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建设的重心或重点,必须锁定于与智库运行规律相匹配的体制机制构建或再造。项目组研究认为,智库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构建资政育人、科学化、民主化与法治化的决策咨询体系,必须直面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加强制度建设,破除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面临的难题与困惑。
在建设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背景下,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角色与作用与日俱增。项目组研究认为,智库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构建资政育人、科学化、民主化与法治化的决策咨询体系,必须直面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加强制度建设,破除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面临的难题与困惑。
1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难题1.智库介入公共决策缺乏制度保障
就公共政策的智库参与而言,制度保障是关键的一环。然而,中国智库全面参与公共政策形成过程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
现如今,我国的“政智渠道”不能谓之不畅,但“政”与“智”始终未能处于对等地位,导致“迎合”政府的智库多,“诤言”、“谏言”的智库少,“谏名言”的智库更少。而且,智库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旋转门”也总是单向的,往往只有从智库到政府部门的人员流动,即“学而优则仕”,却鲜见从政府部门到智库的人员流动
根本原因大体在于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职务与职称体系之间的转换机制,致使中国的“旋转门”机制有沦为部门人事安排之嫌,而丧失了增进“智政联系”的应有之义和功能。
2.智库建设一哄而起缺乏政府引导
自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以来,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智库建设的热潮,其中不乏将智库内涵标签化、泛化而引发的“一哄而起”,智库建设泥沙俱下、鱼龙混杂。
一些非公共政策取向的和营利性机构打着智库的旗号,混入智库队伍,为了商业利益而变身成为某些组织机构甚至个人的代言人,谋求一己私利;或将公共政策问题和智库观点过度包装,抢占舆论高地,夺人眼球、扰乱视听,严重影响了整个智库的发展氛围,甚至破坏智库群体的社会形象。
3.智库间封闭发展缺乏开放机制
在我国,党政军智库、科研院所智库、高校智库和民间智库等不同属性的智库几乎都是封闭发展的,开放度过低,能与国际一流智库对话的国内智库寥寥无几。
一方面,囿于狭隘的发展理念和国内思想市场的竞争压力,智库专家的智力产权往往归单位所有,导致体制内与体制外智库在人员、项目成果方面的交流不多、合作不深;另一方面,即使是在体制内,高校智库、科研院所智库和党政军智库等之间跨单位的合作交流,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单位归属”意识的禁锢,协同创新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信息、人员不流通极易导致智库成果的低水平和重复建设,造成社会资源浪费严重,智库合作也难以深入与持久。
4.智库管理制度建设缺乏有效措施
由于智库类型和具体研究任务的差异,应当讲,并不存在“放之四海皆准”的智库管理理念、路径与措施,但是从智库发展的国际经验和中国实践来看
智库管理理应与一般的学术机构和政府部门的管理有所区别,既不能一味地追求学术评价,也不能全盘行政化,而是需要探索一套符合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规律的管理办法与措施。从目前情况看,以下几类问题最为突出:
一是现行职称晋升与考核标准不符合智库发展导向。大部分体制内智库目前仍只重视人才的论文发表与著作出版,以此作为职称晋升与考核的主要标准,
对专报批示、研究报告等政策创新成果缺乏充分认可和相应的激励,智库型领军人物的核心作用不突出。
二是“唯批示论”的成果激励机制或将误导智库发展。三是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混乱,报销规则繁杂,严重制约智库发展。四是智库管理上的行政化倾向不利于智库健康发展。
2推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的对策建议上述种种问题是在我国智库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需充分立足国情和实践,在加强智库制度建设、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中,逐步加以解决。
1.宏观层面:制度变革健全“智政通道”
从宏观层面看,重点在于开展政府与智库之间的深度合作,建立通畅的智政渠道,营造公平竞争的智库发展环境,引导官方智库和民间智库的多元、共存、共发展。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从立法层面确保智库专家意见参与的程序合法性,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旋转门”制度。政府应当全面提高对智库重要性的认识,赋予智库更多话语权,在应对全局性公共问题和政策方案比选时,将问计于智库纳入政府的决策参考体系,并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
比如政府经常召开决策咨询会、听取智库建言,积极开展与智库之间的深度合作,力促政府与智库间的信息对称;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智库为内容的公共活动,积极依托专业智库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名人效应和关系网络,提升公共活动的影响力和关注度;
在进行重要国事活动时,不仅要让企业家参与,更要让智库专家参与。同时,需逐步推进政府与智库“旋转门”通道的建设,有效增强智库与决策者之间的相互联系,确保“智政通道”顺畅。
鼓励政府官员到智库挂职,探索“研究员与局级”、“副研究员与处级”之间的套用转换机制,并将智库从业经历作为官员升迁的必要条件之一,为决策咨询进行政策储备和人才储备。
二是积极营造智库外部发展环境,形成公平竞争的格局。政府对智库建设应当秉持多元包容、择善而行的态度,提倡争鸣与竞争、融会与贯通,营造包容平等和坦诚的交流氛围,为智库改变单一学科、某一专业的视野局限,汇集开放交叉、协同创新的人才创造良好环境。
首先,加快智库立法,加快制定智库发展标准,突破和填补在智库及智库产业方面的立法空白,使各类智库有法可依,依法依规清除乱贴标签的所谓“智库”,防止思想市场的“假冒伪劣”。同时应尽快完善智库发展监督机制,促进行业监督,查处和抵制在数据造假、观点抄袭等方面的学术不端行为,确保公众的多元诉求不被智库绑架。
其次,通过增加对民间智库的财政拨款以及加强民间智库与政府之间的联系来有效促进民间智库的发展。着力通过政府扶持来激励民间智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独立地从事政策研究,逐步发挥出其灵活多样的体制优势,成为政策活动的创新者和诤言家。
三是引导智库服务于政策大局,激励智库追踪和研究热点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智库不一定能及时获取政府的政策咨询需求,甚至对一些热点问题缺乏足够的研究兴趣,致使思想产品不适合直接应用。
政府需引导智库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热点问题,妥善处理好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之间的关系,在注重政策研究的长远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同时,着力破解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首先,为问题导向型的政策研究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
可以通过财政拨款和动员基金会、社会组织对智库进行资助,并继续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向全国智库购买政策咨询服务,为研究人员提供项目经费,配备数量足、质量高的硬件设施,尤其是图书情报资料、科研设施设备、网络系统等。其次,积极探索智库产品的政府采购机制。
财政经费由“拨”改“采”,核心是要废除以往极度繁杂且业已扭曲的发票报销制度,按照契约精神重构智政关系,充分运用声誉机制提升智库成果质量,促进思想产品的市场化。
至于智库如何使用资金,应由智库首席专家和领军人物(民间智库为基金会)决定,政府不能刻意干涉。同时,政府采购竞标本身就是一种择优机制,有助于缓解智库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
再次,及时召集智库主要负责人及知名专家学者研讨当下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促使其预先考虑政府的需求和对策,通过专家咨询会聚焦重点领域,总结和提出更细致的决策咨询需求,并定期公开向各智库及全社会招标。
同时,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批示信息的反馈机制,对保密信息也应在保密期过后予以反馈,减少智库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需要注意的是,政府要做到“兼听则明”,尊重智库的独立性。
不要用资金或时间等条件来限制智库的研究,当智库的一些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与政府的原有政策存在较大差异时,不应关闭建言通道,且各级官员需尽可能地给予智库专家更多的独立研究空间,使智库专家能够充分论证相应的政策方案。
四是加强智库之间的联合,发展智库交流平台,形成基于分工与社会资源共享的智库产业。政府需本着自由包容、求同存异的信念,打造一批智库平台,给予智库更好地服务科学民主决策的公平机会,通过平台让各类智库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身的不同特点,在差异化竞争中有效发挥对公共政策的影响。
首先,需要将智库的各种资源细致地整合起来,构成智库平台的若干内容要素,有效防止盲目竞争和重复劳动,并使平台成为展示各类智库拳头产品重要空间,以持续提升智库的国内外知名度。
其次,建立智库的协会性平台组织,长期妥善经营智库平台,定期举办智库峰会,逐步树立智库平台的品牌效应。再次,在平台建设上跟紧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步伐,借助新媒体、新科技、社交网络与“云计算”,调研和追踪人们对公共政策问题的看法与主张及其变化,吸引公众的广泛参与。
此外,政府需积极与智库平台合作,及时在平台上发布政府的各种政策咨询需求,真正让平台成为打破各智库之间、智库与政府之间界限的利器,力促政产学研的充分结合。
五是重视国际化建设,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对国内智库来说,同国际一流智库的交流与合作尤为重要,有助于循序提升各类智库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首先,政府应鼓励智库更多地去接受来自不同国家的咨询委托,并委派有关部门前往各国进行深入调研,甚至可以将智库的国际合作作为中国对外交流和发展援助的重要途径。
对于智库中的佼佼者,还可以借助“一带一路”战略,支持其到海外建立分支机构,并通过设立一些国际专题研究项目,
进一步加强其与外国政府及国际顶尖智库之间的经验交流和项目合作,以获得更丰富、更准确的国际数据、方法和智库建设经验,为我国政府提出更科学、更合理的本土化政策服务。其次,加强智库的国际化合作交流与人才队伍建设,设立国际智库人才交流的奖学金,将智库的人才培养与国际项目拓展结合起来。
同时邀请和吸引与待解问题相关的国际学者加盟智库平台,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人脉优势,融入全球智库网络。再次,智库自身要充分运用国际资源,在国际对话与交流中持续提升自身的敏锐性、战略性眼光和原创能力。
2.微观层面:制度建设促进智库发展
从微观层面看,重点在于改革智库内部对人员和成果的管理方式,建议在高端智库内部进行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并分类实施、加以推广。重点是改革和创新成果考核、经费管理、项目跟踪、人才建设、成果转化、研究手段等,加强智库内部的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推进中国特色的智库经费管理制度创新,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与成果质量控制。一方面,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完善成果奖励机制,鼓励筹措经费来源的多元化,把人力资本作为经费资源配置的第一要素,解开传统报销制度对科研活力的禁锢与束缚,推进内部成果购买和后期资助。
另一方面,加强项目管理,不断尝试市场化探索,推动研究方法创新,完善研究选题、立项以及研究过程的跟踪机制,激励研究项目与现实问题进行准确、深入地对接,而不是泛泛而谈、面面俱到。
二是推进中国特色的智库人才管理制度创新。首先,需调整人才引进和晋升规则。总体方向是弱化学术考核体系,不再片面强调智库科研人员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而是要全面考核在调查研究报告、专报、要报撰写方面的能力,包括增强领导批示、智库成果推介、媒体采访、社会影响、海外交流出访等项目的评价权重。
其次,加快推动智库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行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一方面,注重人才的复合学术背景和实践工作经验,重点培养一批学者型专家和专家型学者,尤其要重视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研究人员的培养,并为年轻人提供平台、连接人脉,鼓励其与他人合作、培养其对政策研究的兴趣;
另一方面,注重研究团队的人员知识结构和人生经历的互补性,探索灵活的用人机制,建立专兼职滚动人才管理体制,实行退休研究人员的续聘机制,保持与不同类型智库的知名专家之间的联系,实现人才的柔性流动。
三是倡导符合智库发展规律的考核办法,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建议由国家人社部、教育部等相关部委组成联合调研组,推进智库人员晋升与考核评价改革,重新设计与智库人员职称评定相关的流程与细节,可将各地决咨委、政研室、参事室等部门的专家纳入智库类成果的外审专家库,制定符合智库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考评体系。
在成果质量认定与管理方面,把决策咨询谏言能否对解决重大问题的实际贡献作为考核政策咨询成果的重要标准,但同时也要关注智库在决策者和公众心目中的声誉和公信力,重视来自社会舆论、同行以及第三方的评价。
智库应提升自我营销意识,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拓宽成果转化渠道,提高成果转化效率,最终成为推动政策变迁的持续性力量。
智库需在政策咨询的制策、选策、施策和评策四个阶段充分注重与媒体和政府的互动,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及时有效地向决策部门、公众甚至国际社会推送自己的制策观点,根据研究成果的不同性质,以内部决策参考、学术报告、科普活动、记者招待会、社交网络与自媒体、系列报刊文章等不同形式对外传播。
四是进行数据库建设,发展和开办智库期刊。一方面,智库需依托信息化与大数据手段,提升智库的专业化水平和智库人员在海量信息甚至信息泛滥的情况下梳理、整合信息的能力,提高决策研究的科技含量,开展长期持续跟踪研究,形成品牌效应。
另一方面,智库应致力于打造一些期刊拳头产品,强调智库期刊的现实问题导向和决策咨询功能,并与智库人才考评体系相结合,这也是促进政治民主监督机制完善的重要方向之一。
当下,中国“思想市场”的规模还不足以让中国的智库赢得“智库强国”的美誉,然而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中国的国家实力在全球地位的稳步提升,中国的和平崛起不可能离开智库的智力支撑,中国未来的创新转型也终将得益于智库的成长和壮大。
(文章来源: 《东方早报》2016年1月2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