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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日辉:加快数实深度融合 务实打造“湖南样本”

时间:2023-02-13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阳日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是经济发展新趋势,促进两者深度融合,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水平、增强实体经济综合竞争力,是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竞争新优势、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选择。制定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政策,既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又要推动相关各方形成合力,解决融合不全、融合不深、融合意愿低、融合难度大等问题。

  深刻认识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内涵

  深刻认识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需要从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和趋势角度进行理解。从技术-经济范式视角来看,数字经济创造的价值,除了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产业化的价值,更大的价值产生于数据要素与传统要素相互作用、新业态新模式、产业数字化之中。数字经济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与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党中央强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并不是要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实体经济,而是要发展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后生产率大幅提升的新实体经济。

  从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实践来看,融合发展是市场主体利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寻求新的发展动力、发展空间和打造新的竞争优势的过程。数字技术打破了工业经济三次产业的严格划分,融合发展成为数字经济重要特征和发展趋势,产品融合、技术融合、产业融合、商产融合、产销融合等现象越来越普遍,一二三产业融合、产业上下游融合、线上线下融合、文化和旅游融合、科技-产业-金融协同发展等模式也不断推陈出新。在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的全方位、全链条改造中,生产制造和农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是重头。以产业互联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才能实质性提升实体经济的质量、效率和可持续性。

  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需要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双轮驱动,以推进实体经济业务逻辑重构、组织形态变革、价值模式创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延伸拓展,驱动实体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和生产方式变革。其中,数据要素是融合剂,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是融合的着力点,平台化的新型实体企业及平台生态是融合的主要载体,新型实体经济是融合的结果。

  理性分析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成效与问题

  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当前我国网民数量、数据资源、数字化应用场景全球领先,市场潜力巨大,数字化变革的创新溢出扩散效应逐步得到发挥。比如,截至2022年6月,我国具有一定区域和行业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超过150家,石化、钢铁、建材等行业已拥有一批制造能力和智能化水平领先全球的企业。通过智能化改造,110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生产效率平均提升32%,资源综合利用率平均提升22%,运营成本平均下降19%。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专注于通过数据中台搭建实现平台化发展,通过场景应用创新、供应链数字化和供需实时精准匹配,逐步推动数字技术从单点应用到全方位、全链条改造,推动设计、生产、流通、消费融合发展,促进生产函数发生快速变化,通过融合创新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快捷流动、各类市场主体加速融合,大大拓展了实体经济发展新空间,赋予了实体经济新的内涵,使实体经济得以实现改造与扩容相统一。近年来涌现的一批兼具实体性、科技性、生态普惠性和网络外部性四重属性的“新型实体企业”,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新型企业形态。数字技术推进人机协同、产业跨界协同、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融合,正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众多 “新型实体企业”将打造出在资源配置、供求调节、生产组织、企业协同、商业运营等方面不断优化变革的“新型实体经济”。

  当前,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仍存在不少难点、痛点和堵点,面临不平衡、不充分、不深入等问题。数实融合呈现“三二一”产业逆向渗透态势,一二产业数字化转型显著落后。比如2020年,我国服务业、工业、农业数字经济渗透率之比约为4∶2∶1。除了产业层面的数字化覆盖不平衡外,同一产业的各行业之间、同一行业的各地区之间数字化覆盖程度也有明显差异。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程度不够,不利于我国实体经济全面数字化升级,限制了伴随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经济发展催生出来的各类溢出效应的充分释放。

  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五个方面。一是传统企业对数实融合的认识亟待深化,数字技术未能深度渗透到产品制造各主要环节;二是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核心工业软件等核心技术掌握得不够且使用成本高,传统中小微企业难以承受数字化转型成本;三是数据开放、共享、交易等流通方面的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还存在诸多不适应、不配套之处,数据要素价值没得到充分发挥;四是许多传统行业具有十分复杂的上下游供应链结构,平台企业与传统企业的合作模式还不够成熟;五是既懂技术又懂业务的跨界人才缺乏,技术人才对传统产业的运作流程和关键环节理解不透彻,熟悉传统产品研发和运营的人才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掌握不够。

  从并跑者到领跑者:打造数实融合“湖南样本”

  数字经济是全球产业竞争的制高点,也是我国各省市抢抓的新赛道。各省市都有机会在这个新赛道上从跟随者或并跑者跃升为领跑者,打造数字经济新样本、数实融合新模式。近年来,湖南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不断优化促进数实融合发展的政策环境,数字技术在三次产业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巩固,初步形成了数字产业集群格局,在全国属于数字经济领域的并跑者。建议未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推动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打造新型实体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湖南样本”。

  第一,强化顶层设计,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湖南已累计出台30多个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数字经济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基本成型。建议在此基础上,研制《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数字化转型标准化路线图,加强对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和数字基础设施的规划与投资,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强化对实体经济各行业基础数据的处理与存储,促使数字技术深度渗透到产品制造各主要环节,发挥数字技术对初创企业的助推作用。

  第二,完善数字经济对实体经济的赋能机制。建议加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打造智能制造协同平台,推动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区块链等共性技术在生产过程、质量追溯、维护检修等领域的应用,完善产业链数字化体系;运用奖补资金等财政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提高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动力和积极性,鼓励头部企业采用一对一或一对多模式进行个性化帮扶;建立数实融合测算指标和监测体系,探索统一的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统计核算指标;制定一批数据要素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完善企业间数据共享机制,加快建设湖南大数据交易所,健全以数据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体系。

  第三,强化示范带动,提升创新集聚效应和协同效应。建议加大力度培育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双跨”平台、“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数字乡村试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应用示范场景等,发挥好试点示范对全省的示范带动作用;构建平台型技术创新生态,培育一批生态型企业,形成以大型数字平台、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等为核心的“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数实融合生态;加快创建国家“两区一城”(即国家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中国软件名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第四,构建数字经济与农业深度融合的新格局。湖南是农业大省,应从农业育种、生产、加工、流通及贸易、防灾减灾等环节构想数字经济与农业深度融合的格局,全面推进“产村人”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文化融合。从现实路径看,建议加大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运用,建立区域性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平台,通过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打通生产、流通和销售,进一步开拓文创农业、共享农业、农旅融合等新形态,实现农业与其他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的互融互通。

  第五,探索建立融合创新的利益分配机制。融合式发展需要将各主体各要素有机结合起来,核心是利益融合,相关主体必须能共享利益。建议省级有关部门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探索建立融合发展的激励相容机制,发挥数字经济的融合效应,解决企业间、行业间、地区间存在的差距,解决企业“不想转”“不敢转”“不会转”等问题;各级政府应积极探索打造各类融合发展的经济共同体,在数实融合带来的产业链价值重构中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着力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的重大利益分配问题,推动融合发展持续创新。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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