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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连泉:为灵活就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时间:2024-01-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房连泉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零工市场纳入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免费提供规范可持续的基本就业公共服务。此次政策出台的一大亮点是,将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灵活用工的就业服务明确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提出零工市场规范化发展的一系列目标,补足就业服务体系的覆盖短板。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国有2亿多灵活就业人口,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各样的灵活用工和新形态就业不断涌现,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之一,对缓解失业压力发挥了重要的“蓄水池”作用。传统的工业社会中,劳动者就业模式多为集中式、流水线式、岗位固定式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出现,在创造大量新就业岗位的同时,也降低了劳动者的准入门槛,在劳动时间、工作方式上赋予劳动者更大的灵活度和选择权,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的择业观念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传统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要面向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供岗位信息发布、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权益保障和失业登记等方面的中介服务,而对灵活就业者则较少触及。零工市场的兴起弥补了就业服务机构的不足,其建设形式灵活多样,广泛分布于城镇街道社区,看似体量小、辐射半径有限,却是连接灵活就业人员和用工主体的基本载体。大力发展零工市场,既是稳就业促就业、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保障服务。2018年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将“处于初创阶段以及灵活形式用工等用人主体”纳入服务对象。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出台,确定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18项公共服务项目及事项清单;同年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在规范用工、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等方面,出台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的举措。2022年人社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大力推进零工人员就业服务体系。此次出台的《通知》聚焦零工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加大对灵活就业的保障支持力度。从实践情况看,近几年各地积极推动零工市场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成效显著,但也要看到零工市场刚刚起步,存在标准不统一、服务能力弱、供需匹配度差、劳资纠纷多和监管薄弱等问题。推动零工市场走向高质量发展,需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坚持公益性,提供规范可持续的基本就业公共服务。一方面,各级政府在零工市场的发展规划上承担主体责任,要在软硬件设施建设、人员和经费投入上加强保障,规范服务内容和业务流程,加强标准化建设;另一方面,也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创新服务方式,为更多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职业能力测评、岗位推荐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坚持普惠性,提高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灵活就业群体存在工作岗位不稳定、劳动关系复杂和权益保障难等特点,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的重点难点人群。在推进均等化方面,应对各类就业群体一视同仁,将传统正规就业市场的各项服务功能延伸至零工市场,实现一体化保障。在推进可及性方面,也要补足短板,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贴以及社保权益等相应服务。

  坚持灵活性,提供多样化就业服务。灵活就业形式多样,零工已不再局限于传统行业中的建筑工、维修工和家政服务等岗位,而平台经济下的外卖骑手、文案策划、直播带货和电商营销等新就业方式越来越广泛。零工求职难,不仅是因为岗位稀缺,更重要的是信息不对称,供求双方无法在统一平台上进行对接。因此,零工市场建设不仅要在硬件上提供招工招聘和信息推介等线下服务,还要重视数字化信息平台的应用,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云服务等技术,搭建线上的零工市场网络,即时匹配求职者和用工单位之间的需求,实现快速对接。

  坚持兜底性,帮扶困难零工就业增收。灵活就业群体是分层次的,部分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大龄和长期失业群体,就业、再就业面临种种困难。强化困难零工帮扶,需要建立起分层分类的救助机制。在职业介绍上要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将符合困难条件的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畴,开展个性化帮扶和跟踪帮扶,为相关劳动者提供更大的就业空间。

  (作者:房连泉,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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