年开展的民生问题入户调查发现,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背景下,居民收入水平总体保持稳定,但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下降风险增加,居民收入差距有所扩大。行业状况、就业性质和劳动力的人力资源条件等成为影响居民收入能力的主要因素。实现协调发展、共享发展,需要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能力。一方面,要将发展产业、创造就业作为改革发展的重要出发点,积极采取措施增加就业机会。另一方面,要着眼于提高人力资源水平,扩大公共投资,采取措施提高低收入人群的适应能力,帮助其积极、主动适应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就业格局变化。此外,还要有针对性地改善民生,增强保障政策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能力。
■冯明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民生指数研究”课题组2015年在安徽、河北、浙江、陕西、广东、四川、黑龙江、江苏等8省开展了民生问题入户调查,共获得12714名18—75周岁受访者的有效调查问卷。本次调查发现,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总体保持稳定,但收入分化态势加剧。不同行业发展呈现差异,主要依靠体力劳动获取收入的低收入人群在经济下行中所受冲击较大,收入下降的面在扩大,收入差距问题仍然突出。在当前市场条件下和经济提质增效的进程中,行业发展状况、就业性质和劳动力的人力资源条件成为影响收入能力的主要因素。改善低收入人群的人力资源积累、提高其收入能力,既是实现共享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发展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居民收入分配总体保持稳定,但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下降风险扩大
(一)受访者收入总体较上年有所增加
随着经济增长从高速转入中高速,居民收入总体平稳,受访者收入总体较上年有所增加。调查对象2015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为21044.6元,与2014年的调查数据相比增长了7.1%。从调查样本的地域来看,2015年城市调查对象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26121.5元,农村调查对象为16685.1元,城乡接合部调查对象为20847.7元。
由于此项调查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8月,所得到的2015年收入数据是调查对象根据当月情况对全年收入的推算,与下半年的实际情况或有出入。但外出务工流动人口聚集的城乡接合部调查对象的平均收入较2014年下降了1.8%,反映出经济下行对流动人口就业和收入的影响已经显现出来。
(二)逾两成受访者收入下降
在收入波动情况方面,调查显示居民收入总体稳定,76.5%的受访者自2014年以来收入有所增加或没有变化。但是与前两年相比,收入下降的面在扩大。23.5%的受访者认为2014年以来个人收入有所下降。在家庭收入方面,2015年有27.7%的受访者认为家庭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与2014年的20.8%和2013年的10.2%相比,比重明显上升。而认为家庭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受访者所占比重,在近三年的调查中逐年下降,从2013年的36.2%减少到2014年的26.9%,到2015年进一步下降到22.4%。
从收入波动的群体性特征来看,不同人群的收入分化表现出更加明显的结构性特点,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能力最脆弱,收入下降的风险最大。家庭总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家庭中,收入下降的比例超过三成。其中,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受访者,认为自2014年以来收入下降的比例达到31.4%,比2014年的调查上升了3.3个百分点;家庭年收入在1万—3万元和3万—5万元的受访者,收入下降的比例分别达到33.6%和30.2%,较2014年的调查分别高出6.9和7.9个百分点。
从职业来看,从事农业生产的受访者家庭收入下降范围扩大,比例达到37.0%,比非农就业受访者家庭高出12.7个百分点,比上年增加10个百分点;家庭收入增加的比例只有16.7%,比非农就业受访者家庭低7.2个百分点,比上年下降6.9个百分点。特别是安徽和河北专业务农受访者家庭收入下降的比例,比上年分别高出16.8和14.2个百分点。
(三)收入差距有所扩大
调查发现,2015年居民收入差距略有扩大,基尼系数从2014年的0.475上升到2015年的0.479。其中,城市内部的基尼系数从2014年调查的0.504上升到2015年的0.510,农村内部的基尼系数从0.457上升到0.469,而城乡接合部的基尼系数则从0.448下降到0.439,略有改善。
从受访者对收入差距的主观认知来看,41.6%的受访者认为目前的收入差距大,仅有15.8%的受访者认为收入差距小;而认为收入差距在扩大的受访者比重也达到了36.0%,仅有11.5%的受访者认为收入差距在缩小。城乡居民对收入差距的感知分布情况与收入差距的实际变化情况基本一致。
行业状况、就业性质和劳动力的人力资源条件成为影响收入能力的主要因素
当前,在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变革中,一些行业面临的下行压力较大,尤其是传统一、二产业面临严峻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任务,去库存、去产能的压力上升,从业人口也需要转移就业。行业效益下滑、产品价格支持政策调整等多重风险集中出现,都影响到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和收入波动,尤其是行业的市场状况和就业的正规性,对收入的影响明显。而能否在行业格局、就业机会发生变化时迅速地作出调整、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则取决于劳动力素质,因而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职业技能、年龄等人力资源条件成为影响收入能力的主要因素。
(一)传统一、二产业从业者收入下降最为普遍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时,传统一、二产业的中低端行业景气状况较低迷,而这些行业大量使用初级劳动力,其用工量减少,导致这些行业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下降面扩大。在工作量减少的受访者中,72.4%的人收入出现下降。
调查显示,在采矿业和建筑业,感觉收入减少的受访者分别达到43.5%和41.2%,感觉收入增加的比重仅分别为10.9%和13.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制造业、农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也有超过20%的受访者感觉收入减少。而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行业,感觉收入增加的受访者达到41.7%,感觉收入减少的比重为11.7%;在教育业,感觉收入增加的受访者达到41.6%,感觉收入减少的比重仅为6.7%。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能力更为脆弱
从就业性质来看,有劳动合同的稳定就业者收入更容易增加,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下降的比重更大。尽管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参加社会保障有明确要求,但并非所有的就业行为都被纳入到劳动合同法的规范约束中,灵活就业仍然广泛存在。本次调查对象中农业转移人口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达到41.7%,本地户籍劳动人口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也达到了33.9%。调查发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受访者中,有17.0%认为自2014年以来收入增加,比有正式劳动合同的正式工和有正式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分别低10.3和7.5个百分点;有26.2%认为自2014年以来收入减少,比有正式劳动合同的正式工和有正式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分别高出14.8和14.1个百分点。而从收入水平来看,不适用劳动合同(非雇佣劳动者,包括农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正式工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公务员等)的受访者月收入均值分别为1622.8元、2524.8元、2610.8元、3449.1元、3504.7元、4958.5元,这显示劳动合同的签订状况与收入水平密切相关。
从“是否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来看,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受访者,月收入均值为3247.5元;而没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受访者,月收入均值仅为2151.0元。
(三)农业转移人口的工作量和收入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农业转移人口的工作具有不稳定性,所就业的行业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受到的冲击更大,且由于人力资源积累不足、适应市场变化的调整能力不足,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其工作量和收入下降的幅度较大。调查显示,2015年农业转移人口工作量下降的比例达到20.5%,比上年调查高出5.9个百分点,比本地户籍受访者工作量下降的比例高出6.1个百分点。受发达地区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等因素影响,跨省流动者出现工作量减少的比例较上年调查增加11.2个百分点。农业转移人口家庭收入下降的比例达到30.8%,高于上年调查结果8.5个百分点,比本地户籍受访者家庭收入下降的比例高出3.3个百分点。
(四)受教育程度和专业技能对收入影响显著
调查发现,受教育程度越高,收入水平越高、上涨的面也越大。如果将受教育水平从没上过学、小学、初中、高中(技校)、大专(高职)、本科一直到研究生(及以上)分成7个等级,那么,受教育程度每提高一个等级,月收入平均增加543元。没上过学、小学、初中、高中(技校)、大专(高职)、本科、研究生(及以上)的受访者中,认为收入自2014年以来减少的受访者比重分别为25.3%、25.4%、25.2%、18.2%、11.1%、8.7%、3.5%,而认为收入增加的受访者比重则分别为11.4%、12.4%、15.3%、20.1%、27.9%、32.9%、36.5%。
专业技能对收入水平也有明显影响。具有专业技能且具备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专业技能但不具备职业资格证书和不具有专业技能的受访者中,认为收入增加的受访者比重分别为27.6%、19.97%和15%,而认为收入减少的受访者比重则分别为14.29%、21.12%和23.53%。
提高低收入人群增收能力以应对新形势下收入分化问题
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发展差异明显。实现协调发展、共享发展,既需要积极采取措施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能力,也需要着眼于人的发展、有针对性地改善民生、增强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能力。
第一,要着力增加就业机会。与收入下降相伴随的往往是工作量减少。尽管我国已经在总体上迈过刘易斯拐点、劳动力的供给出现结构性变化,但我国劳动力、尤其是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的总量仍然较大。要将就业作为改善民生之本,将发展产业、创造就业作为改革发展的重要出发点。在简政放权、创新创业等方面加大力度,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为传统行业、过剩产能、低效部门中的低收入人口转移就业创造条件,使我国在去库存、去产能的过程中保持就业和居民收入的稳定。
第二,要着眼于提高人力资源水平,扩大公共投资。收入能力与产业结构、劳动力素质密切相关,要采取措施提高低收入人群的适应能力,帮助其积极、主动适应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就业格局变化。要围绕经济迈向中高端,培养与技术创新、产业升级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力。将低收入人群的人力资源积累和开发作为重点,为其转换行业、进入新的就业通道提供条件。
从长远看,要围绕防止贫困代际传递、从根本上消除贫困,提高农村儿童和贫困家庭子女的人力资源积累能力。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继续迈向中高端,人力资源条件、尤其是教育背景和知识水平对收入的影响会越来越突出。要防止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儿童输在起跑线上,需要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向学前和高中延伸、加大职业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力度、改善高等教育招生制度的公平性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和低收入人群倾斜,采取积极措施、扩大公共投资,帮助实现起点公平。
第三,要增强城乡医疗、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程度。疾病不仅影响人的劳动能力,也带来医疗费用支出,成为影响低收入人群的最大问题之一。要瞄准低收入人群最常去的基层诊疗机构、最常见的大病和慢性病,有针对性地降低门槛、提高保障政策对低收入人群的可及性,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和保障力度,完善低收入人群在参保、领取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力争实现应保尽保。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16年8月11日;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