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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茂丰:构建多元筹资机制,激活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新动能

时间:2026-01-0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茂丰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老年教育作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实施积极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关键举措,也是落实《建议》要求、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期盼的核心载体。当前,社会需求呈现井喷式增长,老年教育资源远不能满足需求,其主要根源在于办学资金供给不足。为此,应聚多方合力,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赋能、社会助力、个人分担的多元筹资机制,进一步激活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新动能,为老年教育提质扩容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政府主导,夯实基础保障的“压舱石”。当前,一些地方的老年教育面临财政投入不稳、预算科目不明、区域差异大等问题,导致老年教育基础建设滞后、师资薄弱。为此,应明确各级政府经费投入主体责任,将老年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老龄化速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配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一是探索“生均拨款”制度。参照职业教育模式,为普惠性老年教育机构提供按学员人数计算的定额补贴。二是设立建设性、奖励性、扶助性项目资金。将“爱晚老年学校”项目纳入财政中长期规划,确保其在2025年后获得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奖励性项目资金专用于办学激励,推行“以奖代补”,对教学模式新、办学质量高、社会评价好的老年教育机构给予专项奖励;扶助性项目资金重点向农村、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倾斜,补齐区域发展短板。

  激发市场活力,引入社会资本的“催化剂”。在坚持老年教育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是拓宽筹资渠道、提升服务效率的有效途径。应积极发挥社会资本“催化剂”作用,广泛开展社会资本进入模式的探索和创新,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合资合作、托管运营等方式参与老年教育。一是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老年大学新校区建设、智慧养老教育平台搭建等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二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特色机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瞄准老年人高层次、个性化学习需求,形成差异化补充。三是探索教育+产业的融合模式,支持老年教育机构与文旅、健康、金融等产业联动,开发游学、康养理财等衍生服务,形成自我造血能力。

  汇聚社会力量,打造公益慈善的“助推器”。老年教育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公益事业,社会公众、慈善机构中蕴藏着巨大的“助推”潜能。鉴于社会力量参与、支持老年教育的渠道还不够畅通、激励机制尚不完善,应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教育的良好氛围,畅通社会支持渠道。一是鼓励设立老年教育公益基金,支持企业、基金会、个人等依法设立专项基金,通过冠名、项目认领等方式,定向支持课程开发、师资培训和困难老年人助学。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个人向非营利性老年教育机构的捐赠,依法落实税前扣除等激励措施,激发捐赠积极性。三是拓展常态化公众募捐渠道,支持具备资质的老年教育机构依法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小额募捐,并利用互联网公益平台开设“老年教育”募捐项目。

  适度个人分担,建立科学收费的“平衡木”。建立科学合理的老年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明确办学成本的适度个人分担,是保障教育公平、促进老年教育资源高效利用的内在要求。当前,我省老年教育中存在“不敢收费”或“一刀切低收费”现象。对此,应从办学成本合理化分担出发,坚持优质优价、普惠公益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建立多层次、差异化的收费体系。一是坚持基础普惠,对声乐、书画等大众化基础课程实行低于市场价的政府指导价,保障基本教育公平。二是放开高端选择,对摄影、乐器、高端康养等需求旺盛、成本较高的特色课程,允许办学机构在物价部门备案后按市场规律定价,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三是健全助学机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优抚对象等特定群体实施学费减免政策。

  【作者系湖南开放大学财务处处长。本文为2025年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重点课题“数字技术赋能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研究”(JJ25690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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