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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隆德: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新

时间:2018-07-04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何隆德

编者按: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为了纪念这件大事,我们特约省内部分专家对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党建等方面的理论创新进行总结、思考,并对未来发展提出建议,以期实事求是反映四十年来我们党对理论创新的探索历程、经验及启示,以利更好继往开来,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6月27日上午,由湖南省省情研究会主办,《湖南社会科学》杂志社、湖南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和红网承办的“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年理论创新专题研讨会”在湖南商学院召开。会议由湖南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省情研究会会长汤建军主持,多名省内知名专家学者从改革开放四十年党建理论创新、文化理论创新、公共管理创新、经济理论创新、金融理论创新、生态理论创新等多个角度,纵论我们党理论创新成就、经验及其启示。本文据中共湖南省委党校何隆德教授发言稿整理,内容略有修改。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重要部分,也是关键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取得了重大成就和创新成果。

构建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明确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改革的顶层设计上,牢牢把握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主线,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筹党政军群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解决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国家治理体系中党政军群的机构职能关系问题,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各方面和各环节,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用更加健全的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我国政治制度区别于其他国家政治制度的显著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积极支持人大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人大制度与时俱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特别是强化了人大立法、监督等职能,赋予了地方人大更多的立法权限;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增加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和农民工代表人数,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健全了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设置,组建了社会建设委员会;基层群众自治稳步推进,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巩固和发展了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区别于其他国家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2015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从顶层设计的高度,系统谋划了协商民主的发展路径,取得重要进展。政党协商更加深入,新型政党制度进一步完善,多党合作的制度效能得到彰显;人大协商更加充分,重大决策之前的充分协商更好地汇聚民智、听取民意,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政协协商形式多样,形成了以双周协商座谈会等为代表的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在城市和乡村的基层实践中,恳谈会、议事会、协商会、业主委员会、志愿者组织等形式成为广大群众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方式。

全面深化了依法治国实践。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和现代国家的主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大思路,以系统化的思维,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国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宪法和法律权威得到有效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面依法治国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国家机构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增强了全社会法治意识,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了权力监督体系。推进监督体制改革,成立了国家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构建起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校的监督体系。颁布《国家监察法》,解决了长期以来反腐败的法治难题。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利于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我们党的政治主张。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展示了我们党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意义重大而深远。

作者简介:

何隆德,男,汉族,1965年9月生,湖南新宁人,中共党员,现任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教研部主任,二级教授,博士,学科带头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首届干部教育名师名课库专家。兼任全国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协作联席会议副主席,湖南省政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湖南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主要研究方向为科学社会主义。主要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代中国改革与发展以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教学工作。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的主要宣讲成员。多次获得教学质量一等奖和教学精品课奖。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出版个人专著2部,编写各种著作和教材20多部,主持参与国家、省社科重点课题研究3项,一般课题研究10多项。多次主持或参与省重大规划和重大决策咨询研究活动。

(来源:红网 ,2018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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