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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明芳:全面推进湖南高新区科技自立自强

时间:2023-02-03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毛明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前沿阵地,也是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型产业集群的重要载体。据《湖南省高新区创新发展绩效评价研究报告2022》(以下简称《研究报告》)统计结果,2022年我省46家参评高新区已占全省产业园区33.09%的数量,完成了全省园区43.77%的技工贸总收入、40.38%的园区生产总值、46.59%的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41.06%的上缴税金。

  当前,我省各级高新区应进一步围绕确定的主导特色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开展创新型产业集群补链强链行动,打造“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企业产业培育”全创新链条,以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助力国家科技自立自强。

  强化基础研究

  提升高新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近年来,我省以科技创新支撑高新区主导特色产业建设成效显著,但依然存在基础研究支撑不牢、工业“五基”(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及装备、工业基础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短板突出等问题。中国科学院发布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2》显示,代表我省基础研究水平的知识创造能力排名全国第12位,落后于我省区域创新能力全国第8位的综合排名。为此,须强化我省基础研究,提升高新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围绕高新区主导特色产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可借鉴湖北武汉东湖高新区光电产业、安徽合肥高新区量子信息产业等发展经验,围绕我省“3+3+2”产业集群建设目标,补齐高新区主导特色产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短板,产生更多“0到1”“1到N”科研成果,以重大原始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迭代发展。

  探索建立基础研究先行示范区或先行示范产业。借鉴上海、西安等地经验,探索“松绑放权”的基础研究管理制度。以我省高新区主导特色产业为试点对象,设立基础研究先行示范区或先行示范产业,以五年作为一个资助周期,赋予其充分自主权,允许自由选题、自行组织科研、自主使用经费,激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

  创新基础研究“政产学研金”深度合作机制。总结我省科技重大专项攻关运营和管理经验,在高新区主导特色产业领域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政产学研金”深度合作机制;借鉴江西组建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模式,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大院大所大校大企的战略合作,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高端材料、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组建新型基础研究机构,突破前沿科学难题和产业共性技术。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破解高新区产业发展“卡脖子”难题

  近年来,我省高新区将破解主导特色产业“卡脖子”技术难题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中之重,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部分主导特色产业核心技术仍然“缺芯少魂”,工业“五基”领域“卡脖子”技术难题依然存在,核心芯片、高档数控机床、密封件和轴承、高端液压件、关键原材料等仍然严重依赖进口。

  围绕高新区主导特色产业推进技术攻关。重点围绕高新区“两主一特”或“一主一特”主导特色产业,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破解产业“卡脖子”技术难题。比如工程机械产业应以提升高精密液压传动技术和配套产品稳定性、可靠性为目标,持续组织联合攻关;电子信息产业应以研发高性能通用微处理器及应用技术、深化“两芯一生态”为核心,大幅提升自主可控能力。

  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攻坚新型举国体制的湖南模式。围绕高新区发展重大科技需求,整合优化科技、发改、工信、教育等部门的科技项目和资源,形成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强大合力。参照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运营模式,组建园区主导特色产业投资基金,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

  试点“揭榜挂帅”“经费包干”等技术攻关新做法。张榜公布我省高新区主导特色产业需要的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吸引有研究基础、组织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揭榜挂帅”,汇聚一批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和家国情怀的科技创新人才。对科研经费实行包干制,实现技术目标之后,经费自由支配,并辅以“军令状”“里程碑式考核”等项目管理新方法。

  加快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提升高新区产业竞争力

  高新区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首选地,同样是创新的孵化器。根据《研究报告》统计,2021年湖南高新区技术合同交易额376.96亿元,同比增长49.85%;当年全省新增6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均落户于高新区。但我省院校科技成果就近落地园区的转化率仍然较低,部分我省急需的科技成果被深圳、上海、重庆等地引进转化,出现“墙内开花墙外香”情况。为此,需要从以下方面谋求改革突破。

  试点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制度改革。把握国家开展改革试点契机,参考深圳立法模式,出台政策明确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70%以上归属成果完成人(团队),可先在特定园区、大学和科研院所开展试点;推广湖南大学模式,推动我省大学、科研机构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与职称评定直接挂钩。

  加强科技成果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借鉴上海徐汇区科技成果转化发展中心模式,联合投资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科技数据中心、科研评价机构和产业园运营方,建设一批民营非企业“区域型TTO”(技术转移办公室)平台,通过强化成果入驻、转化评价、运营策划、产业落地等工作环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先行试验区。借鉴西安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广州“五山—石牌”高校群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特区等经验,将岳麓山大学科技城打造为全省科技成果“第一转化地”、创新企业“最佳孵化器”;整合行业资源,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平台,探索建设应用性基础研究成果的长周期转化机制。

  推动科技型企业增量提质

  引领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

  根据《研究报告》统计,2021年湖南高新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439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424家,同比分别增长20.32%、47.12%;全省75%的科创板上市企业落户高新区。但我省依然存在科技型企业规模偏小、科技领军企业不多等问题。为此,应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科技型企业增量提质。

  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借鉴浙江科技型企业培育经验,构建并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建设由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等组成的科技型企业梯队。

  打造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支持三一重工、中联重科、中车株机等科技领军企业围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设创新联合体,共建联合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共同参与重大科技项目,以高水平科技成果抢占全球创新价值链高端,赋能高新区主导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科技领军企业引领创新型产业集群。围绕科技领军企业引进培育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不断壮大主导特色产业,培育新兴未来产业,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创新型集群建设,培育高新区创新发展新动能。

  【作者系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科技与生态文明教研部主任、教授,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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