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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学勤:智库驱动:社会治理创新的中国探索

时间:2016-03-14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闵学勤

智库建设的动力既来源于顶层设计的引领性驱动,也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在市场化机制基本建构完成后,作为国家与个体之间纽带的社会建设开始兴起,并从社会管控、社会管理逐步向社会治理过渡,来自社会多方的不同声音有机会集聚、发散并与互联网时代叠加,开始担当一定的社会职责,建构一定的影响力,来自各层级的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在为国家分担的过程中也开始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决策。

一、智库:作为一种治理形态的存在

虽然与20世纪末才兴起的“治理”理念相比,智库的存在要早半个多世纪,但就其在国家和社会运行中的定位而言,智库其实一直以一种治理形态而存在,与治理的内在逻辑一致。

第一,“发声”与“参与”。智库存在的首要职责是“发声”,这与治理要义中的“参与”内在一致。前者是以主体身份进行深度的、甚至有干预意涵的参与,后者更着重广度的、多元化的参与。

第二,“公开”与“透明”。智库与研究机构或高校不同,它并不是服务单一或者特定主体,它是一个公共平台,它生产的思想产品是可公开的,最终服务全社会的,这与治理的主体、过程及结果要求公开透明如出一辙。与政府机构相比,智库则更贴近社会大众,更具开放性和包容性。

第三,“担当”与“责任”。无论智库偏向经济金融、国际关系、能源环境、政策制度、教育文化或传媒、司法等任何一个研究领域,也不论它的运行是受政府还是民间资助,都需担当一定的社会责任,且不亚于政府机构或公共服务部门所担负的职责与义务。

第四,“响应”与“回应”。及时响应或回应在现代治理中是衡量组织行动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指标,智库存在的重要目标是影响公共政策、推动社会进步,而关键事件聚焦民意、吸引各方关注,是智库参与发声、建构影响力的重要场域。

第五,“独立”与“平等”。虽然智库只能做到一定程度的独立,但独立发声或保持中立的价值观都是全球智库共同追求的重要目标,就像治理过程需要平衡多方声音一样,即便影响效率,仍然要尽可能让治理的多方保持平等,各方的利益均能兼顾。

第六,“高效”与“有效”。智库效仿企业化运行模式以追求高效。治理对效用的追求则远超过管理,管理往往是以维护科层秩序为优先,而治理必须保持效度才能赢得多方认同,并形成合力来持续推动。

二、智库在西方社会治理中的角色扮演

智库与西方工业化、现代化发展历程几乎如影相随,共生共存:从20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逐步兴起的基金会和政府研究学会型智库,致力于输出科学知识和思想产品,应对工业化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公共政策问题;从二战结束到20世纪80年代,西方,特别是美国,基金会帮助成立了大量智库,因而在私营政策分析行业开始形成广泛影响。20世纪后期,随着全球化和国际问题的延伸,西方智库开始向全球拓展,一大批与政界、企业界和媒体关系极为密切,形成错综复杂交互网的“智库托拉斯”应运而生,成为联系权势、金钱、舆论和公众的纽带和社会上层阶级统治架构中的必要组成,在形成产业链的同时直接影响着公共政策的制定和社会治理的变迁。

以美国为例。20世纪中期之后,公民在许多重要领域的公共政策制定和参与行动日趋合法化,这其中包括联邦政府颁布的新《公民参与保护法案》,以及林登·约翰逊政府推行的“伟大社会计划”(Great Society Program),联邦政府要求州和地方政府在实施城市改造计划中,必须赋予公民参与管理的权力,之后公民能动主义(Citizen Activism)或积极公民资格(Active Citizenship)理念不断增强,即在组织决策或公共决策中,组织成员或公民要求分享权力,直接参与决策过程,其范围涉及从象征意义的参与到实质性参与。随着公众参与的不断扩大,团体参与、组织参与及智库参与社会治理的机会越来越多,特别在国家、社会和个体的三元架构中,代表社会力量的智库扮演着顶级社会组织的角色,加之智库通过旋转门的方式吸纳了诸多政界、商界、学界和媒界精英,他们通过智库共同生产政策和思想的同时,也编织了庞大的社会关系网。

经历近百年发展历程的西方智库在社会治理中所扮演的角色,可以用“知识+”来表达。作为高端思想内容的生产方,仅有知识本身并不足以改变社会,西方智库通过“知识+经济”、“知识+政治”、“知识+社会”、“知识+传媒”进行深度和广度链接,不仅将其“知识+”模式应用于内部治理结构,而且在面对外部治理需求时只有启动开放包容的“知识+”模式才能高效、精准地做专业回应。

三、新一轮中国智库潮的主要特征

从2015年年初起开始风起云涌的新一轮中国智库潮,其规模之大、范围之广、行动之迅速、转型之果敢,无论对政界、学界,商界还是媒界而言都始料未及,大致有五个特征:

第一,顶层设计下的全社会响应。2015年1月20日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出台后,从中央到地方前所未有地高度响应。一时间智库从名词到实体渗透至社会治理的各个角落,开始尝试以智库形式参与治理、建言献策和影响社会舆论。

第二,各类基金向智库发展倾斜。各类基金,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地方政府的政策研究基金、政府智囊类基金,以及传媒基金、企业公益基金等也都向智库倾斜,形成了“政府+资本”的双核驱动。

第三,新型智库首尝法人式治理。新型智库服务决策的渠道多样化,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通过不断整合协调,充实完善智库要素,切实履行智库功能。一些新型智库首尝法人治理结构,例如江苏紫金传媒智库、察哈尔学会和重庆智库等。

第四,国内外智库评价榜单频出。智库作为国内的新词、热词传播还不到一年,传统智库刚刚找到转型的方向,新型智库才招兵买马、摩拳擦掌,各类智库评价榜单便开始分门别类排座次。例如,2015年11月10日,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完成全球智库百强排行榜,试图绘制出一幅“全球智库地图”;2016年1月27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TTCSP项目连续第九年打造的《全球智库报告2015》;同一天,由上海社会科学院编写的《2015年中国智库报告》在上海发布。

第五,智库嵌入社会治理待观察。新一轮智库潮下短时间内平地而起的所谓智库,许多在建制上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在理念上并非以推动社会良性运行、为大众创造更多福利为宗旨,在运营上还很难做到独立发声,而最终的成效上或多或少还以行政绩效论处。同时中国目前常规社会治理中容易出现的弱参与瓶颈、搭便车困境等,智库嵌入社会治理、引领社会治理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观察。

四、多元智库模式驱动下的社会治理创新

与西方智库发展历程不一样的是,中国智库无论属于传统还是新型,很难在短时间内去行政化,而急政府之急、寻求与政府的合作、借助政府的力量来推动社会前行可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是常态,那么中国智库就无法单纯模仿,而是应在借鉴西方智库运营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多元智库模式,以此来驱动社会治理创新。为此笔者提出四大类智库模式:

第一:服务国家型智库。这类智库以国家各部委下属研究机构、中科院和社科院系列智库、各级党校智库,以及国家重点扶持的智库为主。他们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应成为国家在外交、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大领域的风向标、指南针,他们的研究成果应直接影响到国家的顶层设计,同时还应成为国家各项政策发布之后的宣导者、解读者和实践引领者。

第二,驱动社会型智库。这类智库运用“互联网+”的创新思维和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及时舆情跟踪,把脉社会心态来问诊社会问题、预警社会风险、建言政府决策。与服务国家型智库的定位不同,他们面向公众、面向社会,以启迪公众,驱动社会治理为优先。他们作为社会治理中多元介入中组织化、合法化的一方,需要精准地了解民意,以便代替公众发声,平衡国家与个体之间不对等关系。

第三,经济导向型智库。和前两类综合性智库相比,经济导向型智库更具专业性,但在中国,经济的问题同样会引发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等,所以此类智库在战略构想、人才储备和实际运营方面仍不可忽略全方位、多学科的大背景、大格局。

第四,区域战略型智库。这类智库集聚各地优质的人财物资源,致力于服务地方,并通过地方的吸纳及优化来间接影响社会治理及国家治理。这类智库最需要克服的是地方狭隘主义、人才的短缺和智库定位的地方格局。智库与其他社会组织或研究机构不一样,即便是区域战略型智库都需立足更大的格局和更宽广的视野,否则有可能跌入窥一斑而无法知全豹的陷阱。


(来源:成贤智库圈,2016年0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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