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智库新闻

教育部要求高校实行成果转化公示制度

时间:2016-11-18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11月17日讯 记者张维 教育部办公厅今日就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发布通知,明确教育部直属高校要在2016年12月底前,其他高校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涉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项制度、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形成良好的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

《行动计划》要求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流程,开列权力清单,明确议事规则;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的政策措施。实行成果转化公示制度。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公示制度及异议处理办法,公示内容包括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项制度、工作流程、重要人事岗位设置以及领导干部取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等情况。

《行动计划》提出,制定科技人员在岗兼职、离岗创业和返岗任职的制度,完善鼓励科技人员与企业工程人员双向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新聘工程类教师必要条件的试点工作。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保障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方的权益。对完成“四技”合同项目科研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参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


根据《行动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汇总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报告内容,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机制,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纳入高校考核评价体系,分类指导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来源: 法制网,2016年11月17日)

(编辑:内容管理员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