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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旭跃:破解水安全问题还洞庭湖“浩浩汤汤”

时间:2019-05-30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胡旭跃

洞庭湖古称云梦泽,《岳阳楼记》描绘其“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曾号称“八百里洞庭”,自古为五湖之首,是我国水量最大的通江湖泊。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洞庭湖经历了由小到大,再由大到小的演变过程,从6000平方公里的浩瀚大湖,萎缩到目前2691平方公里的湖面。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4月在湖南考察时强调,“绝不容许长江生态环境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继续恶化下去,一定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水资源是洞庭湖的核心与战略资源,是关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中枢。我们必须正确面对并一一破解洞庭湖区域性、季节性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湖泊和湿地萎缩,部分地区水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下降等水安全问题,在“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前提下,着力探索湖区水资源永续利用之道。    

——强化湖区水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建设美丽洞庭。

要以我省“一号工程”湘江保护治理为抓手,加强一湖四水水环境保护力度,维持洞庭湖正常功能。按照“洞庭湖为中心,湘资沅澧为脉络,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幕阜山脉为自然屏障”的水战略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通盘考虑水陆、江湖之间的密切联系,突出重点水源区,明确供水安全保障优先,构建一体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格局。

具体实施方面,一要加强入河、入湖排污口监管。尽快出台有关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技术规范,明确相关标准和要求;二要严格实施入河排污口区域限批。根据水功能区具体情况采取限制审批、暂停审批等措施;三要强化社会保障。尽快推进水系生态补偿工作,建立完善洞庭湖区与水有关的生态补偿法规体系、制度体系和政策调控体系,包括财政转移支付、税收、投资和产业政策等。    

——充分利用湖区调蓄空间,提升水资源自我保障能力。

洞庭湖区降水丰沛、过境水量丰富,是长江最重要的调蓄湖泊。三峡工程运行以来,江湖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长江荆江河段河槽被冲刷加深,松滋、太平、藕池三口口门前长江水位下降,三口入湖径流量大幅减少,洞庭湖枯水期提前并延长,枯水位降低常态化,洞庭湖对长江的调蓄作用减弱。在此背景下,需要充分利用湖区的调蓄空间,增强洞庭湖水资源自我保障能力。

具体实施方面,一要充分利用湖区圩垸、洼地、故河道等资源,在适宜地区新建平原水库、湖心水库及水系联通等水利工程,提高洪水资源化利用率;二要推进区域地下水资源利用可行性研究,同步开展地下水铁、锰等常见超标因子的去除技术研究,以充分利用湖区第四系松散层的巨大调节能力,增强湖区水资源应急保障能力。

——推进水利工程系统管理,充分挖掘已有水利工程潜力。

目前,洞庭湖区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体系,但“多龙治水”的局面仍未得到有效改善,湖区水利工程存在管理机制不畅、维护措施不力等问题,亟须建立相关机制进行统一管理,充分挖掘已有水利工程潜力。

具体实施方面,一要强化湖区水利工程统一管理的制度基础,建立有效的跨部门、跨行政区的协调机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二要充分研究已有水利工程体系,根据需要适当增建部分配套工程,同时加强水利工程整修维护,最大限度挖掘已有水利工程潜力,提高水资源供给能力;三要制定水系特别是湖区水利工程联合调度规程,在与长江水利委员会充分协调基础上科学调度,以保证生产生活、航运、生态环境所必需的水量和水位。

——加强协调管理,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

加大宣传力度,提倡节水优先。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考核。根据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细化水资源分配规范,保障水资源分配工作有序进行。

实施洞庭湖区水量调度制度。应制定洞庭湖区水资源调度管理条例,对区域内水资源调度的调度主体、原则、方式以及调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调度程序、有关供水水源联合调度、城市水系调度、生态调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尽快制定完善湖区水资源调度方案。

强化取水许可,做到量水而行、因水定产,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区域取用水总量的控制现状、建设项目的具体类别、用水效率等情况,对新增取水申请依法依规严格审批。

(来源:湖南日报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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