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瑾岚:​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突破口

时间:2017-10-23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谢瑾岚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就“三农”工作提出很多新概念、新表述,并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既继承了党对“三农”问题一以贯之的重视,也是我党在新时期、新阶段“三农”工作的创新发展。

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党“三农”工作的重点和政策取向,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年—2000年的农业支持工业、城乡分割时期。其实我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农村改革试点开始的,但总体来说,直到21世纪之前一直是农业支持工业,农村与城市“二元结构”特征明显,直到2006年沿袭了2000多年的农业税的终结,才标明我国“三农”工作迈入了第二个阶段。第二阶段是2000—2017年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时期。这个时期我国才真正进入到了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带乡发展之路,党和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实施了包括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等一系列行动计划。那么,第三阶段就是从现在开始大约30年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这个新的概念和新的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我国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与目标,对我国“三农”事业具有深远的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具有特定的时代背景。这几年下农村课题调研,感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第二阶段以来,国家对农业农村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农村确实美丽多了,农民确实富裕多了。但是,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当中,乡村人口的流出和减少,村庄空心化的出现,农业人口的老龄化,使得乡村的活力越来越小,甚至导致少数村庄的衰落,正是基于这种情况,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最重要的肯定是人的问题,而要留住人、吸引人,首要的是要有产业支撑。这些年农村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文化教育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可以说农村变得越来越宜居。但是光宜居还不行,还要有产业的发展。产业怎么发展呢?以我国的国情,突破口在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这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而实现农村富裕和乡村振兴的基础。习近平在报告中提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同时还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有技术、有文化的年轻人返乡务农,才能吸引有资金、懂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农村去创业,乡村的产业才能发展,乡村才能振兴。

(作者系湖南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系作者在湖南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城乡一体化智库团队举办的“学习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座谈会”上的发言,中国乡村发现网根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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