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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凡: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

时间:2021-12-27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云凡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这是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我省家庭教育法治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以各类家长学校为主体的指导服务阵地建设趋于成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亟须通过充实服务内容、扩大覆盖面和提升专业化水平来增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服务效能。

全面发展,充实服务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是能动的、全面的人,而不是僵化的、‘单向度’的人。”这一科学论断彰显了人的全面性和发展性特征,是充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服务内容的根本遵循。

注重全面性。应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摆脱“重智轻德、重知轻能”的片面家庭教育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主要价值内涵,通过提升未成年人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引导、培育未成年人正确的行为习惯,实现教育目标。

注重发展性。在“双减”政策背景下,应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更为关注未成年人发展能力培养,引领其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教育其遵从“干中学,学中干”成长路径,提升学习内生动力,让未成年人拥有容错纠错的发展空间。

覆盖城乡,扩大服务范围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应秉承“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实现区域、群体和成长全覆盖。

实现区域全覆盖。推动达到一定规模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指导规模较小的学校通过校联体形式建立家长学校;依托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文明实践所站、妇女儿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少数民族和边远山区倾斜;通过与家校共育网等平台合作,建立网络家长学校,推动省级教育资源与市县融通共享;将家庭教育纳入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帮扶内容,促进区域和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实现群体全覆盖。提升家长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推动形成“好父母是学出来”的共识;从“法、理、情”等方面督促长期在外务工家长切实履行法定教育责任;依法处理拒绝、怠于履责以及履责不当的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责令有严重不良行为、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实现成长全覆盖。提供覆盖婴幼儿、儿童、青少年各阶段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充分发挥父母教育子女的作用,引导其他家庭成员发挥协助和配合作用;利用婚姻登记、出生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医疗保健、幼儿园、学校、社区等机构提供全方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协同推进,提升专业水平

协同推进家庭教育专业化建设,是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的应有之义。

协同推进指导机构建设。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运营;引导企事业单位利用办公场地、专业力量等资源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指导性服务目录,厘清不同层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功能,发挥其指导、培训、支持、督导以及产品开发等作用。

协同推进队伍建设。应明确家庭教育专业人才认证条件,界定专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范围,设立分层分类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训体系,建立湖南家庭教育工作专业人才信息库;推动实施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家庭教育素养提升、乡村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湖南家庭教育专业人才领军人物培育等计划;广泛吸纳教师、专业社工、医生等组成专业志愿者服务队伍;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基金会和社会组织成立家庭教育专业人才支持、关爱和奖励基金,逐步建立对为家庭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个人的表彰和奖励机制。

协同推进支持平台建设。鼓励师范院校等开设家庭教育专业课程,推动家庭教育学位与学科建设,深入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鼓励出版机构出版家庭教育精品教材与专著;推动各市州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协会,积极发挥其对家庭教育行业的支持、引导和监督作用;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广泛宣传家庭教育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打造湖南家庭教育品牌。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湖南省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湖南省妇女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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