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咨询报告《建设扶贫医院推进精准扶贫》

时间:2017-01-12 来源:湖南智库网 作者:省社科院调研组

以建设“扶贫医院”为突破口推进精准扶贫

——基于武冈市等地的实地调研

该研究报告通过实地调研,围绕因病因残致贫占比高、疾病治疗花费高且报销低,使一般家庭难以承受,造成贫困地区“地方病”成为脱贫“拦路虎”等现实问题,研究精准扶贫的现实路径,提出以精准治病推进精准扶贫,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落实大病保险政策的基础上,建设好专门针对片区贫困人口的“扶贫医院”。主要内容刊发于《人民日报》、《决策参考•湖南智库成果专报》等报刊,并得到省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批转有关部门采纳。

在邵阳武冈市双牌乡长托塘村的走访调研发现,这个586户1752人的村庄,共有贫困户144户、贫困人口520人,而因病因残致贫的涉及到66户、72人,病残家庭接近贫困户总数的50%,因病因残致贫现象在该村较为普遍。长托搪村是我省贫困村的一个缩影。截至2014年底,全省仍有2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51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8000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96万,贫困人口居全国第5位。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五次会议精神,确保到2020年我省所有贫困人口整体脱贫,重中之重、难度最大的问题是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在正确“把脉”的基础上,我们建议,建设“扶贫医院”,推进精准脱贫。

一、因病因残致贫触目惊心

1.因病因残致贫占比高。我省596万贫困人口中,患大病、慢性病的人口约185万,占比31%。张家界市慈利县南山坪乡梁山村,贫困户61户244人,其中病残70人,占比28.7%。另外,工伤致残致贫也很突出。外出务工是农村贫困家庭走出低收入困境的理性之举,但因务工者对现代化生产工艺的“不专业”、“不熟悉”,缺乏安全防患意识,加上不少企业安全生产设备的缺乏,外出务工人员受伤致残而最终导致家贫的越来越多。因病因残致贫现象在农村相当普遍。

2.疾病治疗花费高、报销低,一般家庭难以承受。贫困村民大多存在“小病拖大病、大病等死”的心态,一些原本可以预防或者及时开展前期治疗就可以缓解的疾病,最终因治疗不及时或无钱就医而拖成大病。大病治疗难度大、花费高,县乡医院的医疗费用虽报销比例较高,却因落后的医疗条件无力救治;省、市大医院具有良好的医疗条件,而农村家庭往往又无力支付医疗费用;面对大病,本来生活条件较好的家庭也往往致贫。武岗市双牌乡长托塘村有一户人家,盖了4层楼房,生活较好,算得上小康人家,但因家中男子生病,一次性花去医药费20多万,目前仍在住院治疗,家庭生活水平遽然下降,整个家庭陷入贫困。

3.贫困地区“地方病”成为脱贫“拦路虎”。我省农村部分贫困地区,因环境、水质等原因,“地方病”现象比较普遍,成为了农村人口患病致贫的重要因素。尤其是,近年来农村“癌症”患者比例陡然增高,成为农村家庭致贫的“天敌”。若不消除地方病这只“拦路虎”,农村贫困家庭要实现精准脱贫,好梦难以成真。

二、建设“扶贫医院”迫在眉睫

中央和省委提出精准扶贫,找准“贫”因、对症下药,扶贫措施要精细化、科学化,切忌隔山打炮、隔靴搔痒。病、残是致贫主因,就要突出精准治病;治病困难重重,就要从医院和医保方面寻找对策。我们以为,要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落实大病保险政策的基础上,建设好专门针对贫困人口的“扶贫医院”。

1.为扶贫医院定好位。考虑到医院有赢利性质,且赢利空间较大、令无数贫困家庭望“院”止步,为此,我们设想“扶贫医院”工作在治病,宗旨在扶贫,决不以赢利为目的,定位为服务贫困人口的政策性医院。就像政策性银行具有银行职能而不赚钱、只执行国家金融政策一样,扶贫医院为贫困人口治病而不赚钱、只服务于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扶贫医院要做到:(1)运行中主要考虑贫困人口的治病脱贫,不赚钱、不牟利,贫困人口治病只负担药费成本。(2)医院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主要由扶贫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承担,并吸纳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的慈善性赞助。(3)由政府部门组织招标,制药厂参与竞标,绕道药品经营公司,厂家直接为扶贫医院提供药品,降低物流成本,减轻贫困患者负担。(4)专门负责对贫困人口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与诊断治疗。

2.为扶贫医院把好脉。建议由省卫生和计生委员会牵头,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移民开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整合贫困地区各市(州)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践部门、专家和学者,加强调查研究,进行政策分析,结合我省贫困地区实际,制定设立扶贫医院的具体方案。组建扶贫医院筹备工作专门班子,为扶贫医院的建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为扶贫医院布好局。考虑到贫困村相对集中在大湘西和大湘南地区,其中怀化市贫困村最多且位居于贫困地区之中,又将成为高铁枢纽的实际情况,建议我省扶贫医院按“一总四分”来进行总体布局:在怀化市建立全省扶贫医院总院,规模可适当大一点,设施及技术力量配备强一些,再分别在永州市、邵阳市、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四地建立分院;总院负责对分院进行业务指导,对一些难度较大的病例,总院组织力量会诊,确定治疗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疗。

4.为扶贫医院立好制。为确保扶贫医院良性运行,应建立健全扶贫医院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资金筹措制度,要设立贫困地区扶贫医院发展专项资金,确保资金来源并专款专用;二是成立扶贫医院基金会,发动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给予扶贫医院赞助,鼓励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业与扶贫医院合作,签订支持合作协议。三是建立药品直接供给制度,建立扶贫医院药品与药厂直接对接机制,规定相关制药厂按照出厂价为扶贫医院提供相关药品。四是建立帮扶支持制度,建立扶贫医院与省内重点医院的对接帮扶机制,鼓励省内重点医院在技术人才方面做好对扶贫医院的帮扶工作,疏通扶贫医院与省内重点医院的病人转移渠道。在省内重点医院设立扶贫专门诊室,应对贫困人口重大疑难疾病的诊断及治疗,并对扶贫医院转移到省内重点医院治病的贫困人口,以成本价优惠治疗。

(调研组成员:周小毛系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士、省重大决策咨询智囊团专家,何绍辉系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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