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的新经济形态。数据作为数字经济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日益成为除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外最广泛使用的新型生产要素,推动数字经济迅猛发展,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我国对安全有效利用数据资源、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作出一系列顶层设计。202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这些重要论述和部署要求,为加快释放数据资源价值、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指明了方向。应从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优化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机制、加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等方面精准发力,进一步开发利用数据资源,解决数字鸿沟、数据安全、数据跨境流动壁垒等问题,充分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健全数据基础制度。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是推动数据要素资源合法合规利用和市场化流通交易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前提是依法规范数据确权,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积极探索数据登记、技术赋能数据权益保障等破解数据确权难题,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设计的产权运行机制,形成有利于数据产权明晰、安全保护、合规流通、有效利用的制度环境。探索数据资产定价机制。建构多层次数据流通交易体系,降低流通交易成本,提高流通交易效率。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释放数据要素的创新活力。
优化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保障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的基座,也是保障各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数据生产要素和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优化算力资源,提升数据处理传输效率、因地制宜发挥区域优势,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提升国家数字经济竞争力等,均需要科学合理优化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应全国一盘棋加快一体化算力网等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提升数据基础设施效能。打破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优化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布局。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打造智能算力、通用算法和开发平台一体化的新型智能基础设施,提升数字基础设施规模与能级。
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根基和动力源泉,对推动数字技术迭代创新、促进数实深度融合、孕育催生新产业新业态等具有重要意义。应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提高数字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相互匹配融合能力,让数字技术应用从辅助环节向核心环节拓展,实现数字技术与数据资源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赋能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发展壮大数字经济。加强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开发和培育,扎实推广互联网远程办公、医疗等线上服务,大力培育发展共享经济等数字经济新业态。
培育壮大数据产业。数据产业作为新兴产业,是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领域。数据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有机结合,发挥乘数效应,能够大幅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可以考虑以下路径:合法合规、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数据资源,提升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能力和水平;改革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制度规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合规采集数据、交易数据、使用数据;大力发展数据服务业,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数据标注、清洗、脱敏、脱密等服务;优化发展环境,鼓励探索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开发利用路径,丰富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构建统一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推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提升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水平。
完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的价值在于使用和流通。我国已有多个省市成立了专门的数据交易机构。促进数据要素合法依规自由流通、高效利用,离不开全国性数据交易机构和若干区域性数据交易机构。探索数据资产定价机制,并形成与数据要素价值相匹配的数据资源定价标准。构建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交易规则与制度体系,建立规范的数据交易所,培育合规的数据交易主体。建立健全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化运营体系,形成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在确保数据安全、保障隐私前提下,以需求为导向,通过数据开放、特许开发、授权应用等方式,推动数据资源价值实现。
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数据安全是数据要素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石,也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全过程,守住安全底线,明确监管红线,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司法,把必须管住的坚决管到位”。以数据安全为底线,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强化分行业监管和跨行业协同监管,加强数据采集、储存、流通、使用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压实企业数据安全责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数据安全“可知、可视、可管、可控、可溯”。进一步完善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个人身份认证信息、网络金融服务身份认证信息等数据的刑法保护,保护数据隐私和打击数字犯罪。不断提高数据安全监管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数据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和治理监管水平。
深化数字治理国际合作。数字化时代,积极参与数字治理国际合作,贡献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有利于维护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安全和利益,提升数字经济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快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数字治理秩序。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加速创新和应用,超越地缘空间形成的数字全球化,在给予人类数字福利的同时,也带来数字主权、数字安全、数字壁垒等诸多挑战,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合作、同心共同应对。全球数字治理是全球治理在数字领域的延伸,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早在2020年9月就提出了《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我们要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相关制度、规则的制定和全球数字治理合作,打破贸易保护主义壁垒,共同维护全球数字安全。深化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促进全球数字经济繁荣发展。
(作者:杜强,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